安全保障制度
目录
一、从业人员安全、用户信息安全保障制度 (2)
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7)
三、收寄验视制度 (13)
四、实名收寄制度 (14)
五、快件安全检查制度 (20)
六、过机安检制度 (21)
七、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及管理规定 (23)
XX速递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安全、用户信息安全保障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经营方针,建立安全经营长效机制,确保快递服务人员和用户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从业人员安全保障制度
1. 各单位领导要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学习安全规程、制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自觉性。
2. 遵守国家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对交通工具和机械设备,使用前认真检查,确保运转正常,性能良好;使用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使用。
3. 结合作业性质,及时进行教育和采取保护措施。如遇雨雪风沙、能见度低等恶劣天气,或道路施工以及其情况导致交通堵塞等情况,对室外作业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人身安全教育,抓好防护工具检查,确保人身安全以及快件安全。
4. 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己和他人交通安全。
5. 远离悬崖、深沟、危房、塔吊、起重设备、危险品、有毒物质等,远离危险场所和危险物品。
6. 注意饮品、食品的品质与卫生,不吸食陌生人给予的饮品、食品,不吸食来历不明或不知名饮品、食品。
7. 遭遇各种灾害或人身侵害时,切忌慌张.盲目行动。一定要尽快镇定下来,仔细观察现场,冷静分析形势,准确做出判断,迅速采取行动(呼救、电话求救或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条件自救.逃生)。
8. 遭遇各种灾害或人身侵害时,切忌慌张,盲目行动。一定要尽快镇定下来,仔细观察现场,冷静分析形势,准确做出判断,迅速采取行动(呼救电话求救或或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条件自救、逃生),必须遵循救人第一,财产第二的自救和抢救原则。
9. 留意气象部门关于台风、暴雨、海啸、地震等天气,自然灾害预警报告,积极采取预防措施,保护寄递物品安全及自身人身安全。
10. 公司建立从业人员工作前体检、定期体检制度。
11. 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尽量减少常见的职业伤害。
12. 从根本上改善劳动条件,提倡技术革新、工艺改造。
13. 通过不同形式和途径的安全教育,使从业职工掌握安全方面的知识和操作方法。
14. 组织安全检查,落实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安全认证制度。
15. 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16. 对交通工具和机械设备,使用前认真检查,确保运转正常,性能良好。使用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使用。
17. 出入注意锁好门窗,出门在外要看护好自己车辆,车上物品及随身携带的钱物,谨防盗窃;
18. 提高个人素养,不存贪小便宜的侥幸心理,谨防上当受骗。
二、人身安全保障制度
1、雨雪天气应在营业场所放置防滑垫和提示牌,保障用户人身安全。用户集中使用快递服务高峰,有序引导用户,防止拥挤跌倒,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2、投递快件时,业务员应提示用户注意安全,防止被快件边角划伤。
3、为少数民族客户提供快递服务时,业务员应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4、未经用户允许可,任何人员不得违法透露用户名址等信息。
5、在收寄快件时,实名收寄;核对寄件人身份证证件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验视快件是否为禁寄物品,实名验视登记后,未经用户允许,任何人员不得违法透露用名名址等信息。
6、用户自由选择快递产品,自由选择是否保价。
三、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除为配合公安,国家安全,海关等机关依法侦破案件外,还应对寄件人,收件人和收寄物品的相关信息保密。
1.企业应当与有接触用户信息从业人员签订寄递用户信息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
2.企业应当组织有接触用户信息从业人员进行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护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
3.建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有效,接受并及时处理有关投诉。
4.公司给顾客提供寄递服务的,在与委托方签订协议时,应当订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信息使用范围和方式、信息交换安全保护措施、信息泄露责任划分等内容。
5.未经法律明确授权或者用户书面同意,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将其掌握的寄递用户信息提供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6.建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对于突发的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事故,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报告邮政管理部门,并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7.加强寄递详情单管理,对空白寄递详情单发放情况进行登记,对号段进行全程跟踪,形成跟踪记录。
8.加强营业场所、处理场所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出邮件(快件)处理、存放场地,严禁无关人员接触、翻阅邮件(快件),防止寄递详情单实物信息(以下简称实物信息)在处理过程中泄露。
9.优化寄递处理流程,减少接触实物信息的处理环节和操作人员。
10.采用有效技术手段,防止实物信息在寄递过程中泄露。
11.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监控设备,安排具有专门技术和技能的人员,对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的实物信息处理进行安全监控。
12.建立健全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管理制度,实行集中封闭管理,确定集中存放地,及时回收寄递详情单妥善保管。设立、变更集中存放地,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
13.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集中存放地设专人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存储安全。
14.建立并严格执行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查询管理制度。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应当确保档案完整无损,并做好查阅登记,不得私自携带离开存放地。
15.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期限保存。保存期满后,由企业进行集中销毁,做好销毁记录,严禁丢弃或者贩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