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文书
邮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文书
案件名称:违法寄递
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XXX快递有限公司
经过邮政管理部门调查核实,XXX快递有限公司在寄递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违规寄递禁运物品
经查,XXX快递有限公司于20XX年XX月XX日收寄一件货物,内件为易燃液体,属于禁止寄递的物品。公司未经检验检疫部门批准,违规寄递禁运物品。
二、未按规定收取邮费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
经查,XXX快递有限公司在寄递过程中,存在未按规定收取邮费的情况。公司在20XX年XX月
XX日收寄的一件货物,由于体积过大,未按实际重量计算邮费,导致邮费低于应收金额。
针对以上问题,邮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邮政行业管理规定》等法规,对XXX快递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一、责令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立即整改,确保以后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二、对公司违规寄递禁运物品行为,处以10000元。
三、对公司未按规定收取邮费行为,处以5000元。
四、本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如不服本决定,可在15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邮政管理部门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