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收寄验视制度
凡通过邮寄、小件快运、包裹托运等方式寄递物品,各站点要通知业务员一律开包、开箱检查,严格查验、登记承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认真核查登记物品名称及发货人、收货人、货主的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第一、强化落实收寄验视制度,坚决将各类危险品堵在寄递渠道之外;要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揽收,谁负责” 的原则,严把收寄关,尤其留意新客户及上门寄递的快件,确保安全后方可收寄,必须做到不验视不收寄、不能确定安全的不收寄;
第二、认真学习快递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严禁收寄禁寄物品,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第三、加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防范,加强分拣场所的管控,健全内部防控体系,做好员工安全思想教育工作;
第四、接收客户及宾馆、车站、码头等不固定与所有上门客源寄递的快件时,一律开包、开箱检查,严格查验、登记承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认真核查登记物品名称及发货人、收货人、货主的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对于不配合验视的快件坚决拒绝收取公司全体一定要高度重视、百倍警惕寄递物品的安全,尽最大努力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邮路的安全;
公司将严格执行“谁经营,谁负责;谁揽收,谁负责”的原则;如因在收寄过程中未严格执行当面验视制度,严重违反国家关于邮路安全的规定,收寄禁止寄递的物品,相关寄递安全工作制度未落实布置,职责不到位,管理存在漏洞,安全工作存在严重隐患的,一经查处将处以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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