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评估
199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结果
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对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评判的一种方式,是对一所高校综合实力的评估,是对学校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评估,是衡量一所学校办学层次、办学水平的评估,是国家行政部门对一所高等学校教学质量进行的国家级、权威性的评估。
教育部过去把评估分为三类,即合格评估、优秀评估和随机性水平评估,最先开始的是合格评估,合格评估的对象主要是19xx年后新办的本科院校。从19xx年开始试点,截止到20xx年底已有178所普通高等学校接受了合格评估。从19xx年开始进行优秀评估的试点,优秀评估的对象是进入“211工程”的重点高校,截止到20xx年底已在16所普通高等学校进行了优秀评估。19xx年开始进行随机评估的试点,其对象是处于上述两者之间的学校,到20xx年底评估了26所高校。20xx年,教育部在总结上述三类评估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并对25所高校进行了评估,去年又评估了42所高校。20xx年8月教育部部长周济在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研讨班上的讲话中宣布,教育部
决定从20xx年起,用5年的时间对我国所有的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进行评估,并建立五年一轮的普通高等学校评估制度。
2、进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其第44条规定“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由其组织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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