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学评估制度
一、基本理念。
1、坚持“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本”。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是“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本”。要发挥教学评估的教育功能,“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估体系”。确定中小学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要从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出发,注重学生的学习状态和情感体验,注重教学过程中学生主体地位的体现和主体作用的发挥,强调尊重学生人格和个性,鼓励发现、探究与质疑,以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注重考察体现素质教育教学工作特征的基本要素。
教学工作是一个完整的过程,是一个复杂多变的系统,要全面反映这个过程需要罗列相当多的因素。确定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既要着眼于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又不能面面俱到,要突出体现素质教育教学中不可缺少的基本要素,以利于在评估中进行有针对性的诊断和正确的导向。
3、坚持评教学管理、评教与评学相结合,侧重于评学。
教学工作是组织校内外的教育资源对学生进行有效教育的过程,是教管人员与学生互动、师与生互动、生与生互动,共同实现具体发展目标的过程。“评教学管理”,就是要看教学管理是否到位,是否有利于学生的发展;“评教”,要建立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的评估体系,这样才有利于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评学”,要建立评估学生的学习状态和学习效果的评估体系。教学工作评估要以“评学”为重点,以此来促进教管人员和教师转变观念,改进管理和教学。
4、体现开放性。
教学工作具有丰富的内涵,教学管理、学科、学生、教师、教学条件诸方面的不同,使教学工作千变万化。确定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既要体现教学工作的一般特征,又要为不同学科和不同条件的教学工作留有可变通的余地。提倡创新,鼓励个性化教学。
5、坚持可行性。
可行性是实施评估的前提。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要符合当前教学改革的实际,评估标准是期待实现的目标,但又必须是目前条件下能够达到的,以利于发挥评估的激励功能;评估要
教学评估
点必须是可观察、可感受、可测量的,便于评估者进行判断;评估办法要注重质性评估和综合判断,力求简单、易于操作。
二、评估原则。
1、激励先进原则。
2、形成性评价和过程评价相结合原则。
3、常规性指标评估和创造性评价相结合原则。
三、教师教学评估内容。
(1)任课教师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深入钻研教材,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写出详细的教案。教案有明确的教学目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有每课时教学的重点、难点和时间分配,不断充实和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适应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的要求。认真准备和课程有关的设备、资料及其他教具,并制作相应的课件。
(2)授课概念准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富于启发性;因材施教,深入浅出,培养学生
的创新精神和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讲普通话,语言明白流畅、准确生动;书写规范,板书整齐,布局合理;积极采用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3)认真准备、精心组织课堂讨论,鼓励学生踊跃发言;注重扶持具有创新精神的见解;讨论结束时,认真总结,引导学生正确掌握讨论内容,强化讨论效果。
(4)不迟到不早退,不随意调课、停课或增减课时;在课堂上衣冠整洁、仪态大方、言行文明。
(5)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的性质、特点和课时数,布置适当的课外作业,开列必读书目,要求学生做读书笔记。课外作业既要密切联系课堂教学内容,又要有利于加强学生的思维训练,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师应当认真批改学生的作业,一般情况下,教师对学生作业应当全部批改,并根据作业情况进行讲评。
(6)任课教师应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定期做好辅导答疑和补缺扶差等课外辅导工作,并组织开展第二课堂活动。
(7)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进行考查或考试。试卷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既
要考察学生的知识,又要考察学生的能力。任课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客观而全面的评价,应注重形成性评价。
(8)任课教师应结合教学,开展科研,应积极申报科研课题并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任务。
(9)教学质量分析。每次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要对出题情况、试卷卷面、考试情况及教学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时填写成绩分析表格,到命题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四、任课教师考核评估方式。
(1)教师评估。采用集体听课,集体评课以及集体审查教案等方式。
(2)教导处评估。通过听课、检查教学材料等方式进行。
(3)领导评估。通过检查教案,审查业务档案等方式进行。
(3)学生评估。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意见和分析教学情况调查表的反馈意见来进行。
(4)综合性评估每年年底进行。任课教师应随时向教导处提供教学评估资料。
五、评估结果。
(1)评估结果分为优、良、中、合格和不合格五个等次。(2)评估资料归档,作为教师职务聘任、评选先进和年终总评的主要依据。
(3)教师对教学工作不负责任,多次出现教学事故或教学差错,或教学效果差,学生反应强烈,或不能完成教学任务,教学中经常出现科学性错误,或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方面有较严重错误,将报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按程序调离教学岗位或取消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