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学生、专家等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渠道、方式和评价情况
教师的教学质量直接影响学生的培养质量,学生是教师教学的直接受众,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有绝对话语权;同行专家可以从专业的角度对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较为专业的评价,因此开拓学生、专家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渠道对提高教学质量有着积极意义。我校为学生及同行专家进行教学评价提供了多种渠道。
一、学生、专家等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渠道、方式
(一)学生评价
学生评价的对象是所有本科授课的教师。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表达、作业与辅导、教学效果等。
1.学生网上评教
每学期期末考试前,由我校教务处发布通知要求每位学生用自己的账号登录后对当前学期的每个任课教师进行网上评教,采取定量与定性的方式。网上评教要求所有学生参加,不参与评教就无法进行下学期的选课。评教前由教务处发布通知,学院相关负责人召开学生评教动员会,提高学生对评教的认识,并将具体要求及评教程序给学生讲解清楚,确保评教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教务处负责全面管理和协调。为了确保评估的客观性和可信度,评教采取不记名方式,教务处对学生评教分数与对教师定性评价结果科学地进行
回收、统计,第二学期初任课教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可以看到评价结果(评教分数、教学定性评价)。
2.专项评价
学校、学院对部分教师组织的学生专项评教。被进行专项评价的教师主要是参加职称晋升、教学竞赛、教学能手、教学名师评选的教师。上课开始前向学生随机发放一定数量的《赣南师范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学生用表)》,听课结束后统一收回。评价结果用于对参加相应评选教师的评选依据。
3.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
为提高学生评教数据的客观准确性,教务处建立了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在全校每个专业、每个班级设立一名关心学校发展、责任心强、学有余力的学生担任学生信息员(一般由学委兼任),每个二级学院设一名学生联络员(一般由学习部长兼任)。学生教学信息员能够客观、及时、准确地反映本专业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实习教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教学设施和教风、学风及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实际情况,积极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从而发挥了作为学生评教调查问卷制度参考、完善和补充的作用。
4.学生座谈会制度
在每学期的期中教学检查阶段,学校和学院均会召开不同专业的的学生座谈会,针对各专业所开课程在前半段的教学情况进行评价,评价侧重在专业教学内容、教学效果上。
(二)专家评价
专家评价的对象主要侧重于:新进教师、青年教师、专业基础课程教师、申请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参加教学竞赛的教师、参评教学能手和教学名师教师。
专家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教学准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效果和教学创新。
1.领导干部听课评价
学校、学院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采取随机听课的方式,每学期至少听4—6 位教师的课,给出评价意见,并根据听课结果与任课教师沟通。
2.教学督导组听课评价
教学督导组听课评价包括常规评价和专项评价。常规评价是由督导组专家根据每学期听课计划进行听课评价。校督导组对全校课堂教学进行不打招呼听课。教学学院督导组每学期听课不少于四次,并对被听教师课堂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给予评价并进行汇总分析,定期向学校或教学学院、任课教师反馈。专项评价是针对参加教学竞赛、教学能手、教学名师和职称晋升而进行的专门评价方式,评价结果用于参评教师进行评选的依据。
3.同行教师听课评价
专业负责人每个学期制定本专业的听课计划,专业教师参与听课,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次,课后组织听课教师和上课教师进行评价。
二、近四年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情况
近四年来每年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均严格按照学校、学院的工作部署,在期中、期末组织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总体评价情况如下:
(一)学生评价情况
学生网上评价是学生通过教务管理平台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全方位评价,这些评价包括了本专业教师主讲的其他专业课程的评价结果。从本专业学生对本专业教师的评价结果分析,学生对本专业教师教学质量的认可度比较高。近四年学生对本专业任课教师的评教平均分数具体情况见下表1。
表1:近四年学生对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师评教的平均分数
学期 平均分 学期 平均分 2012-2013(上) 94.12 2014-2015(上)94.03
2012-2013(下) 92.91 2014-2015(下)94.23
2013-2014(上) 94.91 2015-2016(上)95.15
2013-2014(下) 94.39 2015-2016(下)96.07
从具体内容上看,大多数教师能有效地组织教学,大多数教师能够认真备课、注重仪表,注重与学生互动,个别教师讲课感情不够丰富,感染力不强。
(二)专家评价情况
近四年教学督导、领导干部对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师的课基本听了一轮,反馈结果认为:大多数课程均能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完成课堂教学,课程内容体现了大纲中的能力要求;个别课程进度与教学计划有微小差距;个别课程教学方法单一;总的来看,教师教学态度严谨,教学准确充分齐全,授课富有激情,结合板书和多媒体授课,注重课堂互动,教师教学质量总体情况较好。
(三)期末考试试卷评价
期末考试是检验学生学习成绩和教师教学效果非常重要的教学环节,而且考试结果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升学、评奖、就业、研究生升学等),因此期末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均受到学校和学院的高度重视,并进行相关的教学检查和评价工作。检查项目包括:平时成绩的评定、试卷内容、试卷格式、阅卷情况、考试质量分析、监考记录、巡视记录、试卷材料归档等。在教师经过自检后,学院专门组织各教
研室主任和学院督导组对本学期的所有期末试卷进行检查,学校会对全校考试试卷进行抽查。专家对被抽查试卷进行评价,教务处汇总结果后返回给学院,学院再将结果反馈给对应的授课教师,对发现问题的老师,责令立即纠正,并给出书面解释,学院再将整改结果和教师的回复返回教务处备案。近四年来,我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期末考试试卷检查总体评价优良。
支撑材料清单:
教学评估7.3.1《赣南师范学院教案评价标准》
7.3.2《赣南师范学院课件评价标准》
7.3.3《赣南师范学院课程教学设计方案评价标准》
7.3.4《赣南师范学院政法学院课堂教学评价标准》
7.3.5《政法学院教学督导听课记录》(节选)
7.3.6《政法学院思想政治教育教研室教师听课记录》(节选)
7.3.7《政法学院领导听课记录》(节选)
7.3.8《赣南师范学院期末考试试卷审核表》
7.3.9《政法学院期末考试试卷复查表》
7.3.10《政法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伦理学原理〉课程试卷(成绩)分析
报告》(节选)
7.3.11《政法学院2015届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
(节选)
7.3.1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查情况》(节选)
7.3.13《政法学院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网上评教结果》(节选)
7.3.14《关于做好课程考核情况检查专家意见复核与落实工作的通知》(节
选)
7.3.15《期末考试试卷检查情况的通报》(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