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五一假期和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期间市场监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1.04.29
【字 号】沪市监办发〔2021〕247号
【施行日期】2021.04.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五一假期和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期间市场监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沪市监办发〔2021〕247号
各区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2021年五一假期和建党100周年将至,为做好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1.认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要全面落实《关于开展“五一”节前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辖区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要督促使用单位加强在用设备隐患排查整改,特别是要针对预期大客流可能造成的设备运行风险,提前做好防范处置预案,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督促各级检验机构要严把检验质量关,严格落实检验发现重大隐患报告制度,积极配合各级监管部门开展安全检查、专项整治和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全力做好技术支撑。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结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专项整
治和起重机械、场车、电梯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等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加大对风险集中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设备的整治力度。
  2.切实强化对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查处。要以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电梯、气瓶等为重点,加大对无证生产、无证充装、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设备以及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维保等行为的查处力度;要依法依规开展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严格高效查处事故迟报、谎报、瞒报等行为,依法严肃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3.积极广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要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和媒介,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检验、事故调查处理、警示教育等活动,加强对辖区特种设备相关从业单位、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做到近期本市特种设备事故情况辖区通报全覆盖;要特别重视商场轨交等公众聚集场所中自动扶梯的使用安全,加大现场检查力度,督促使用单位强化安全管理和日常巡查,做好学生幼童等重点人的安全使用监控。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1.聚焦重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密切关注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产品,督促严格落实食
品经营者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强化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规范食品加工行为。要督促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管理。特别重视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开展供餐单位监督检查和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全覆盖检查。
  2.实施食用农产品综合整治攻坚等食品安全专项行动。以食用农产品和农贸市场监管为切入点,组织开展韭菜、豆芽、淡水鱼、梭子蟹等食用农产品综合治理提升工作。持续推进“地沟油”综合治理,加强全过程全覆盖信息化管理和末端市场推广应用。
  3.继续牵头做好本市进口冷链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查“第一存放点”企业冷库落实从业人员健康和防护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原料信息追溯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不得”的监管要求。
  4.深入推进“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对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重点查处经营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长江野生江鲜”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采购和销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斩断违法交易链条。
  三、加大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力度
  1.督促电子商务平台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排查平台内经营户上传的商品信息,依法落实商品准入和广告发布审核责任义务,一旦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要按照《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采取屏蔽下架等必要处置措施,阻断违法交易,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处理情况。
  2.加强网络交易监测监管。以纪念品、纪念章、食品、工艺品、日用品等商品为重点,全面开展监测排查,严厉打击各类利用简称、拼音缩写、汉字谐音等“暗语”方式发布违法违规商业信息行为,严厉打击互联网、电商平台领域销售“特供”“专供”标识商品、禁售勋章奖章纪念章等违法行为。
  四、强化市场监管领域相关监管执法
  1.加强广告监测和监管。加强传统报刊、广播、电视媒体广告和互联网站、应用程序APP、网络直播等互联网广告的监测,加强重点城市主干道、地标建筑、购物中心、交通场站、纪念品市场、红文化革命教育基地、宗教场所等重要区域场所及流动户外媒介广告检查,加强对借庆祝名义商业炒作牟利以及食品、药品、老年保健品、金融、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及重点类别广告的检查及执法力度,查处虚假广告宣传行为。
建党100周年活动  2.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围绕社会热点和消费者关注的产品,加强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学生用品等重点领域缺陷消费品召回监管。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加强防疫物资监管,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
  3.强化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监管。严肃查处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保障粮油肉蛋菜果奶等重要商品价格平稳运行。对供应偏紧、价格上涨较快的商品和服务,配合相关部门抓好稳定市场供应工作,加大检查频次。进一步加强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做好对促销行为的监管。规范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加大对节日期间易发高发的商业混淆、虚假宣传、巨奖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检查力度。开展民生计量检查,以食品、化妆品为对象,依法查处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五、做好投诉举报处理和舆情处置工作
  1.做好投诉举报处理。优化市场监管12315投诉举报热线和12345市民“双号并行、
一号转接”工作机制,确保诉求渠道畅通有序。依托全市消费维权联络点(站),加强消费教育和引导,推动消费纠纷就近、及时解决。做好热线数据的分析运用,对于举报量激增、反映集中的问题和体性消费纠纷,及时发布相关警示、提示,实现提前预警、及时介入、稳妥处置。依法查处欺诈消费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强迫交易、吊模宰客等违法行为。
  2.做好舆情处置工作。要密切关注并及时回应众关心、社会关切的事项,聚焦重大事件和敏感舆情,强化舆论宣传引导,落实舆情报送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准确、全面地做好舆情处置工作。
  3.做好应急值守和内部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单位(部门)负责人离沪请假制度,明确应急管理具体负责人。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遇有重要紧急情况,按规定流程,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要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做好办公场所防火、防盗、防失密和施工场所安全保障等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六、持之以恒加强廉政建设
  要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践行廉洁从政规定和作风建设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坚决杜绝节日、活动期间易发的各类问题,做到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始终绷紧作风建设的弦,抓班子、带队伍,带动广大干部职工廉洁过节、务实节俭举办各类活动。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