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使产品质量控制的各环节进一步细化,确保出厂产品安全有效。
2.范围
本程序包括原材料放行、生产过程产品放行、成品检验放行及成品放行。
3.职责
3.1总裁负责任命管理者代表,确认管理者代表能够独立履行其职责,不受企业内部任何因素影响。
3.2管理者代表负责监督本程序的正确实施,在“产品放行单”中签字批准成品放行。
3.3仓储部负责保证产品在收到放行指令前,任何产品都不应发放使用。
3.4质管部负责人负责原材料质量放行、过程检验放行和成品检验放行,确保每批放行产品的采购、生产和检验
均符合相关法规、产品技术要求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3.5制造部负责人负责确保与产品放行有关的生产记录,在交付质管部前经指定人员签名和审核并签名,确保产
品在质管部做出合格评价前,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3.6管理者代表可增设二级放行授权人,经管理者代表和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4.程序
4.1原材料质量放行
4.1.1采购部将采购原材料送至质管部检验,质管部经理在对原材料实施放行时,应审核下列过程是否符合要求,若其中一项不合格则不予放行:
a)原材料的供方在合格供方目录内
b)原材料的材料组成未发生变化;
c)原材料具有进货检验报告;
管理者代表d)进货检验过程满足物料规格要求和进料检验规范的要求;
e)检验设备在检定周期内;
f)检验人员经培训上岗;
g)检验环境符合要求。
4.1.2采购的原材料符合要求后,质管部经理在“进料检验报表及报告”签字放行,采购的原材料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2生产过程产品质量放行
4.2.1质管部经理在对过程产品实施放行前,应审核下列过程是否符合要求,确认无误后批准过程产品放行,
若其中一项不合格则不予放行:
a)原材料状态、设备状态、生产环境状态、工艺参数及生产人员的培训符合要求;
b)产品的物料平衡的结果在规定的范围内;
c)特殊过程经确认、连续监控并记录;
d)过程检验过程符合相应的检验规程要求;
e)过程检验结果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f)检验环境符合要求;
g)产品取样符合相应的要求;
h)检验人员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i)检验偏差和不合格品的处理符合规定的要求。
4.2.2生产条件符合要求,由质管部经理在“产品放行单”中“产品生产放行”栏签字放行,不符合要求的应
进行质量评审,按规定实施返工操作。
4.3成品检验放行
4.3.1质管部经理在对成品检验实施放行前,应审核下列过程是否符合要求,确认无误后批准成品检验放行,
若其中一项不合格则不予放行:
a)成品检验过程符合相应的检验规程要求;
b)成品检验结果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c)成品检验设备符合检验要求;
d)检验环境符合要求;
e)产品取样符合相应的要求;
f)检验人员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g)检验偏差和不合格品的处理符合规定的要求。
4.3.2检验满足成品检验规程、产品符合强制性标准以及产品技术要求时,成品检验放行授权人在“产品放行
单”中“成品检验放行”栏签字放行。不符合要求的应进行质量评审,按评审结果进行处理。
4.4成品放行
4.4.1管理者代表在对成品实施放行前,应审核下列过程是否符合要求,确认无误后批准成品放行,若其中一
项不合格则不予放行:
a)审核原材料质量检验项目符合要求,并已放行;
b)审核所有工艺流程已完成,批生产记录齐全;
c)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符合要求,过程质量控制记录齐全,并已放行;
d)审核成品检验的质量符合要求,成品检验记录齐全,并已放行;
e)审核标准要求的检验、试验和验证项目按要求进行,记录齐全,并已放行;
f)放行产品与销售订单要求完全一致,并附有合格证明。
4.4.2符合标准要求由管理者代表在“产品放行单”中“成品放行”栏签字放行。
5.相关文件和记录
5.1《采购控制程序》
5.2《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5.3《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4《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5产品放行单
编制:审核:批准/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