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MS变更管理程序
(ISO9001-2015/IATF16949-2016)
1.0目的
规定对公司已定案的各类职能、过程、关键人员、关键设施/设备、供方等发生变更时控制的程序,以保证对质量管理体系有影响的过程始终处于受控制的状态。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对质量管理体系有影响的各类管理、过程方面的变更。
3.0职责
3.1 各个部门或个人可根据工作职责提出变更申请。
3.2 受变更影响的各部门对变更申请进行评估、审核、列出相关的实施计划。并对经批准的变更申请和行动计划负责实施,负责将实施情况书面报告给质量管理部门。
3.3 管理者代表负责变更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变更控制工作,界定变更分类,组织变更评估和审核,制订变更实施计划,跟踪变更的实施,对变更效果进行评价,及时反馈变更信息。
3.4总经理对重大的变更申请和实施计划进行批准以及对变更进行批准。
4.0管理程序
4.1 变更类型
4.1.1 组织机构及职能、管理流程变更
4.1.2 制造场所的变更
4.1.3 管理体系相关标准的变更
4.1.4 重要人员的变更
4.1.5 关键设备、设施的变更
4.1.6 关键原材料供方和外包方的变更
4.1.7 应急计划的变更
4.1.8 产品相关的标准/规范变更引起的变更
4.1.9 检测方法和程序变更
4.1.10 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发生的非计划性重要变更(如来自于客户要求)
4.2变更流程
4.2.1 组织机构及职能、管理流程变更:由提出部门申请,经高层领导交换统一意见,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变更。
4.2.2 管理体系相关标准、制造场所的变更,如果涉及第三方认证,则需重新进行质量策划,变更后应通知认证机构对新的制造场所进行审核。
4.2.3 重要人员的变更:由使用部门的负责人提出,综合办按《人力资源控制程序》的相关规定,进行招聘/换岗和培训,确保变更的人员满足能力要求。
4.2.4关键设备、设施和公用工程的变更:按《工程变更控制程序》相关规定执行。
管理者代表
4.2.5原材料供方和外包方的变更:由采购部提出申请,并按《采购控制程序》相关规定对供方和外包方进行调查和评价合格,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
4.2.6 应急计划的变更:管理者代表组织对应急计划的变更或修订进行评估,确认变更能够满足应急要求,方可进行变更。
4.2.7产品相关的标准/规范变更引起的变更。由技术部组织评审规范,涉及到相关要求的变更,执行《文件控制程序》的相关规定,对相关的工艺技术文件及时修订,并重新发放。
4.2.8检测方法和程序变更。质保部应对新的检测方法和程序进行适用性和有效性验证,确认不会对产品的符合性评价造成影响后,方可进行变更。
4.2.9 非计划性变更:在日常工作中,如发现生产工艺、指令、记录、设备参数、方法等的书面规定与实际操作不符需要变更时,应执行《工程变更控制程序》的相关规定。
4.3 变更的流程
4.3.1除相关程序文件有规定的变更用表单外,其他的变更应由提出变更的申请人按以下要求填写“管理变更审批表”,交本部门负责人评估、签署意见:
a)    变更名称:明确变更的主题及变更类型;
b)    变更理由:描写该变更提出的原因;
c)    变更内容;
d)    申请人、申请日期及所属部门。
4.3.2 申请变更部门负责人按照以下要求对变更进行评估:
a)    变更风险是否可控;
b)    变更是否违背了政策法规、法定标准、产品规范;
c)    变更是否会涉及其他过程的变更;
d)    变更是否属于需验证的范围;
e)    如果变更需要培训,变更执行前必须完成培训。
4.3.3申请部门负责人应列出本部门变更的工作计划和受变更影响的部门,
4.3.4变更申请部门将《管理变更审批表》分送到各相关部门。
4.3.5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收到变更申请后,需对变更申请部门的申请及变更工作计划进行评估,在相关部门评估意见栏注明部门、意见并签名。若同意变更申请,需提出变更涉及的本部门文件及完成变更工作计划。若不同意变更申请,需书面说明理由。
4.3.6由变更申请部门收集各相关部门已完成评估及变更工作计划的“管理变更审批表”后,上交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在收到各部门提交的“管理变更审批表”后,对所有相关部门的评估进行综合评估,并提出评估意见。如果变更可能产生风险,则应按《风险评估及应对措施控制程序》组织进行风险评估,确认风险可控后方可进行变更。必要时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布置变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