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助老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委员会会长职责:
协助中心做好院民的日常管理工作,帮助、指导中心的各项工作,并积极提出建议参与中心规定的制定研究。参与中心服务规则的制定,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委员会副会长职责:
协助委员会会长做好院民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会长指导中心的各项工作,并提出积极建议。组织委员的职责参与中心规定的制定研究。参与中心服务规则的制定,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卫生监督管理员职责:
监督中心的公共卫生和院民的个人卫生状况。
四、安全监督管理员职责:
安全提醒。帮助增强院民的防火、防电安全意识,确保院民的安全。
五、生活委员职责:
互相帮助。老人与老人结对子,随时进行帮扶,尤其是有紧急情况下互相帮助,及时通知工作人员,让广大院民像一家人一样都感受到关怀,引领养老体系的文明风尚。
六、文艺委员职责:
在日常生活中带动院民搞好文艺娱乐活动;在节日期间,帮助中心筹办“欢度佳节”文艺联欢会,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七、体育委员职责:
帮助中心筹划和完善中心老人们的体育活动;体育器材的监督管理。
八、学习委员职责:
帮助中心筹划和完善中心老人们的文化活动。
九、组织委员职责:
协助筹划。帮助中心筹划和完善中心老人们的娱乐活动、文体活动。
十、宣传委员职责:
宣传带动。帮助中心带领全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及法律法规;组织带动全院院民积极参加中心举办的各项活动,帮助中心调解和处理院民个人情况并予调解,努力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十一、民事调解员职责:
调解宣传。帮助中心调解和处理院民内部矛盾并予调解,及时化解和调解院民矛盾,让每一位院民融洽相处,创建和谐养老中心。
十二、食堂管理员职责:
协助中心做好食堂的工作,监督管理其他院民搞好食堂卫生。
监督管理食堂的用电开关,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和报告。
老助老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
1. 老助老管理委员会,是现在中心的组织结构之一,是院民自己的众性组织,是养老中心联系院民的桥梁和纽带。全体院民应自觉接受委员会的领导、督促和检查,积极支持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2. 委员会成员坚决支持养老中心的各项工作并认真完成。由养老中心办公室带领和指导工作,团结合作,逐步加强和完善;
3.各部门相互协作,取长补短,互相帮助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