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基层组织委员会主要成员职责
1.党委书记、副书记的主要职责
党委书记是党委履行基本职责、加强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持党委工作。党委书记在党委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和党委会的决议主持党委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1)负责召集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委员会工作,将委员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委员会和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3)检查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决议执行情况,按时向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组织报告工作。(4)同委员会委员、行政领导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5)领导和支持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和妇女组织开展各自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6)抓好委员会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搞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开展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党委的日常工作。
2.党委班子成员的主要职责
党政主要负责人必须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要从生产经营出发,行政主要负责人抓生产经营要重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相互支持和配合,把工作的着眼点向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聚焦。
领导班子中的党委成员应强化党内职务角意识,积极参与党委工作,带头执行党委决议,对党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围绕党委总体工作部署,积极抓好分管业务领域的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稳定等工作,可根据党委工作需要分管或协管某一方面的党建具体工作,并在领导班子分工中予以明确。
3.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主要职责
党支部书记按照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召集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保证本单位各项工作的完成。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3)组织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并定期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4)经常与党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的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5)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的学习,严格组织生活,按时召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搞好党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组织委员的职责
4.党支部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
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开展组织生活。(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党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党支部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党内评先树优活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内统计工作。不设纪律检查委员的党支部,有关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
5.党支部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
党支部宣传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负责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了解掌握党员和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工作,活跃党员和众的文化体育生活。(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6.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的主要职责
部的纪律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纪、党风教育。(2)了解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国法的情况,并进行检查监督。(3)检查党员违犯党纪的案件,负责办理处分党员的具体手续。(4)受理并向党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7.党支部团委员的主要职责
党支部团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引导工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积极和尊重行政依法行使职权,协助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正确引导员工对行政领导进行认真负责的评议。(2)研究讨论党建带工会、带团建等重大工作。(3)协调工会和共青团组织同其他方面的关系。(4)支持工会和共青团组织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