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管理方案
为广大志愿者体验社会生活,增进社会经验,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促进广大志愿者行动广泛,深入,持久的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志愿者服务队实行队长负责制,各组长带领组员积极配合、分工协作,听从队长安排。
      志愿服务队队长职责:按照支队领导的指示,对各小组进行考勤、工作内容的记录和安排,协调工作问题。
      具体工作:1、全面统筹安排好各项活动,带领小分队组织开展每次活动;2、做好联系单位的交流;3、定期召开例会;4、做好队里成员的思想工作,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5、做好工作报告总结,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6、做好队员奖惩的建议工作。
      志愿服务队副队长职责:全面协助队长开展工作,负责全队日常事务。
      具体工作:1、协助队长做好日常事务工作;2、积极与队员沟通交流,并及时反映信息;
3、负责并开展好各项活动,确保活动的意义性;4、按活动方案、计划,按时开展好活动,活动结束后做好工作总结。
      志愿服务队活动组织队长职责:负责每次活动的宣传以及策划工作。
      具体工作:1、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向领导提供活动信息;2、队长协助组员做好活动策划3、做好活动的摄像、拍照、录音;4、每次活动后及时整理形成工作总结。
      志愿服务队组长职责:负责服务队内部协调。
      具体工作:1、做好每次出勤记录2、团结组员做好展厅服务3、协助队长完成工作内容。
      志愿服务队组员职责:积极配合队内活动,及时、主动地向队长、副队长、组长反映对服务队的建议、想法和打算,进一步完善服务队建设。
      (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队员必须统一着装,违者算缺勤一次。
      (三)每次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及时汇报工作情况,每天做好工作日记。队长需每月汇报工作内容。
志愿工作
      第四条 例会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志愿者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二)会议由队长或副队长主持,传达领导指示、决议,讨论决定志愿者服务队的重大问题;总结、布置、安排志愿者服务队的工作。
      (三)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积极发言,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四)服务队全体会议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表决时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
      第五条  学习制度
      (一)志愿者服务之前先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培训,分别为熟悉自然博物馆展览内容、讲解员礼仪和讲解内容的培训。上岗后,每月一次集体学习交流,对讲解内容的深入,对工作问题的解答。
      (二)学习由志愿者服务队队长组织,传达上级部门的指示、学习志愿者的相关知识、其他单位或者部门的志愿者活动开展经验,以及提高志愿者综合素质的相关知识。
      (三)领导为每名服务队队员配发专门学习记录本,用于志愿服务学习记录和撰写心得体会。
      (四)志愿者之间要加强工作、生活、活动中的学习交流,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六条  考勤制度
      (一)在参加服务队组织的志愿活动以及志愿者服务队统一组织的例会、学习、活动中,志愿者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果必须请假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则必须告知队长并请示组长,事后补写请假条,并及时了解学习内容、会议要求或活动情况。
      (二)有事请假者,必须持有假条,由组长或副组长签字认可。
      (三)全体志愿者参加的活动考勤由志愿者服务队队长记录存档,并做为奖惩先进的考核项目。 
      第七条  活动制度
      (一)服务队全体志愿者,应有组织、有纪律的开展活动,发扬“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的活动宗旨。
      (二)服务队全体志愿者应服从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调遣,自觉服从志愿者队伍的指示,确保志愿者队伍活动准时、高效、有序的完成。
      (三)各位志愿者也可结合自身条件,发挥个人专长,积极主动地走向社会联系一些有保障性、有意义的活动。
      第八条  奖惩制度
      (一)志愿者必须按时参加志愿者服务队组织、提供的培训及各项服务工作,无故2次迟到或1次不到者,批评警告1次,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无故3次迟到或2次不到者,按自动退出志愿者服务队处理。
      (二)奖励:1、每次活动没有缺勤现象的,工作认真积极表现者,优先考虑评优资格;2、对在服务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队员,报志愿者服务活动领导小组,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或通报表扬;3、取得评优资格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