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本文选取汉墓中出土的建筑明器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其出土环境、视觉表现、制作技术,以及与墓葬中其它元素的关系,试图去发现这些明器在表现什么、如何表现、为何如此表现。通过对其墓葬属性和表现形式的考察,本文主张将建筑明器看作观念的建筑和表现建筑的艺术形象。
【关键词】建筑明器 汉代 墓葬美术 建筑观念
阴识古墓中随葬的缩微建筑模型被称为“建筑明器”。两汉最盛,材质以陶居多,另有少量铜、石、木。
“建筑明器”是总称,包括不同功能的各种建筑模型,常见的有仓、灶、井、厕(圈)、房屋、楼阁、院落等。因大部分为陶制,常被称为“陶楼”、“陶屋”[1]。
汉代建筑明器出土范围很广,基本类型也较一致。地域间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南、北方建筑传统的区别上,例如,岭南地区出土的陶屋多为干栏式建筑,还出现了陶船,这是北方没有的情况。
从诸侯王墓到中小型墓皆有建筑明器出土,中小型墓随葬建筑明器的现象更为普遍。至于墓主的身份,陈直认为,明器还是中小资产者所用,一般平民未必用得起,都城长安的陶灶一具需要二百钱,配置一套明器下来,少不了一千钱,要折合十石米价[2]。
沂南汉墓前室东壁的横额上是一幅祭祀图(图一),祭祀人的右下角放着一座小房子,发掘报告称“其小不能容人”[3]。国庆华认为这是前来祭祀的人带来赠与死者的明器陶屋[4]。上文提到,长安一具陶灶需二百钱,有的陶灶范上还有“买者大富贵”的文字[5]。如此看来,建筑明器是一种流通的商品,到墓中才有了它的主人。
对建筑明器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考古学和建筑学两个领域。不同学科处理材料的目的和方法不同。考古学的研究多采用类型学的方法,考察建筑明器反映出的汉代社会生活,以复原历史为目的。建筑学则试图通过这些材料复原汉代建筑的技术和结构,用以弥补汉代建筑实物的缺失。
然而建筑明器作为随葬品,由于不同的创作目的,与现实建筑之间存在距离。本文关心的是建筑明器反映出的物质文化和视觉文化方面的问题,而不是要透过明器还原汉代现实生活。通过分析建筑明器的出土环境、视觉表现、制作技术,以及与墓葬中其它元素的关系,试图
去发现这些明器在表现什么、如何表现、为何如此表现。
一 建筑明器与墓葬
(一)空间性
墓葬形制在汉代发生了重要变化,横穴室墓取代了竖穴椁墓成为主流[6],这使墓葬更像是死者在地下的居所。许多墓葬都有精心设计的墓门和墓顶。随葬品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表现家居形象的模型成为陶制明器的新类型,建筑明器也得到了发展。
随着汉代横穴室墓的流行,墓葬系统中的建筑语言丰富起来。与墓葬相关的大致有三类:第一类是石阙和石祠(石室),属于墓葬的地上部分;第二类是墓室[7]和葬具[8];第三类是建筑明器和表现建筑的图像[9]。前两类仍属于建筑。无论石祠、石室,还是墓室、棺椁,都是丧葬建筑的一部分。包括运用于墓葬中的“仿木结构”[10],对许多墓葬来说,雕刻和绘画的门、窗、柱子、斗栱仍属于墓葬结构的一部分。可以是真正起作用的结构,如沂南汉墓中的立柱和斗栱,参与墓室的建造;也可以是装饰的结构,如浙江海宁汉画像石墓墓门两侧刻画的斗栱[11];还可以用来分隔墓室壁画的空间,如陕西靖边东汉壁画墓,壁画分上下两层分
布在砖砌的斗栱间[12]。第三类属于建筑的形象。建筑明器是器物,更是一座立体的建筑形象。
如果将墓葬看作死后的居所,为什么还要将这些建筑模型放入墓葬?与生人的世界相比,墓葬的空间再大也是有限的。秦始皇拥有无与伦比的陵墓,他想将天地都装进去,但也只能“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随葬品和绘画扮演了重要角,可以使有限的空间变得无限丰富。不仅表现建筑,有时甚至是一座城市[13]。
徐州北洞山西汉楚王墓有一附属墓室,是用石条砌成的一个四进“宅院”,包含正门、厅堂、庭院、仓厨、井、厕等设施。我们知道,石头的加工是相当费时费力的,也只有诸侯王用他的权力才能建造这样一个地下宫殿,这十一室十三间的院落总面积就有335平方米[14]。
同样是墓葬中的“建筑”,淮阳于庄汉墓则出土了一件陶院落模型(图二),南北长1.3米,宽1.14米。模型由两部分组成,东部为院落,西部为田园。这座院落的布局与北洞山楚王的附属墓室十分相似,院落有三进,包括前院、中庭和后院。一条狭长的田垄在院落内部明显只是象征,汉墓中还发现过许多水田模型也应是此意。如果查看发掘报告,会发现,这座墓只不过是一个小型的长方形土坑竖穴墓,一米见方的陶院落放在北端,占去了这座墓约三分之
一的空间[15]。院落复杂的结构与墓葬简单的形制形成反差,似乎墓葬有限的空间可以通过这座缩微的宅院得到延伸。
另两个例子来自郑州地区的空心画像砖墓。两座墓各出一座陶院落,结构相似,由门房、阙楼、仓房、正房、厨房、厕(圈)组成。
郑州乾元北街墓为空心砖长方形单室墓,院落放置在墓室西端[16]。空心砖装饰有同心圆乳钉纹、变形鸟纹、变形虎纹、树纹、几何纹等。但有两块砖稍显不同,分别位于陶院落南北两侧,这两块砖均有人物画像,南侧砖共六人,其中二人持械格斗,四边饰以车马出行和山中狩猎,北侧砖四边也有山中狩猎。这样的安排显然是造墓者有意为之,这表明院落并不是孤立的,而是与画像发生关联。这种空间上的关联也给了我们解读的机会,画像的内容似乎在营造院落存在的环境,墓葬空间瞬间变得含义丰富。
郑州南关159号墓比乾元北街墓多一个耳室,陶院落刚好放在耳室中[17]。整座墓的特殊之处来自两块封门空心砖,表现两幅纵深的宅院形象[18],工匠将院内外的建筑布局都模印出来,其间散落着树木、凤鸟、骑射的队伍,主要建筑里还模印了人像。然而墓内没有再出现有主题的画像,有的只是一座三维的、缩小的陶院落。
这些例子表明,建筑明器在墓葬中并非没有意味。有时墓葬结构甚至会随之发生变化,说明这些放置建筑明器的空间很有可能是提前安排好的。如焦作白庄41号墓,一座仓楼位于前室西端,如果以墓道为中线的话,前室东西两端并不对称,西端刚好放下仓楼,看起来就像一个专门为其设置的壁龛[19]。焦作白庄6号墓也有一横置前室,陶仓楼同样位于西端,而仓楼北部又砌成一小室(图三),正好放下一个猪圈,这个小室应该就是为放置猪圈而置[20]。广州汉墓出土的陶屋多在墓室后端,有的专门开小龛放置[21]。河北迁安于家村一号汉墓出土一座陶楼,放置在两层四块大红砖铺砌的地面上,与周围青灰砖区别开来[22]。
黄晓芬注意到汉代室墓随葬品的摆放特点,认为一般情况下,仓、灶、井多摆放在墓门附近,或侧室入口处,而厕(圈)则基本放置于棺木一侧,或棺的后方[23]。而这一特点并不符合所有汉墓实例,区域的不同、墓葬形制的多样和墓葬被盗扰,都为这个问题的探讨增加了难度。但从以上的例子至少可以判断,墓葬空间被设计时,是考虑到这些器物的存在的。
(二)“真实”
明器在理论上被认为是“貌而不用”[24]、“有形无实”[25]。
形式上,明器专门为丧葬而做,在现实中无法使用。在诸多明器类型中,有两种比较特殊,一种是俑,一种是建筑、家畜的模型。首先,它们在现实中的原形都不是器物,表现明器陶罐和实用陶罐,除了尺寸和火候会改变,外形恐怕没有太大区别。相对的,表现人物、动物和建筑稍显不同,不需要用改变材质、尺寸的办法区别于现实,俑本来就是代替殉人而出现的,制作这类明器的工匠反而致力于表现某种“真实”,这种“真实”能保证其在地下世界也活跃起来。
建筑明器在表现一些功能性的结构上力求“真实”。许多建筑模型都设有可以开合的门。
陶制的门用陶制构件与门框连接(图四),也有木制的门,发现时已腐朽,门框上留下安门的小孔[26]。将部分结构用木制也是建筑明器上的一个现象。有许多井架就用小木条制作,洛阳烧沟汉墓出土陶井的井栏上有对称方孔,应为安置木质井架之处[27]。这些结构在现实中是木作,模型上用陶不易表现,为了使这些结构更好地起作用,有些就用木头代替。
还有可以锁上的门,陕西勉县老道寺汉墓出土的陶院落,仓房下层的门就安有横式活动门杠,可以从右边门框的杠孔中抽出或插入,关闭后十分牢固。[28]
有发掘报告注意到,一些建筑明器的门发现时就呈半启状[29]。门是一座建筑出入的通道,设置可以开合的门使建筑明器更加“真实”。半启的门是在演示其功能的存在,如果还是不能让人感受到这种空间的真实感,在许多仓楼门前还配置有将要跨门而入的负粮俑[30]。这种形式让人联想到墓葬中被称为“妇人启门”、“半启门”的一种图示,启门这一动作使门内外的空间立刻流动起来,产生丰富意义。郑岩观察到,白沙1号宋墓不仅有“半启门”的“建筑元件”,而且有一个有趣的现象:该墓墓门被三层封门砖封死,墓道用土填实,但在墓门之后,甬道的东西两壁居然砌出两扇逼真的假门,门后露出正为墓主送财物的人的壁画[31]。成都羊子山画像石描绘一阙,有意识地画出半扇开着的门(图五),表明图像并不单纯在表现一对阙,而是指向阙的功能。乐山大湾嘴出土了一件陶屋模型,有着和“半启门”一样的构图原则,一俑从门后探出半身[32],便使内外空间相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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