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个⽉才给离职证明合理吗
在离职的时候需要到公司办理离职⼿续,这个离职⼿续包括对社会保险的转移,还有其他⽅⾯,⼀般情况下⼀个星期左右就可以办好所有的⼿续,但是有的公司⼀直拖到⼀个⽉后才会给,这样做合理吗?店铺⼩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离职⼈事下个⽉才给离职证明
办理⼯作交接的时候,⽤⼈单位就应该为劳动者结清⼯资、办理离职⼿续、出具离职证明、办理社保关系转移⼿续等。如果单位在你离职1个⽉才出具离职证明是违法的。你可以去当地⼈⼒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1、劳动监察⼀般在当地⼈⼒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俗称的劳动局)内,劳动监察投诉不收费;
2、投诉时,需要你携带本⼈⾝份证,如果有与这家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可以⼀起带着,⽐如⼯作牌、⼯作证、劳动合同等;没有证据也⼀样投诉;
3、到劳动监察投诉时,在那写⼀份投诉申请即可,劳动监察有表格;
4、⼀般劳动监察在60天内处理完毕。当然能否处理,也要看你当地劳动监察的执法⼒度。
5、其余不懂的,可以看《劳动监察条例》。
我国现⾏法律尚没有关于⽤⼈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完整、明确的规定,只有1999年国务院公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从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度,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员出具终⽌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法》第九⼗九条规定:⽤⼈单位招⽤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也引发了劳动者再次就业应持有离职证明书、原⽤⼈单位应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书的社会议论和呼声。借鉴国际经验,为维护劳动⼒市场秩序和劳动者的权益,本法明确了⽤⼈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法定义务。
以上就是相关回答,要是⾃⼰离职⼿续公司拖到⼀个⽉才给的这个⼀般情况是不合理的,因为员⼯在辞职后多会新的⼯作,拖⽋了⼀个⽉对⽅在到⼯作后都不能⽴即⼊职,就会对员⼯造成很⼤影响。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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