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妇女节的资料
关于三八妇女节的劳动法知识
1.妇女节是不是法定节假日?
答案:不是。法定年节假日是由国家法律、法规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也是劳动者休息时间的一种。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合以及人社部发布的《我国法定年节假日等休假相关标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为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劳动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7个节日共计11天。妇女节、儿童节、青年节、建军纪念日等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2.妇女节是否给女职工放假半天?
答案:是。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3.妇女节恰逢休息日,是否补假?
答案:不补假。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4.女职工妇女节上班是否支付加班费吗?
答案:不用支付。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0〕18号)规定,在部分公民放
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费。但是如果妇女节恰逢休息日又安排女职工上班又不补休的应当支付加班费。但实操中,如果妇女节安排女职工上班,出于公平合理性,不少用人单位会规定给加班费或补休。如不支付加班费出现当日上班和不上班工资待遇相同,出于公平合理及调动员工积极性的考虑,实践中绝大多单位会规定对当日上班的女职工给予加班费或调休。
5.妇女节必须发放过节费吗?
答案:没有。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在妇女节发放福利,实操中,不少用人单位会给女员工发放节日礼品或者以现金方式发放过节费,当然如果公司与职工在劳动合同中进行了约定,按照约定执行。
6.以现金方式发放的过节费是否列入工资总额么?
答案:是的。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和人社部《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不管是现金还是实物,都应当列入工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