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个人租房合同范本(6篇)
北京个人租房合同范本1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
租房合同协议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区(县)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____□公有住房租赁合同/____□房屋买卖合同/____□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房屋(□是____/____□否)____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最多不超过____人。
(二)租赁为居住的,甲方应在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的社区居民及租赁服务站办理租赁登记手续..对于多人居住的出租屋,乙方应将居住人员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名册,并按要求提交给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终止的,甲方应在本合同变更或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该房屋所在的社区来京人员及出租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和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居民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之日起2日内通知服务站,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人员的,(□甲方____/□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住宅的,甲方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年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____/____□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每月租金为____元整(:____)。
  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押____付____,每期租金于起租日____8日前支付下一次租金,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
  (二)押金:人民币____元整____(:____)____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由甲方承担,____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____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1)甲方应确保租赁房屋的建筑结构、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安全条件,不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法律法规及该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定。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前,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就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8天未按约定支付租金。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善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且拒绝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5)合同终止的其他法定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将不再退还两个月押金。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