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
学校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8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有时会突发意外事故,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编制应急预案。怎样写应急预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店铺精心整理的学校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1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全面有效地做好传染病的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教育以人为本,以健康为本,确保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教学秩序和稳定。
二、预控原则
第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原则,充分认识到人是国家的最大资源,健康的体魄对社会的稳定、国家的兴衰、中华民族的未来的极端重要性,把确保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并以此贯彻于教育活动的始终。
第二,要把预防学校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作为卫生工作的重点,责任到人,抓好、抓细、抓紧。
第三,坚持预防为主。坚决果断地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切断传染病的中间环节,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四,及时准确掌握疫情,特别实行“日报表”和“零报告”制度。
三、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一)预防措施
1、加强学校学生晨检工作。由卫生员、班主任、卫生保健教师共同负责,每天上午上课前对全校同学进行检查、询问、观察、了解学生中有无发热、头痛、咳嗽等症状,必要时可测体温,做到层层把关,不遗漏一个同学,严重时可送医院进一步确诊。
2、学校要经常的、定期的组织对教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对重点岗位的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有关项目的检查。凡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3、凡是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
4、一旦发现有传染病的发生,要让同学少去公共场所,学校减少或停止任何大型活动。
5、开展好春季、秋季灭蚊和“灭四害”活动,清理整顿校园卫生环境,不留卫生死角。
6、坚持室内通风换气制,教室每天坚持开窗通风,在传染病高发季节要用紫外线和84—消毒液对教室地面,空气进行消毒。
(二)监控措施
幼儿园应急预案
1、建立学生晨检制。年级主任每天要到各班了解学生身体情况,班主任在晨会上要询问学生身体情况,即发现一例立即报告、隔离,越早越好。
2、如在班级中发现学生不明原因病情异常增多,亦立即与年级主任联系,将异常情况在1小时内上报校长室、逐级上报。
3、在传染病多发季节尽量不组织大型的学生集体活动,减少人员流动。
4、学校应时时监控疫情动态,确保在第一时间内上报疫情。
5、依法治校责无旁贷,严格实行饮用水安全制。
(三)应急处置措施:
1、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不缓报,不漏报、不瞒报。
2、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现场的食物,患者排泄物等要留样送检,并封存好现场,待专业人员前来处理
3、对传染病的班级要立即进行消毒处理,除班级之间亦隔离,并组织集体服用防治药物等。
四、加强宣传力度
学校教务室、政教室、总务室三方联合利用健康教育课、校园网、广播、黑板报、宣传栏、
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结合季节性、流行性、宣传日等时机在学生中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学生的自我保健,自我保护意识。
五、建立学生、教师的健康状况报告制度
凡在校内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任何人都应立即向政教室报告,政教室在接到报告后要即可向校主管领导报告,并在2小时内向上级教育、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六、积极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环境卫生工作做到定人、定点、定时,要处处有人扫、人人有事做,确保处处洁净。同时要做好灭四害工作。
学校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2
1 应急响应和终止
1.1 应急响应的原则
突发性的传染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未发生突发性的传染病的地方,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同时,服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1.2 应急响应程序
1.2.1 的应急响应程序
专家委员会和应急处理机构负责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拒绝隔离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措施。书写的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1.2.2 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程序
专家委员会和应急处理机构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和控制传播措施。 应急指挥机构和感染控制科负责联络和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书写的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1.3 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
要确保参与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针对不同的突发性的传染病,特别是一些重大突发性的传染病,应急处理人员还应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1.4 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性的传染病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经过一段时间后无新的病例出现。特别重大突发性的传染病事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国务院或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特别重大以下突发性的传染病事件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
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下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请求,及时组织专家对突发性的传染病事件应急反应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2 善后处理
2.1 后期评估
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扑灭后,应急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
2.2 奖励
院领导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参加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2.3 责任
对在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4 抚恤和补助
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