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上报要求:按照排名先后顺序填写。如有第二次(及以上)研究生或定向委培博士生通过学院初评,亦需按其院内实际排名顺序上报,上报时用铅笔在姓名前空白处注明,并且在上报时对收材料老师说明情况,以免漏报。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上报要求:申请理由一栏中申请人签名必须手写,推荐意见栏、评审情况栏、基层单位意见栏必须填写完整,基层单位意见栏需由基层单位加盖公章。
3.名额内的参评学生材料上报要求:《申请审批表》和申请支撑材料分开上报,按照排名先后顺序排列。
4.名额外的参评学生材料上报要求:申请表和支撑材料放在一起上报,上报数量:原件上报1份,复印件上报3份。奖学金申请表
5.第二次(及以上)申报学生的材料上报要求:需上报每一次申请的材料,包括《申请审批表》和申请支撑材料,每次的申请审批表均需有本人手写签名。上报数量:原件上报1份,复印件上报3份。
6.定向委培博士生申报材料上报要求:申请表和支撑材料放在一起上报,上报数量:原件上报1份,复印件上报3份。
7.由于国家奖学金获奖情况要计入学籍档案,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在上报材料时务必以学院为单位,由参与评选的相关辅导员亲自上交,不得由学生代交或转交。
8、包括《申请审批表》和支撑材料的所有申请材料中的内容,如有任何不实,将取消学生的参评资格,所在学院相应数量的获奖名
额扣除,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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