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社会责任符合性培训会
永续成长之道
一、目录
1. 企业社会责任背景和发展趋势
2. 社会责任要求
3. 强迫劳动
4. 童工与未成年工
5. 骚扰(惩戒措施)
6. 自由结社与集体谈判
7. 反歧视
8. 工作时间
9. 工资福利
10. 健康与安全
11. 环境
二、社会责任沟通
薪资、福利与工作时间、工资工时、休假福利
环境、化学品废弃物、消防、污染、降低能源消耗、化学品储存管理与运输,标识,废弃物清单、消防器材,消防演习
集体自由与劳资谈判权,工会、员工代表
员工健康与安全:一般安全、个人消防、急救、健康与安全培训,机械安全与隐患
禁止童工、歧视、强迫性与束缚性劳务用工
sgs报告
三、企业社会责任背景和重要性
(1)动机
尊重人权
法律的不断更新
客户要求
企业形象
来自利益相关方的关注和压力
战略的定位
股票市场关注的社会责任
全球化趋势/信息交流
基本行为规范
(2)行为规范
1948年 基本人权宣言
1997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了《关于跨国公司和社会政策三方宣言》
2001年该组织制订了第一个修订版《SAB000:2001》该标准通过对公司劳工保护等达标认证来推进公司劳工人权的保护。 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原则性框架和指引,比如联合国的全球契约“十大原则”“ISOZ6000”CERES制定的全球责任报告指南(CRI)标准等等。
四、CECED行为规范和相关法律--SEB的社会责任要求的追要依据
(1)CECED行为规范:
来自---欧盟家用电器制造商委员会(European Committee Domestic Equipment Manufacturers )成立于1951年,SEB集团是16个直接成员之一。
全球契约:
1999年1月在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年会上,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提出"全球契约"计划,并于2000年7月在联合国总部正式启动。旨在推动国际普遍遵循的有关社会公益和环境保护的
原则。赛博集团于2004年加入“Global Compact”全球契约
(2)CECED行为规范和相关法
强迫劳动Forced Labor          反歧视 Non-discrimination
童工  Child Labor              健康与安全 Health& Safety 
骚扰 (惩戒措施)            工作时间  Hours Work
自由结社与集体谈判:Freedom of Association & Collcetive Bargaining
工资福利 Compensation            环境  Environment
(3)CECED行为规范和相关法律
人权
原则1.企业应在其影响力范围内对保护国际人权给予支持和尊重
原则2.企业应保证不与见他人权者同流合污。
劳工
原则3.企业界应支持结社自由及切实承认集体谈判权。
原则4.消除一切形式的强迫和强制劳动。
原则5.切实废除童工现象
原则6.消除就业和职业方面的歧视。
环境
原则7.企业应支持采用预防性方法来应付环境挑战。
原则8.采取主动行动,促进在环境放面采取更负责任的做法。
原则9.鼓励开发和推广不损害环境的技术。
反腐败
原则10.企业应反对商业活动中的腐败行为。
五、强迫劳动
(1)定义:
THERE Shall be no use of forced labor in any form. This includes forced prison labors,bonded labors,otherwise.
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强迫劳动,包括监狱劳工、契约劳工和其他类似劳工。
(2)强迫劳动的明显表现形式:
1.使用囚犯工或者监狱工。
2.工厂与员工有大额或长期借贷关系,即契约劳工。
3.保存了员工相关证件原件或押金,如身份证,培训费,工具费,工衣,工卡费等。
4.员工的行动自由被限制(如2007年的山西黑砖窑事件)或员工不能自由离开工厂,宿舍。
(3)强迫劳动的隐形表现形式:
1.强迫加班
——今晚加班赶货,请假不批,不来扣半天工资
——周六加班不来,不来算旷工,扣3天工资
2.辞工不自由
——旺季,每条拉每月限辞1人
——签合同一年,合同期满后才能辞工
3.基本自由受限:如不能自由使用洗手间,饮用水,医疗设施等。
4.CCTV时刻监控工人
(4)企业常见问题
1.旺季每条线每月限辞1人(不满一个月辞工,工资不发)
2.合同期没满,不能辞工
3.今晚赶货加班,请假不批
4.加班不出勤扣工资(扣加班一晚,扣半天工资)
5.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6.有条件克扣式押金、培训费、工衣费、厂牌、工具费等
7.限制工人基本自由。如:使用卫生间。饮用水,医疗设施等
8.上洗手间一次只能5分钟:一天不超过3次。
9.员工中午不准离开 工厂货宿舍
10.CCTV非用于安全监控
关键点回顾
制定禁止强迫劳动的政策,明确哪些是强迫劳动。
公司不应保存员工的相关证件原件或押金
制定合法适当的保安职责:保护企业固定资产、员工
员工不应与公司有大额或长期借贷关系
员工的行动自由不可被限制
员工应有加班的自由选择权
辞工自由
公司不可使用囚犯或监狱工
六、禁止童工、歧视、强迫性与束缚性用工
(1)禁止童工
童工定义:16周岁以下。16-18周岁的未成年工。
未成年工定义:是指任何满16周岁单不满18周岁的工人。
不能安排晚上加班,不能置于危险环境和从事有害工作,每年免费体检验。
(2)禁止歧视
不能因为年龄、种族、残疾、性别而歧视;不能因为妇女结婚、怀孕等解除劳动合同。要同工同酬,机会均等。
(3)禁止强迫劳动
不能扣押员工身份证、没收个人物品;不能雇佣服刑期犯人、服兵役人员;不能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工作班次结束时,员工可自由离厂。
TIPS: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第21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国劳动法,未成年工是任何年满16周岁但不满18周岁的工人。
第六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1、 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2、 工作满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