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管理规章制度15篇
员工管理规章制度1
办公室规章制度  一、工作内容:
  1、烧好开水,保证上班前各办公室开水供应;
  2、每天早上淋花;
  3、各办公室的关灯、关电、关门;
  4、待领导离开后方能最后离开。
  以上制度办公室人员要严格遵守,由大家共同监督。
  目的:为彻底做好公司内部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氛围,塑造清洁、整齐的厂容厂貌,特制定此管理条例。
  二、适应范围:
  公司全体干部员工。
  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要求和标准:
  1、本规定中公共场所是指集团内公共通道、篮球场、羽毛球场、停车场等公共区域。
  2、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要求:
  A、地面无垃圾、污垢、积水、落叶、水果皮、烟蒂等;
  B、墙面无污垢、脏物,保持洁净。
  C、绿化带要求定时修剪,保持水分充足,并随时清扫残枝落叶。
  3、清洁要求和标准:
  A、清洁工须每日将公共场所清扫一遍,有污垢处需要冲洗一遍。但必须保证每周冲洗两遍。
  B、清洁工要保证绿化植物的泥土水分充足,定时修剪枝叶,及时清除杂草、枯叶、垃圾等。
  C、对于公共区域卫生的清扫,清洁工需在上班时间前一个半小时做好清扫,保证所有清扫工作、垃圾处理工作在上班前完毕;下班前再清扫一遍,须日扫日清。
  D、对于花草,清洁工要定期(每周两次,周三、周六)培土、整理。
  4、其他管理规定:
  A、集团所有干部员工必须将垃圾(纸屑、烟头、果皮等)放入指定的垃圾桶,不得随地乱扔。
  B、集团所有干部员工不得在墙壁上乱涂乱画。
  C、集团所有干部员工不得损害、折伤公司的一草一木。
  D、严禁携带有包装、有瓜果皮、纸屑的食品进入公司内部。对违反公司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者,一经发现、举报或查处,将在公司保安的监督下,强制按要求义务清扫指定区域的卫生。
  F、对于举报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者,公司为其举报者保密并奖励10元/人·次。
  G、对于员工在工作或搬运过程中不慎洒落在地面的纸屑、包装盒、泡沫、垃圾等,清洁工
和保安员有权可以要求当事员工将地面清扫干净;如果员工拒绝或态度恶劣,可立即向人力资源中心报告,由人力资源中心将按照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H、清洁工必须要按照规定和要求给予清扫公司内部所有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保安员要坚守岗位工作职责,对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并要勇于值勤。
  5、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有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与本规定有异的,以本管理规定为准。
  6本管理规定归属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解释。
员工管理规章制度2
  为规范员工宿舍管理,给广大员工提供一个安全、舒适、干净的休息环境,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凡有中工入店需住宿,均由人力资源部以书面形式通知安全部,安全部负责安排员工住宿事宜,宿舍所需物品由安全部向财务部中领配备到位。
  2、员工应自觉爱护宿舍区域的公共财务和卫生,损坏、遗失公物应照价赔偿。禁止随地乱扔杂物,严禁在墙、门等处乱写乱画。
  3、员工每日应自觉做好宿舍内卫生以及负责清扫公共卫生包干区。被褥、衣着等问题堆放整齐,严禁向窗外乱扔杂物。
  4、员工应随时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5、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内做饭烧菜,严禁使用电炉等发热电器。增设电器须到行政办公室和安全部同意后方可。
  6、任何人不得将饭菜端入宿舍,以保证宿舍内的卫生,有特殊情况报行政办公室和安全部同意后方可。
  7、员工应按照指定地点晾晒衣物,严禁将衣物晾在宿舍窗外。
  8、禁止员工在宿舍内打牌、喝酒,员工不得大声喧哗,以保障大家安静休息的环境。
  9、员工应自觉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请不要躺在床上吸烟。
  10、外来人员如需进入宿舍区域会客,必须凭有效证件在宿舍管理员处登记,用证件换领《会客卡》,并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会客。
  11、遇有员工家属、亲友到访需住宿的,由员工本人向部门早报同意后,再到行政办公室和安全部申请登记,经批准后方可入住。不得私自留宿。
  12、来访人员如违反宿舍管理制度,视情节对受访员工处以50——200元。
  13、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物、管制刀具。
  14、除当班,休假员工外,员工必须于每晚迟12:00前回宿舍休息。如超过,应主动登记,讲清原因。
  15、男员工不得进入女员工宿舍区域,女员工也不得到男员工宿舍。因工作需要须由宿舍管理员陪同。
  16、所有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服从宿舍管理员和安全人员检查和管理,如有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按照《员工手册》经予纪律处分,并予50——200元,直至辞退处理。
  17、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管理规章制度3
  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地学习、生活和工作,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 凡是符合居住职工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见,报厂审查批准后,由保卫部门登记(或总务部门)安排住宿,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
  二、 外单位住我厂宿舍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在进入我厂宿舍住宿时,应将完备后的住宿手续,交宿舍所管单位保卫科查验登记,后由该单位保卫科办理住宿人员进出厂出入凭证,否则一律不准进厂住宿。
  三、 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
  四、 住宿舍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五、 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随地大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10-50元,各室由室长安排每天轮流打扫室内清洁,凡不执行者,每次处以10元的。
  六、 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室内电灯定为一室一灯、一插座,灯泡在100瓦以内(从制度下发之日起,凡宿舍存放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耗器具,视为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50-200元的)。
  七、 厂内单身宿舍,凡室外安装计费电表的,除不准使用电炉外,可暂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等炊事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