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德莱顿的“诗歌翻译三分法”看英译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
[摘要] 本文通过剖析英语著名诗人及翻译家约翰 德莱顿的著名翻译理论“诗歌翻译三分法”赏析比较了马致远的《天净沙 秋思》三个英译版本。
[关键词] 诗歌翻译三分法 德莱顿 《天净沙 秋思》
约翰﹒德莱顿(John Dryden)是英语古典主义流派的创始人,复辟王朝的桂冠诗人,17世纪著名翻译家。他对翻译的贡献超出前人和同时代其他人,既有大量译作,又有系统理论。德莱顿对翻译理论进行过认真地研究,写了不少论文和序言,全面深刻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明确系统地提出了翻译原则。作为一个伟大的诗人和非凡的翻译家,对于诗歌的翻译,德莱顿提出了自己非常精辟的看法。他认为,作为一个优秀的诗译者,首先必须是一名优秀的诗人,特别是在风格上,译者与原作者必须类同。 他将诗歌翻译分为三类:“逐字译”(metaphrase),“意译”(paraphrase)和“拟作”(imitation)。 所谓“逐字译”是指在翻译中,强调与原文字字相对,句句相对,译作局限于原文的韵律。这样,译者便成为原作的奴隶。此等翻译,势必引起诸多问题无法解决。“戴着镣铐在绳索上跳舞”正是此种翻译的真实写照。 显然,这种翻译是翻译实践中所走的一种极端, 德莱顿不赞同。翻译中的另一个极端是“拟
作”。德莱顿提出,“拟作是指后世诗人像以前的诗人一样写诗,写同一主题的诗歌,既不搬原作者的诗句,也不局限于他的意思,而只把他当做一个模式,好比原诗人生活在我们的年代我们的国家,使用他可能会使用的写作方式”。显然,拟作是译者表现自我的最好方式,然而他对 ”九泉之下的原作者却是莫大的不公”。 另外,拟作脱离原作的面貌,超越了翻译的范畴,严格意义上来说,这是一种创作而不是翻译。
德莱顿认为“拟作”和“逐字译”都是两个极端,应加以避免。他主张折中,即采取介于过分随便与过分呆板之间的翻译。在“意译”中,译者重意不重词。在词语表达上,译者有某种自由,因为每种语言都有自己的特征,在一种语言中美好的东西,在另外一种语言中不一定美好,可能是粗糙的,丑陋的,甚至毫无意义。所以,译者为译作选择恰当的措辞变得异常重要。选词不当,“会使原来的一件漂亮衣裳变得失去光泽”。然而在意译时,译者在一定范围内可以改变原文的外观,却不可以改变或毁坏原文的实质。
我们初步了解了德莱顿的诗歌翻译三分法原则。应该指出,此三分法是对西方传统翻译的两分法,即直译与意译的一个重要发展。下面我们将以此三分法来赏析马致远的《天净沙 秋思》的三个不同英译版本。
初三英语单词《天净沙 秋思》原文: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withered vines, olden trees, evening crows;
Tiny bridge, flowing brook, hamlet home;
Ancient road, wind from west, bony horse;
The sun is setting,
Broken man, far from home, roams and roams.
译文2车辆英语
crows hovering over rugged old tress wreathed with
Rotten vine-the day is about dine
Yonder is a tiny bridge over a sparking stream,
And on the far bank, a pretty little village,
But the traveler has to go on down his ancient road,
The west wind moaning, his bony horse groaning;
Trudging towards the sinking sun,
Farther and farther, away from home.
译文3
At dusk, oer old tress wreathed with withered vine fly crows,
计算机水平怎么填Neath tiny bridge beside a lot, a clear stream flows,
On ancient road in western breeze a lean horse goes,
Westward declines the sun,天净沙秋思翻译
Far, far from home is the heart broken.
如果我们用德莱顿的诗歌翻译三分法来看这三个英译版,不难看出,译文1所采用的翻译方法是“逐字译”,译文2用的是“意译”,二而译文3,笔者认为是一种神形兼备的译作,有浓浓的诗味,但不失原文的意境,我们不妨称之为“拟作”,三个译本各有所长,但笔者以为译文3为最佳。
原作是一首表达游子深深乡愁的思乡曲。该词最大的特点,也是给读者印象最为深刻的一点是其结构。前三句每句仅仅罗列三组九种事物,用意象派的观点来看,是九种不同的意象。但这九种事物的罗列并不意味着这些事物是并列的,而是有主次轻重之分。原作第一句中的“乌鸦”到了黄昏时分绕树分行,总有一棵枯藤缠绕着老树可依,而天涯游子却有家不得归,比乌鸦都不如,这就倍增其哀了。第二句写“人家”,“小桥流水”只是做陪衬的,看见乌鸦尚有枝可依,路人皆有家可归,相比之下,平添了游子许多的哀愁。第三句写“瘦马”,“瘦马”是“乡愁”的象征,而“游子”的“瘦马”行走在“古道”上,“西风”中,离家越来越远,和前面提到的“昏鸦”“人家”形成对照,因此,第三句是前两句的递进与加深,来得更为重要。而最后两句,更是一语道破游子的痛处,不仅仅是人和乌鸦有家,连没有生命的“夕阳”
也有一个“归宿”,断肠的游子却只能在天涯漂泊,所以说最后一句是全诗的主题句,或者说是诗眼。
文学性对原作有了大致了解后,我们能更深刻体会三种译作的妙处与不足。逐字译的译作1最大的特点是与原作一样精炼。在一定程度上,原文意境得意凸显,但是并没有达到理想中的“神似”,没有“化境”。试看前三句的翻译,原作中“枯藤老树昏鸦”,写的是乌鸦绕树觅枝之景,传到却是游子思乡之情。而译文中仅仅并列三种事物,既没有画出原文之景,更没有传出原文之情。原作前三句九种事物的陈现,读者一读,眼前能产生一幅具有浓浓乡愁的中国山水画,所谓“诗中有画画中有诗”。这些意象也非常具有中国特,中国读者读来更能与原作者产生共鸣,但看译作1,似乎少了那种“诗中有画”的韵味。再看译文2,译者只用一个动词“hovering”,便能汇形画影,传情达意,不仅仅是形似,更是神似,因为原作中那种乌鸦绕树觅枝之景跃然纸上。译文2正是采用了德莱顿所倡导的“意译法”(paraphrase),很显然,这种译法能很好的彰显原作的意境,达到“神似”。我们注意到,原作前三句只是简单地把九个意象陈现出来,却勾勒出一幅情趣盎然的游子思乡图,每个意象都是鲜活有生命力,原作感动读者的地方也在此。译文2并不满足简单陈现九个意象,而是把它们译活了,译文中用了hovering, rotten, wreathed, moaning, trudging, sinking, 动静结合,情趣尽显。
读者一样能感受到原作者要表达的浓浓乡愁。只是,译文2用意译,形式上损失了原作中的那种诗味,更像一篇散文。另外,译者在“流水”前加了一个形容词sparking,和全诗忧伤的气氛不协调。译文3,笔者认为是最好的。译文本身五行均押韵,更有诗味,可视作译文2的诗化。然而,这近乎一种创作,即德莱顿所说的“拟作”译者借原作诸多意象组合表达出来的意境,不露痕迹的作了一首英文版的游子思乡曲。需要肯定的是,此译作与原作身形兼备,也正是诗歌翻译该走的正道。
我们用德莱顿的诗歌翻译三分法探讨了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三个不同英译本,它们各有所长,但仍有优劣之分。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德莱顿认为的“逐字译”和“拟作”是翻译的两个极端应加以避免也并非绝对如此。中庸之路“意译”固然有其所长,但非万能。笔者主张是诗歌翻译是文学翻译中的瓶颈问题。有些诗歌根本不可译,有些诗歌用直译仍然能传达原作精神,因为语言是相通的;而有时译者用一种近似于自我创作的方法去翻译(叫“拟作”),也能给读者带来耳目一新的感受。
参考文献:
[1] Munday, Jeremy. Introducing Translation Studies [M]. London: Rouledge Taylor & Fran
cis Group,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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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许渊冲. 文学与翻译[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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