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合同范本15篇
房屋转让合同范本1
  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身份证号码
  合同双方同意转让条款如下:
  一、物业卖方自愿将位于湛江市 区 路 号 房一套以及配套车房一间(以下简称该物业)。房地产证号 ,房屋产权登记面积 平方米(以房管局查丈核实面积为准),该物业按套及车房出售给买方。买方已对卖方所要出售的物业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物业。卖方按该物业现有的不可移动的装修及设施标准交予买方使用。买卖双方委托经纪方办理有关交易过户手续。
  二、卖方保证对该房地产有完整处分权,并保证该物业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该物业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买卖双方议定该物业的成交价为 元(大写)
  四、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时发生的一切税费。①按政府有关规定买卖双方各自承担需付税费②
卖方承担所有税费③买方承担所有税费。④经纪方包干,税费及中介费 元(大写)由买方/卖方支付,盈余归经纪方所有。不足由经纪方支付。,交到经纪方,多还少补。在办证过程中,如果由于政府或有关部门对应交的税费进行调整,负责缴交税费方必须按新规定的税费进行缴交,任何一方拒绝按新标准缴交税费造成本次交易失败,按本合同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五、卖方在交付该物业时必须付清一切有关该房地产的杂费(如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煤气费、管理费等)。若卖方交付该物业前未能付清有关杂费,则卖方预付 理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过户手续。
  六、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
  1、元(大写)须在签订本合同时作为定金,暂由经纪方代管,该笔定金在卖方交付房屋给买方时由经纪方转交给卖方。卖方须将该物业之房产证原件给经纪方,买卖双方须于 年 月 日或之前携带有关资料到房地产交易所签署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如因政府相关部门原因导致延迟,则时间相应顺延
  2、余款
  七、卖方在收到买方全部购房款后,当天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卖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买方交付相当于该物业全部购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八、违约责任:买方中途悔约,买方不得向卖方索还定金。卖方中途悔约,卖方应在悔约之日起三日内将定金退还给买方,另给付买方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九、卖方或买方任何一方未能依本合同卖出或买入该物业,则违约一方须即时付给经纪方 元(大写),作为赔偿经纪方损失。
  十、违约方负责支付对方及经纪方为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而产生的律师费。
  十一、买卖双方在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交易手续时所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只是作为本次交易的一份办证资料,一切以本合同的条款为准。
  十二、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法律、政府政策改变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买、卖、经纪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买方、卖方、经纪方各持一份。
  十四、本合同产生争议,买卖双方应争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卖方: 买方:
  见证方:
  经手人:
  年 月 日
房屋转让合同范本2
  甲方(承租人):
  乙方(现租人):
  经过甲、乙双方商议,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友好的原则,现就有 转租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场地: 平方米。
  二、租赁期:
  三、租金支付方式:
  四、甲方是在原房主(房东租赁人)同意的情况下,自愿转租给乙方的,所以若在乙方入驻房屋时,如果原房主(房东租凭赁人)加以干涉,不允许乙方入驻,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并要求甲方给予赔偿损失,并视情节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甲方转租给乙方后,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将转租房、出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转租房屋。而如果租赁期满甲方也不能转租给他人和收回,在条件合理、平等的情况下乙方要续租享有优先权。甲方应该同意乙方的要求。并按实际情况乙方可以自由选择直接原房主(房东)或甲方续约。
  六、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七、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过双方签字即具法律效力。
买卖合同范本
  九、未尽事宜,由双方商议,可另做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转让合同范本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了解决乙方用地困难,自愿将位于一块地皮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转让的地皮四至界限为:东临巷道,西临采老地,南临居民房,北临居民房。该
地皮规格为:长米,宽 米,总占地面积为平方米,该地皮转让总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整(¥ 元)。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
  二、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地价款 万元整(¥ 元),甲方将该地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为))等相关证件交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地皮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地皮变更登记手续所需费用均由乙方处理。
  三、甲方把地皮转让给乙方后,该地皮所有权和使用权全归乙方终身享有,并可自行支配该地皮的用途(包括使用性质),甲方无权干涉,也不得反悔。该地皮如存在权属纠纷,由甲方自己负责解决。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执行,共同遵守。转让后,如有甲方家属亲戚和本村人员干涉、闹事,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一切由甲方负法律责任。如一 1
  方违约,违约方将按地皮市价的两倍给乙方进行补偿。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中间人各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甲
乙双方应共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