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上)
  *大纲对本讲内容的要求是:
  1.掌握声环境影响评价各等级划分的基本原则。
  2.掌握点声源及线状生源声级衰减计算方法的选用原则。
  3.掌握噪声防治对策应考虑的环节。
  4. 熟悉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划分的依据。
  5.熟悉各等级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基本要求。
  6. 熟悉各等级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确定原则。
  7. 熟悉环境噪声现状调查的基本内容。
  8.熟悉环境噪声现状测量点的布设原则。
  9.熟悉环境噪声现状测量的测量量和测量时段。
  10.熟悉环境噪声现状评价的主要内容。
  11.熟悉噪声预测的范围和预测点的布设原则。
  12.熟悉声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内容。
 声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内容:
  ①项目建设前声环境现状;
  ②评述建设项目在施工、运行阶段噪声的影响程度、影响范围和超标状况。重点要评价敏感区域或敏感点声环境的变化;
  ③分析受噪声影响的人口分布;④分析建设项目的噪声源和引起超标的主要噪声源或主要原因。
  ⑤分析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设备布局和设备选型的合理性;分析建设项目设计中已有的噪声防治措施的适用性和防治效果。
  ⑥提出建设项目需要增加的噪声防治措施,进行其经济、技术的可行性论证;
  ⑦提出建议:A.噪声污染管理B.噪声监测C.城市规划。
概念
(一)声环境、噪声、环境噪声、环境噪声污染
  人类听觉的频率范围为20~20 000 Hz。它包括有用的声音,如:语言、音乐信号等:也包括无用的声响,如:杂乱无章的声音,自然界地震海啸声等。有用的声音和无用的声音构成了人类生存的声环境。
  噪声---是人们不需要的声音,无用的声音,厌烦的声音。它不仅包括杂乱无章不协调的声音,而且也包括影响他人工作、休息、睡眠、谈话和思考的音乐声音。因此,对噪声的判断不仅仅是根据物理学上的定义,而且往往与人们所处的环境和主观感觉反应有关。
  环境噪声---包括人为活动产生的噪声和自然界噪声。从环境管理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环境噪声只包括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晋。
  (二)环境噪声特征
  我国法律明确指出,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1)噪声属于物理因素,属于能量污染。噪声具有声波的一切特性,如:反射、折射、衍射等;噪声源停止发
声,噪声过程即时消失,不会留下能量的积累。
  (2)环境噪声是局限性和分散性的公害。环境噪声污染具有随机性、局限性、分散性的特点,城市中环境噪声无时不有,无处不在,给我们准确判断评价噪声带来困难。环境噪声评价需要制定相应的规范、导则来统一。
  (3)环境噪声是感觉公害,评价量A声级是一个模拟人耳特征的主观量。环境噪声标准要根据不同环境区域、不同时间和人处于不同行为状态来决定。   
  (三)噪声源类别
  在声学中,把声源、传播介质、接收器称为声音的三要素。噪声源分类可依据以下几个原则:
  (1)按产生的机理来分,有机械噪声、空气动力性噪声、电磁噪声和火焰噪声等。若要控制和治理噪声源强,需从产生机理上考虑研究。
  (2)按产生来源划分,可分为工业噪声、建筑噪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及自然界噪声等。环境噪声管理应重点考虑前四类噪声。
  (3)把噪声按其随时间的变化来划分,又可分为稳态噪声和非稳态噪声两类。稳态噪声是指噪声强度不随时间变化或变化幅度很小的噪声:非稳态噪声是指噪声强度随时间变化的噪声,而非稳态噪声又可分为周期性起伏的、脉冲的
和无规则的噪声。噪声随时间变化的复杂性给环境噪声监测与评价带来难度,人们要正确评价噪声时间与空间的分布,必须以科学与统一的规范做保证。   
  (4)若按噪声的空间分布形式来分类,在声学研究中常把各种声源简化为点声源、线声源和面声源。声环境的预测评价需要从点、线、面声源分类上考虑判断。
  声环境影响评价导则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过程中关于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的指导性原则。首先,为使建设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体现客观、公正、科学,各评价单位需要共同遵守一定的原则;其次,每个建设项目有它的地域特征、时域特征、行业特征,在具体承担每个建设项目时需要针对它的特点去进行创造性的工作,抓住重点,体现特点。
  (一)声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任务
  声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任务主要为三条:
  1.评价建设项目引起的声环境变化
  要说清楚建设项目建设前后声环境变化情况,就需要做好声环境现状调查监测评价工作和声环境预测评价工作;声环境变化影响既要说明该建设项目对外环境的影响,对于声环境敏感项目(如房地产居住小区开发项目),还应说明周边环境对该项目的声环境影响,如周边工业噪声、交通噪声等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2.提出噪声防治对策,把噪声污染降低到现行标准的允许
水平
  针对声环境评价结果,提出有针对性的噪声防治对策是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重要内容。噪声防治措施应进行可行性论证,做到技术可行、经济可行与达标排放。
  3.为建设项目所在城镇规划服务
  要结合当地城镇或地区总体规划开展声环境评价工作,为建设项目优化选址、合理布局以及城镇、地区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二)声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声环境影响评价从声源特征来分主要分为两类:固定声源影响评价和流动声源影响评价。
  1.固定声源影响评价
  指的是工矿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场、铁路、公路、航运等部门所拥有的固定声源的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2.流动声源影响评价
  指的是公路、城市道路、铁路、轨道交通、机场、航运和工矿企业单位物料运输等交通运输工具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车站、停车场、调车场、施工期施工设备,运营期物料搬运装卸设备等产生的半流动半固定噪声视情况可分别按固定声源或流动声源进行评价。
  (三)声环境影响评价的评价量
  声环境影响评价随声环境影响评价的对象和阶段不同而选用不同的评价量:
  1.声环境质量评价量
  ◆等效A声级:LAeq
  ◆统计声级:Ln(常用L10、L5o、L90等)
  ◆昼间、夜间及昼夜等效声级:Ld、Ln、Ldn
  *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LWECPN
  *最A声级:LAmax
  2.噪声源评价量
  *A声功率级:LAW
  *主要声源63 Hz、125.Hz、250Hz、500Hz、1000Hz、2000Hz、4000 Hz、8000Hz等中的频率倍频带声功率级Locyw或声压级[Lp(ro)]   
  ◆有效感觉噪声级:Lepn
(四)声环境影响评价的等级
  声环境影响评价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为详细评价;二级为一般评价;三级为简要评价。
  1.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划分的依据
  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划分的依据包括:
  (1)建设项目规模:按投资额可将建设项目分为、中、小型不同的等级,但不同的时期中小型分类的标准不同。
  (2)噪声源种类和数量:噪声源的种类和数量是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的重要依据,近年来对噪声源强度的分析常采用“每公顷的A声功率级/声源数量”的方式来表达。
  (3)环境敏感目标情况:建设项目噪声有影响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环境噪声标准和人口分布。
  (4)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的变化程度:用建设项目运行期声环境影响预测值与该环境声背景值来进行比较分析,确定声环境变化量小。
  2.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划分的基本原则
  (1)一级评价:
  ◆中型建设项
目、属于城镇规划区内建设工程;
  ◆评价范围内或边界外附近有特殊住宅区、居民文教区、温泉、疗养院、 医院、风景游览、名胜古迹等敏感目标或有声环境限制的自然保护区等;
  ◆项目建设前后声级显著增高【增量达5~10 dB(A)以上]或受影响人口显著增多。
  (2)二级评价:
  ◆新建、改建、扩建中型项目;
  ◆评价范围内或边界处附近为一、二类环境功能区;
  ◆项目建设前后声级有明显增多(增量达3~5 dB(A))或受影响人口增加 较多。
  (3)三级评价:
  ◆处于三类标准以上地区的中型建设项目;
  ◆处于一、二类标准适用区的小型建设项目;
  ◆中型建设项目建设前后声级增加很小【增量在3(1B(A)以内】且受影响人口变化不。
  (4)调整等级:
  ◆如固定声源布置较集中,且相邻环境敏感目标,评价等级可提高一级;
  ◆噪声源数量较多,每公顷A声功率级较,而敏感点数量比较多时可提高一个等级;
  ◆对于新出现的噪声源如高速铁路、磁悬浮轨道交通、城市周边的国际 机场等项目可提高一个等级。
  (五)各评价等级评价工作基本要求
  1.一级评价的工作的基本要求
  (1)声环境现状监测全部要求实测;
  (2)声环境预测要覆盖全部敏感目标;绘制工程运行期等声级线图并给出预测噪声级的误差范围;
  (3)给出项目建成后各噪声级范围内受影响的人口分布、噪声超标范围和程度;
  (4)对工程项目噪声级变化应分阶段分析评价(如建设期、投产运行后的近期、中期、远期);
  (5)对于项目建设而引起周边地域或时域声环境变化给予分析(如机场建设引起相关道路车流量增多噪声升高);
  (6)对建设项目设计中或环评中提出的不同选址方案、选线方案、建设方案等进行同等级定量评价分析;
  (7)针对建设项目工程特点和环境特征提出噪声防治对策,并进行经济与技术可行性分析,给出降噪声效果。
  2.二级评价的工作基本要求
  (1)声环境现状监测以实测为主,可有针对性适当利用当地已有的环境监测资料;
  (2)声环境预测要覆盖全部敏感目标,绘制项目建设对城镇规划区影响的声等值线图;
  (3)分析项目建成后各噪声级范围内的人口分布、噪声超标范围和程度;
  (4)按工程不同阶段分析评价声环境影响情况;
  (5)针对建设工程特点和环境特征提出噪声防治措施并分析其降噪效果。
  3.三级评价的工作基本要求
  (1)声环境现状调查可利用当地已有环境监测资料,并给予说明;
  (2)针对重点敏感点进
行预测评价,对项目建成后噪声级分布进行分析并给出受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3)针对建设工程特点提出噪声防治措施并进行降噪效果分析。
  (六)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依据评价工作等级和建设项目评价类别确定。
  1.固定声源建设项目
  一般项目边界向外200m的评价范围可满足一级评价的要求,相应的二级、三级评价范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缩小。若建设项目噪声源强高或周围较为空旷而较远处有敏感区域,评价范围可延长到敏感区。
  2.流动声源建设项目
  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公路等项目两侧200m评价范围一般可满足一级评价要求,二级、三级评价范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缩小。若建设项目周边较空旷而较远处有敏感目标,可适当将评价范围延长至敏感目标处。
  3.机场评价项目
  可根据飞行量计算到WECPNL为70dB的区域。一般以主要航迹离跑道两端15 krn,侧向各2km范围可满足一级评价范围要求,二级、三级评价范围可适
(七)声环境影响评价现状调查与测量 环境变化
  1.声环境影响评价现状调查的内容
  (1)评价范围内现有噪声源种类、数量及相应的噪声级。
  现有噪声源构成评价范围内背景噪声,是主要指工业噪声、交通噪声、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四类。调查中注意避开自然界声响影响,如蛙叫、虫叫、狗叫、蝉鸣等;注意避开学校正常教学活动的声音。背景噪声值准确与否非常重要,它直接影响声环境预测结果。如背景值测量时未避开自然界噪声,测量值为53.0dB(A),交通噪声预测值此时也为53.0 dB(A),则声环境综合值(叠加值)为56.0dB(A),超过四类功能区夜问55.0 dB(A)标准。如避开自然界噪声,背景值实测为41.0 dB(A),而此时声环境综合值为53.0 dB(A),符合四类55.0 dB(A)标准要求。 交通噪声源应给出相应的种类、流量、速度、路况等;工业企业应给出厂界噪声达标与超标情况。
  (2)评价范围内现有敏感目标及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分情况。
  现有敏感目标应调查其名称、行政区域、数量及户数人数等;环境噪声功能区应调查当地政府关于功能区划文件,以确认环境噪声功能区类别。
  (3)评价范围内声环境质量情况。
  要调查各环境噪声功能区声环境现状,达标及超标情况以及受噪声影响的人口分布情况。
  2.环境噪声现状调查的基本方法
  收集资料法、现场调查测量法,实际工作中可以两种方法结合进行。
  3.声环境现状测量布点原则
  (1)声环境现状测量点布置一般要覆盖整个评价范围,但重点要布置在现有噪声源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