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绿地养护施工的安全文明措施
(1)安全教育和训练
1、首先本单位要熟悉并遵守指导安全、劳动保护的有关法规。对养护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准许其进入操作岗位。同时要重点对工人进行交通安全方面的教育。养护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穿反光衣。对于在超车道或主车道上作业的养护人员,必须按要求放置交通标志。养护管理人员一律佩证上岗,安全员的佩证为红以示醒目。
2、对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的工人,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训练。
3、在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新设备或调换工作岗位时,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4、设立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在上班前下班后的安全短会上检查养护安全的活动情况,并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活动。
(2)机械安全操作措施
1、用于养护的车辆必须有明显标志,如洒水车、巡路车必须安装明显的警示标志,作业过程中应开启禁
示标志及应急灯,并在车辆的明显位置挂“公路养护车”反光字样的牌子。作业车辆停放时应当停放在作业区内,或经施工方案明确的其他允许停放车辆的场所,并按规定设立临时标志,禁止上述车辆在公路逆行。
2、机械操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操作与操作不相符的机械,不得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种操作证的人员操作。
3、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4、驾驶室或操作室内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特种机械应以平板拖车运送到施工现场,严禁在高速公路内行驶。
6、机械施工作业时,应设专人负责指挥,机械回旋范
围不准超越施工安全区域,并严禁任何人在机械回旋范围内进行任何工作。
7、汽车装运土石方、材料时应有专人指挥,不得超载,不得人货混载,行驶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方能进出施工区范围。
(3)施工安全标志摆设
1、施工标志牌必须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标准制作,牌面尺寸应合符要求,反光材料应采用三级以上。
2、锥形交通路标的使用应符合《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的规定,夜间使用时上端应安装白反光材料。
3、施工警告灯应使用黄闪光灯号,设于夜间施工区段。
4、施工作业车辆必须悬挂移动性施工标志或安装黄警示灯。
(4)养护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养护工作要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无障碍。
2、养护工人上班必须穿工作服、安全反光背心。
3、保洁小车不能太靠近车行线停放。
4、保洁作业车辆出车前必须进行车辆检查,发现故障时及时排除。
5、施工车辆作业时必须开警示灯,司机必须穿反光衣。
6、日常养护作业施工前,应对作业或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行。
7、养护的流动作业,应按照《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GA182-1998)的要求摆放交通安全标志,做好交通组织工作。
8、养护人员作业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禁止有思想问题或身体健康问题的人员上路养护。
道路养护(5)封闭施工区域、路口和行人、车辆较多地段养护施工安全措施
在封闭养护施工的施工区域范围内,路口地段和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