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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乡村发展存在较大的南北差异、东西差异,由于发展不协调、不平衡,导致区域内乡村差距较大。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问题与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等具有直接的关系。乡村问题是一个国家的根本问题,要促进国家发展,就要解决乡村问题,利用乡村促进国家的发展振兴,让乡村也能共享现代化发展成功,推动城市与乡村共同繁荣。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乡村振兴与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随着时代的发展,乡村治理也遇到了新的困境,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不高,缺乏主动性,导致乡村治理无法符合时代发展。因此,需从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的角度对乡政村治进行全面审视,发现传统治理中存在的不足,并寻有效的解决途径,重塑乡政村治,从而推动我国乡村治理的现代化发展。
一、概述
一村一大(一)乡政村治
乡政村治将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结合起来,前者执行的是国家权力,后者执行的是村民自治权力,因此乡政村治包含了“乡政”、“村治”两个概念。国家依法在农村基层设立的一级政权组织即为乡政,代表国家对
乡村进行管理,具有集权性、强制性;村民自治即为村治,是乡村成立的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主要行使自治权,进行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工作[1]
。
(二)乡村治理
乡村治理是指通过合理配置村镇布局、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资源,推动生产,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环境状况的改善。乡村治理的目的是不断提高乡村居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和精神文明水平,改变“脏乱差”的农村现状,不断加强基层治理。
(三)乡村治理现代化
乡村治理现代化是指对传统作出持续性地改变,改善过去治理工作中的不足之处,与传统乡村治理相比,乡村治理现代化是一个持续改变的动态过程,是一种基于现实社会进步的趋势[2]。结合相关研究理论,本文认为乡村治理现代化是指在现代化基本趋势和要求下,根据乡村治理的发展趋势,促进多元主
体在制度性程序框架上的交流互动,对乡村经济、政治、教育、生活、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共同进行治理,以推动乡村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过程。
二、新时代下我国乡村治理的困境
(一)乡村治理主体单一化
乡村治理主体由“一元”向“多元”转变是新时代发展的趋势,但是目前乡村治理主体单一化严重,要实现多元化仍需时日。虽然乡村基层党组织已合理放权,职能也有所转变,但是“一家独大”的情况仍然存在。乡镇政府习惯了对乡村社会的各项管理进行掌控,尤其是将村委当做下级,过度地调配和控制乡村行政和公共产品资源。村委会干部受制于乡镇政府,导致职能定位不清,被乡镇政府过多地干预,影响了正常工作运转,甚至消耗了大量社会资源。村“两委”的矛盾依旧存在,若不理顺和解决这个问题,村委会的权威性难以得到保证,村委会不仅是村民自治的运行载体,还是国家政策、方针的具体实施者,双重身份导致其无法对村民的权益进行有效维护。村民缺少利益代言人,利益诉求常常得不到回应,导致村民自治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受到影响,无法达到自治的理想状态。
(二)制度体制机制运行不统一
在乡村治理过程中,基本制度、机制和体制是有机统一、密不可分的,三者相互促进方可使乡村治理有序、顺利地展开。制度具有稳定性,乡村治理必须要以制度为基础,在制度的框架中开展工作,体制和机制的运行也要服从制度;机制是具体的运行方式,受制度和体制的支配;完善的乡村治理体系还需要机制与制度共同发挥作用,同时机制的运行合理性对乡村治理水平具有提高作用,而机制的构造与选择必须与基本社会制度相符。目前我国乡村治理过度依赖制度,导致机制在运行过程中受到阻碍,例如:
精英与资金回流机制缺失、众利益表达回应机制不完善、公共产品供给机制不到位、民主监督检查机制不健全、政务信息和公开机制落实不到位等,这些机制都无法将其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也未能与制度、体制进行良好衔接,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机制和体制的运行效果,最终导致乡村治理水平无法得到提高。
作者简介:吴常林(1976— )男,汉族,甘肃永昌人,讲师。主要研究方向: 党史党建。维特根斯坦哲学性质的论述研究。
新时代下我国乡村治理现代化路径探索
吴常林
(中共永昌县委党校,甘肃 金昌 737200 )
摘 要:新时代下中国特社会主义的主要任务是推动乡村发展,实现乡村振兴,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虽然随着乡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乡村在人口流动、村民素质和社会阶层上都发生了改变,呈现出了新的发展趋势,但是在新时代背景下,传统的乡政村治已不符合目前的发展需求,导致乡村治理面临较多困境。文章先对乡村治理、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概念进行阐述,然后分析当前乡村治理中面临的困境,如乡村治理主体单一化、
制度体制机制运行不统一、乡村治理能力弱化、乡村治理缺乏整体性研究,最后提出了新时代下我国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有效途径,望能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贡献自己的力量。关键词:新时代; 乡村治理; 现代化
22(三)乡村治理能力弱化
首先,部分干部的综合素质不足,主要表现为学历低、独断
专横、为民服务意识较弱等,还有部分拥有政治资源者以权谋私、滥用资源,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较为明显,将自己的主观意识加在村民身上,严重违背了依法行政的原则,导致乡村治理效果不理想。然后,基层政府引导村民致富的能力不足,导致乡村经济无法得到发展,例如,没有对乡村集贸市场的“脏、乱、差”情况进行整顿,不利于交易的有序进行;缺乏引导村民进行网上贸易的意识与能力;乡镇政府引导村民返乡创业的力度不足,仅停留在文件上。其次,乡村文化建设能力有所欠缺,部分乡村中频发邻里纠纷、赌博、迷信等事件,村民缺乏优质教育资源,对其自治能力的发挥也产生了不利影响。最后,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意识较弱,为了促进农业发展,忽略了环境保护与排污治理,虽然乡镇企业发展迅猛,但是村民的居住环境恶化了,生活垃圾、化肥污染、农业污染等情况日益严重。
(四)乡村治理缺乏整体性研究
虽然大部分学者针对乡村治理问题提出了多种解决策略,但是这些研究都是独立进行的,对乡村治理肢解严重,导致其缺乏整体性。大量关于乡村治理的研究都只是就某一个问题、要素进行探讨,缺乏整体性的把控,没有将其置于一个宏观背景中进行研究,导致研究的角度过于狭窄。
三、新时代下我国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途径
(一)建构乡村治理主体间良性互动关系
转变乡镇职能,促进乡政与村治之间的良性互动,两者并非此消彼长的关系,共同进行乡村治理,发挥优势互补的作用,这是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对两委的权责进行明确,建立分权合作制度,划分两者的权限与职能,以促进体制内精英之间的良性互动,村党支部主要是在思想和工作上对村委会的政治领导进行引导与辅助,而村委会则主要负责本村日常事务和公共事务[3]。对两委协调机制进行完善,理顺决策机制,在遇到涉及村民利益的事件时,召开两委联席会议进行商议,同时还要对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进行完善,使议事规则更为规范,并规范人事、财务等管理制度,令村务监督目标得以实现。
(二)建构和完善乡村社会治理多重机制
第一,健全精英、资金的回流机制,这是发展乡村社会的关键。鼓励优秀的精英回乡创业,加大大学生
村官、第一书记等人才培养力度,使乡村治理队伍不断壮大,在优秀人才的带领下实现治理目标。完善信贷投入机制、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鼓励便民金融服务组织发展,以此形成规模化的农业经济效应,促进资金回流。第二,对乡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机制进行重构,以促使公共利益在乡村治理下获得最大化发展。将传统的政府单一式供给方式转变为政府、社会、市场的多元方式,对公共产品供给进行有效监督,可以通过村民诉求、监督机制等进行,以了解村民的需求,避免单向供给造成的公共产品使用率低的情况。第三,构建众利益表达回应机制,对基层信访制度、村民大会制度进行完善,使村民能够通过法定途径对自身利益进行表达,并形成良好互动,而信访机构在完善的信访制度下也可以了解村民的实际需求。第四,健全政务信息公开机制,通过支部党员大
会、民主听证会等方式将与村民生产、生活、利益相关的内容进行公布,或者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在网上公开,还可以设置固定的公告栏用于信息公布。
(三)重塑和全面提升乡村社会治理能力
构建乡村干部培养机制来提高其现代治理能力,使其成为一名具有高度思想觉悟和精神境界的优秀执政者,其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治理水平也会有所提升,优秀的干部体是提高乡村治理水平的主要力量。乡村干部要鼓励村民利用现代化技术、设备、理念、方法等走新型农业发展道路,促进农业的规模化经营,使其经营规模不断壮大,符合现代化市场发展的需求,促进乡村经济的发展。重视乡村精神文化的
建设,在思想上对村民进行引导,通过加大对乡村教育的投入、提高乡村教师待遇等方式发展乡村教育,使村民的思想、行为等都能得到提升,从而提高村民的整体素质,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的乡村。加大美丽乡村的建设力度,将生态文明放在乡村治理的主要位置,对传统村落进行保护,以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注重生态保护与建设,响应习近平主席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大对环境整治工作的投入力度,推动生态文明建设[4]。
(四)“五位一体”综合建设
乡村治理处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的有机整体中,每个领域、每个层次都是不可缺少的,任何一个领域做不到位都会使乡村治理的整体发展进程、效果受到影响。经济是乡村治理的基础,其对上层建筑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应通过多渠道促进乡村经济。政治是主导,乡村社会可以说是一个国家发展的缩影,其对国家治理的民主化进程具有一定影响,因此,乡政与村治必须做好配合。社会是主体,乡村治理是对整个乡村社会进行综合治理的过程,其领域构成复杂,若缺乏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难以获得发展。文化则是乡村治理的价值,目前我国的乡村社会精神文化建设力度不足,优秀传统文化、先进文化和引领能力均有待加强。生态则是约束层面,在发展乡村工业化的同时,乡村生态会遭到破坏,生态被破坏就会制约乡村经济发展。因此,乡村治理必须是在“五位一体”的基础上进行的,通过“五位一体”综合建设方可推动乡村治理的现代化发展。
四、结语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必经之路,在现代化发展过程中,乡村治理要符合时代需求,就要改变传统治理思维,通过建构乡村治理主体间良性互动关系、建构和完善乡村社会治理多重机制、重塑和全面提升乡村社会治理能力、“五位一体”综合建设等途径重塑乡政村治,解决乡村治理中的各个难题,实现乡村振兴。
参考文献:
[1]李建伟,李兰,王伟进.乡村治理现代化:进展、问题与建议[J].社会政策研究,2019(04):32-43.
[2]苏全福.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困境及措施[J].区域治理,2019(51):123-125.
[3]孙玉娟,佟雪莹.推进我国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路径选择[J].知与行,2018
(01):21-25.
[4]王小君.新时代我国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路径[J].乡村科技,2020(17): 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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