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与协议书、意向书的联系与区别
协议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协议,受法律保护。广义协议指所有法律部门中拟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协议指一切民事协议。尚有最狭义协议仅指民事协议中的债权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协议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协议,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第2条:协议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合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协议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协议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达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达合法,协议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协议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协议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协议书是指社会集团或个人解决各种社会关系、事务时常用的“契约”类文书,涉及协议、议定书、条约、公约、联合宣言、联合声明、条据等。狭义的协议书指国家、政党、公司、团队或个人就某个问题通过谈判或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订立的一种具有经济或其它关系的契约性文书。协议书是应用写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意向书:意向书是指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之间,在对某项事物正式签订条约、达成协议之前,表达初步设想
的意向性文书。意向书为进一步正式签订协议奠定了基础,是“协议书”或“协议”的先导,多用于经济技术的合作领域。
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
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定的书面材料。协议书是契约文书的一种。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了解决或防止纠纷,或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实现一定的共同利益、愿望,通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记录性应用文。意向书是双方或多方就合作项目在进入实质性谈判之前,根据初步接触所形成的带有原则性、意愿性和趋向性意见的.
从本质上来说,协议和协议没有什么区别。《协议法》第二条规定:协议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种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从这一概念中可以看出,协议就是协议。但根据逻辑学的原理,协议是协议的种概念,即所有的协议都是协议,但并非所有的协议都是协议,所以说协议是具有特定内容的协议。协议,在其所表达的意义、作用、格式、形式等方面基本上与协议是相同的。经济协议和以经济为内容的协议,都可以称为契约,两者都是确立当事人双方法律关系的法律文书。协议与协议虽然有共同之处,但两者也有其明显区别。协议的特点是明确、具体、具体,而协议的特点是简朴、概括、原则。
协议与协议这两个既有共同点又有区别的概念,不能只从名称上来区分,而应当根据其实质内容来拟定。假如协议的内容写得比较明确、具体、具体、齐全,并涉及到违约责任,即是其名称写的是协议,
也是协议;假如协议的内容写得比较概括、原则、很不具体,也不涉及违约责任,即是其名称写的是协议,也不能称其为协议,而是协议。经济协议用“协议法”作为依据,协议书暂时没有具体法规规定。协议书比协议应用范围广,项目往往比协议大,内容不如协议具体。因此,协议书签订以后,往往还要分项签订一些专门协议。协议就是具有特定内容的协议,用来约定当事人互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样具有这些特性的协议就
意向合同
是协议。实践中,协议可以以不同的名称出现,如协议,协议书,协议,协议书,但名字并不重要,关键是看其内容。协议和协议之间的区别不大,而意向书和协议的区别则很大。真正的意向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协议和协议都具有法律约束效力。
意向书是双方当事人通过初步洽商,就各自的意愿达成一致结识而签订的书面文献,是双方进行实质性谈判的依据,是签订协议(协议)的前奏。《协议法》第二条规定:协议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协议的内容是协议签订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意向书的内容仅是协议签订主体就某一事项共批准识的一致认定,并不是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签订时间,协议的签订时间是双方就权利。
义务关系达成一致协议后签订,而意向书是双方就某一事项达成共识后就可以签订。法律后果,协议的签订会导致法律效力的产生,对签约主体具有约束力,而意向书的签订不会导致法律效力的产生,对签
约主体不具有约定力。但有的意向书具有了签约主体之间法律权利义务关系的内容,因此是对签约主体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事实上已经属于协议了,只是名称不同而已。所以意向书不能片面的认为具有法律效力或不具有法律效力,关键还是要看其内容是否具有了协议的内容。
签订意向书是签订协议的基础,但并不是所有协议的签订都必须签订意向书。意向书的签订是为了协议签约主体就彼此权利义务能顺利达成一致,是为了协议的顺利签订。而协议签订往往是在意向书的内容基础上所签订的,所以意向书的内容往往会影响协议签定的内容。
协议和协议书的内容比意向书更具体、更实际。协议是法律文献,具有法律效力;意向书不是法律文献,只是便于双方领导层掌握情况,作为进一步签订协议、递交确认书或协议书的依据和准备。因此,意向书只具有信用性,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