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意向金协议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丙方(居间方)
经丙方介绍,本着满意自愿的原则,甲,乙,丙三方签订以下房屋租赁定金条款。
一、现甲方将北京市xx区xx小区xx室共计面积xxx平方米,出租给乙方.
二、甲、乙协定出租物业,月租金为xxx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xx,起租日为xx年xx月xx日.定金有效期为此协议签定之日起x天内有效。
三、乙方在自愿的基础上,交付房屋承租定金xxx元(人民币)给甲、丙双方。甲、丙双方各支持乙方交付定金的50%。
四、乙方向甲、丙双方交付定金后,将视为丙方代理服务成功,丙方所收取的房屋定金,在甲、乙双方正式签定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将作为代理服务费的一部份,不予退还乙方。
五、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违约此协议:甲方将租赁意向定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意向合同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