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农民——“三农题始终是关系到整个现代化建设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大问题,也是我党全部工作的再=中之重。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农村是社会进步、国家的重要环节。农民是工农业生产的必要力量。而“三农”问题中最核心的就是经济发展。农村的经济发展直接关系到国内市场,从而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前提性。因此,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农村经济问题。这件事事关全局,意义重大。金融业作为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支柱,理应运用其自身的优势和特点.牢同树立以农为本、为农服务的宗旨,突出支农重点,不断加强金融服务,大力支持“三农”发展,以创新的思维、多维的视角、综合的措施推动农业、农村、农民的经济增长。
金融业作为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支柱,理应运用其自身的优势和特点.牢同树立以农为本、为农服务的宗旨,突出支农重点,不断加强金融服务,大力支持“三农”发展,以创新的思维、多维的视角、综合的措施推动农业、农村、农民的经济增长。
一、 当前农业金融的现状跟成效
1.现代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初步形成。“十一五”期间,农村金融改革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完成,农业发展银行向现代农业政策性银行转型步伐加快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全面实施,邮政储蓄银行挂牌营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逐步开业,构建了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为了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特点,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不断推新,“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等便捷化、人性化、个性化的信贷产品层出不穷。
2.农业银行在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现。在承担扶贫贴息贷款和开展信贷扶贫工作中,农业银行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始终把扶贫贷款的发放和管理放在全行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积极主动探索多种经营管理方式,在推动扶贫攻坚和“三农”发展中作用突出、成效明显,位居当时全国农行系统扶贫贴息贷款的发放前列,而直接扶持贫困农户数量则为全国第一,并创造了小额信贷健康持续发展的盘县模式,在全国引起了高度关注。
3. 目前。我国农村的金融市场已初步形成了以农信社、农村合作银行、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机构为主体的金融支农机构组织体系,部分农村金融市场已出现以农业手日保公司、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支农风险基金为主体的中介担保体系和风险补偿体系,推出了
以农户联保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抵质押贷款为主体的金融支农产品系列,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户、农村经济组织的金融需求。在所有金融支农机构中,农村信用社已成为最好的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是新形势下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在支持农村经济、改善农民生活质量上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足见其在支持“三农”方面的地位与作用。
4.农业发展银行向现代农业政策性银行转型步伐加快。农业发展银行积极拓展支农领域,形成了“一体两翼”的业务发展格局,由过去单一支持粮棉油购销储业务,逐步形成以粮棉油收购贷款业务为主体,以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农村中长期贷款业务为两翼,以中间业务为补充的多方位、宽领域的支农格局。信贷资产质量持续改善,内部综合改革不断深化,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经营活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二、 金融服务“三农”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对“三农问题”越来越关注,越来越重视,采取了一系列促进农业生产,加强农村建设、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举措,使我国农业生产迈上新台阶,农民整体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改善。但是当前制约农业生产进一步发展、农民收人进一步提高的因素还存在,特别是农村金融服务部f J尚未形成服务“三农”的有机整体,从而抑制农
村金融完善和农村经济发展。我国农村经济形势货币化、市场化、产业化和城镇化趋势明显,这种变化对农村金融服务的要求是:资金需求量大且期限长、金融机构种类多且布局合理、金融业务需求多样化、金融产品创新化、金融设施现代化等。但农村金融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使其业务变更与这种要求相差甚远,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农村经济合作社1.区域经济发展较快与区域金融萎缩的矛盾。近年来,与区域经济加速发展形势相反,国有商业银行机构为提升经营层次,调整经营战略,纷纷对县、乡两级基层经营网点进行撤并,出现了机构与信贷增量的双重紧缩,对区域尤其是县域经济支持弱化,难以满足新农村建设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服务需求。资金短缺与资金外流的矛盾。近年来,原来承担支持县域经济主体的国有商业银行信贷权限上收,基本已演变成单纯的存款机构,加上邮政储蓄存款,大量资金通过系统上存,县域机构存贷比严重失衡,县域资金外流与贷款满足率低的矛盾突出,给经济欠发达地区广大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2.我国农村合作社金融业是定位于农村的基本金融机构,但的实际情况看,农村合作社金融经营效率低下,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以及合作金融内部人控制,甚至合作金融的趋利性动机,导致农村合作金融无法满足“三农”对资金的需求。因此,农村信用社支农力不从心.
且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在当前生产资料价格不断攀升的情况下,用于储蓄的闲置资金越来越有限。部分农村信用辛t为r经营效益,压缩农户贷款规模,用于收益更高的丁商业贷款。农村信用社长期处于所有制缺位的状态,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控制,为追求局部利益而背弃合作制原则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3.农村金融机构信贷定价奇高与支农政策之间的矛盾。国有商业银行县以下网点的大面积撤并,导致农村金融市场缺乏有效的竞争。由于缺乏竞争和有效的担保,使得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加重,农村市场贷款利率呈现持续走高的运行态势,农业属弱势产业,生产效率较低,本应成为金融部门尤其是农村信用社扶持重点。而目前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上浮区间扩大,对“三农”贷款利率上浮出现走高趋势,利率执行基本“一浮到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业生产成本,加重农民负担。地方信用环境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大大影响到金融机构信贷支农的积极性。部分企业和个人缺乏信用意识,甚至采取骗贷、赖贷等多种方式,侵蚀和废止银行债务。大多数民营企业资产负债率高,内部财务不健全,缺乏优势项目,使金融机构不敢扩大信贷支持。
4.信贷需求结构与投入结构不相适应。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
深化,传统农业空间将越来越小,“公司+农户”、农村新兴产业及乡办、村办、户办民营企业等应运而生,长期、大额的资金需求量增大,而目前县域金融机构发放1年以内“三农”贷款所占比重达90%左右,资金以2万元以下小额农贷为主,难以适应农业产业化周期规律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是农村信用社现有管理体制和资金能力与其肩负职责显得有些乏力。农村信用社成为广大农村地区主要信贷资金供给者,弥补了国有商业银行贷款下降的缺口,而农村信用社现有管理体制和资金能力与其肩负职责不相匹配,支撑着高风险、低收益县域经济发展的繁重任务,形成了“瘦马拉重车”局面,“一农难支三农”,贷款增量过分依赖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能力仍非常有限。财政与金融在支农项目资金上投入不匹配。财政支农资金由政府投入,金融支农资金由金融机构投入,两者目标不同,前者追求的是社会效益,后者追求的是经济效益,在现实中两者顺利结合有一定难度。
三、金融服务“三农”问题的主要原因
1.商业银行经营趋向对农村金融需求有较强的排斥性。当前商业银行经营趋向决定其在风险控制、市场营销和产品定价等方面对农村金融需求造成金融排斥性。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虽然近年来业务范嗣一再扩大,但主要还是针对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和一些大项目,对改善农村资金矛盾没有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2.二元经济结构下金融资源分布不均衡,且缺乏有效的协调流动机制。我国的二元经济结构导致城乡金融发展严重不平衡,金融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加之资金流动的逐利性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不健全,农村资金也大规模地涌向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出现了金融资金的“马太效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业竞争激烈,冈而金融机构会按照利润最大化来决定信贷投向,金融资源会继续按照盈利和安全的目标在经济发达、投资环境好的地区配置,农村金融资源供给及其配置结构不利于农村经济金融发展,甚至形成恶性循环。
3.由于农业生产的自然周期的特性要求贷款期限与之相适应。目前一些正规金融机构规定不向农户提供中长期贷款,短期贷款的期限不超过3个月,或者按照公历年度不准超过年底,以至出现在农业生产过程尚未结束,农产品尚未成熟,出售之前就要偿还贷款的情况。
4.在农村金融需求中,由于当前不少地区开始出现农村“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和“多元化”、农民“现代化”和“城市化”趋势,这些变化趋势要求提供与之相配套的基本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除r存款方便外。支付难、汇款难和贷款难至今没有得到较好解决,银行卡、保险和证券业务还处于起步阶段。
5.农业的高风险性和信用体系不健全。由于农业生产基础还比较薄弱,农户分散,农民的
信用意识不强,农村信用体系不健全,农业贷款风险大、成本高,加之农业收益不高,对银行资金的吸引力不大。农业银行对农村的金融服务定位于多存少贷或只存不贷。农村邮政储蓄机构当前只零星发放贷款,对象大多以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主。
四、 提高金融服务“三农”功能的对策建议
1.金融业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思想认识
首先,我们要更新思路,明确新农村建设还需要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支持“三农”、服务新农村绝不是做亏本生意,而是挖掘发展机遇。新农村建设其中就蕴藏着大量的有效金融。求。金融机构积极去挖掘这块金融需求就能够发展壮大自身、获取经营利润。也就是说,金融机构支持新农村建设是可以有所为的。其次.我们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眼光必须更宽广一点,不能局限于传统概念的“小三农”。要把握城乡一体化特点,重点支持为城市服务的都市农业等;要把握县域经济发达的特点.通过支持县域经济来支持“三农”发展。
最后.金融支农必须确立创新的方式方法
2.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是农村金融改革的重点。农村信用社改革,必须把明确产权制度放在
首位,要将农村信用社建成符合市场规律,反映产权制度要求,体现地区特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的真正合作金融组织。同时要加快合作金融立法,明确农村信用社的法律地位.通过法律对农村信用社进行规范、扶持和保护。
3.银行机构服务。第一,拓展银行业务发展,服务“三农”的定位不能变,要始终确立以服务农村经济为主旨的服务理念,时时事事都要以此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第二。农村信用社要深化改革、强化管理、改进服务,通过多方融资,增强自身综合实力,发挥金融业支持“三农”主力军的作用.充分利用农信社与农村的纽带关系,积极推进一系列惠民惠农的业务开展,同时,国家应在政策上给予农信社倾斜。第三,强化政策性银行——农业银行的职能。重点支型农业生产企业及市场建设,支持支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支持农业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速农业产业化建设进程。支持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第四。随着农村改革的逐步深化,农村多层次的金融需求在不断增加,商业银行应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争取在农村获得更大发展空间。农业政策性金融必须结合农业产业政策,扶持农业弱质产业,促进农村健康稳步发展。第五,国有商业银行要加大对龙头企业的信贷投入,重点满足其生产建设资金需求。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调整信贷结构和经营思路,扶持支柱企业的发展。对资信好的龙头企业,要采取综合授信等方式。简化贷款手续,
开辟绿通道,满足企业合理资金需求;要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推介现金管理业务等多种手段,为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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