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乡
科技
XIANGCUN KEJI
32XIANGCUN KEJI 2020年11月(中)
新型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社发展核心及风险与控制措施
王咏梅
(赤峰市敖汉旗贝子府镇农经站,内蒙古赤峰024319)
[摘要]本文对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社进行简要分析,并论述其与村级集体经济壮大之间的关系,在此
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探讨新型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社的发展要点及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旨在实现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能力与动力之间的协调,加速农村人口脱贫致富。
[关键词]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村集体经济[中图分类号]F321.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909(2020)32-32-2
党的十九大强调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社作为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模式,可以有效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现乡村振兴,加速我国农村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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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新型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社的必要性
市场经济的运作模式导致我国城乡之间差距巨大[1]。与城市不同,农村环境中不具备市场化融资的条件,且乡村人口往往也不具备直接参与市场经济的能力,资本与意识的双重缺失导致农村居民只能以经济组织的形式参与市场运营。这也就代表若不存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扶贫工作成果最终将指向返贫。因此,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消除贫困、缩小城乡差距的必要措施。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非没有缺陷,如传统公社时期,资产集体性质被不断强化,个人产权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缺位严重,村民个人收益得不到保障,部分集体资产私人化与经济组织权利集中化现象较为严重。同时,也存在集体经济组织中个人产权性质过于突出,集体资产被严重分化,统一经营与管理难以实现,农村集体经济得不到发展,集体经济组织名存实亡的风险。而发展新型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社便是在两种极端发展情况下出现的平衡措施,是集体经济发展与农村人口脱贫的重要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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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社与村级集体经济壮大
之间的关系
要想对新型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社与村级集体经济壮大二者的关系进行分析,首先要明确村级集体经济壮大的内涵。村级集体经济虽然与广义集体经济壮大的形式相同,均为资产扩张,但其扩张的本质目标存在较大区别,这也就导致二者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村级集体经济壮大的主要目标有以下几点。第一,资源的合理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类型多为自然资源的直接使用,缺乏第三产业辅助进行资产扩张。这就要求集体经济壮大进
程中要做好资源协调工作,合理开发土地与自然资源,并建设如水利工程等自然资源维护工程。显然,这些任务只能由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第二,集体经济的持续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壮大不能是短暂的,要持续为当地居民提供保障。也就是说,传统集体经济模式下高度依赖上级部门资金与工程的支撑方式显然不合理。这就要求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一定改革,如直接参与市场经营,建立长效收入机制;采用一定手段吸引规则内的资金进入,加强市场竞争力;改变传统封闭的管理模式,建立更加积极、有活力的制度体系。而这些改变均与新型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社的特征相契合。第三,公共服务的需求满足。虽然城市集体经济也存在这一特征,但是由于巨大的地区差异,城市公共服务通常由政府解决,而农村政府常不具备相应的经济基础。因此,村集体要存在一定的集体产权。新型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社相较于传统农
村集体经济组织而言,在集体股权构建上更加简单,更加符合公共社区服务的需求。第四,个人收益的保障。个人收益的保障包含两方面内容,即集体经济资产的扩张与个人权益的明确。虽然二者之间不存在直接矛盾,但在农村环境中自然发展方向却是相悖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社是二者协调的有效手段,是农村居民个人收益的有效保障措施。第五,国家对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的投入力度。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需国家财政的大力支持,逐渐消灭空壳村,提高村级收入,同时增加股份合作社股东收益。
因此,在现代农村条件与社会经济背景下,新型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社对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有重要意义,可以说是已有集体经济模式中适用范围最广的类型之一。
3新型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社的发展核心3.1
集体所有权
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社的资产所有权始终在集体手
中[2]。集体所有权是合作社发展的基础保障,只有所有权归属于集体,农村资产才能始终保持统一运营状态,形成集效应,避免农村集体发展受过多因素影响。需要认识到的是,集体所有权并非不重视个人权益的资产经营模式,而是在农村环境中形成的承认个人产权之上的集体所有特殊模式,村民通过被承认的产权获取收益与参与经营。新型合作社模式中被承认的个人产权不仅包含土地与资本,还包含技术成本、固定资产等形式。
3.2股份合作
股份合作主要指新型合作社鼓励资格成员使用土地、技术、劳动等入股,实现统一经营、共同劳动、集体收益。股份合作形式的使用,一方面优化了合作社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新型合作社与传统经济组织不同,内部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劳动者同时也持有股权者的身份。这种制度从根本上消除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超人”现象,即集体经济组织高度依赖个人导致权利过于集中,从而产生部分资本私有化的风险。另一方面股份制也将资格成员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投入一定程度上进行了扩张,有利于农村资产集中经营效率的提升。农村经济合作社
3.3灵活性
灵活性主要指新型农村集体股权合作社较传统集体经济组织限制条件明显减少,可选择的经营方式更加多样,集体资产市场经营效率与效果均有一定程度的提升[3]。例如,利用资源形式的变更,从单纯土地资源转变为技术、资金、固定资产等多种形式;产业经营多样化,从农副产品为核心转变为工业、旅游业等多种经济形态综合发展;资本吸纳形式的丰富,从农村个人资本转变为集体资本、社会资本、国际资本等多种形式综合利用,极大地提升了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效率与上限。
4新型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社存在的风险与控制措施
新型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社同样存在一定缺陷,在发展过程会产生多种风险,如农村背景导致新型合作社发展高度依赖个人,出现村企合一,进而产生行政风险;个人产权与集体资产高度结合导致的资产流失风险等。这些均是新型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社发展进程中存在的严重限制,亟待予以解决。
4.1行政风险
行政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虽然新型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社为集体经营模式,所有产权人均拥有经营参与权与监管权,但是农村居民尚未完全建立经济意识,从而导致新型合作社最终发展方向与集体经济组织一般——村企一体化,即农村权力将高度集中在村委会甚至村主要领导手中。需要认识到的是,这种发展模式是现阶段农村发展背景造成的,也是现阶段新型合作社发展最快
的模式,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制度优化不能从趋势阻隔层面入手。村企一体化风险主要表现形式为该种体系在经济学理论中具备高度不稳定性,即无人或者制度保证决策的正确性,运营市场风险较高;该种模式的长期存在会导致新型合作社实际控制者带有一定的传承性质,后续制度改革需面对一个传承性质的系统,难度极高。
控制该种风险的主要方法是建立一定的监管系统,即通过上级部门参与监管保障股权制度的落实与村民决策参与权利,实现能力者带领农村资产扩张的同时,避免个人权限过度扩张,演变为近“一言堂”式的新型合作社内部结构,从而保障村民意识高度觉醒后制度改革顺畅落实。需要注意的是,监管主体决不
能是当地村民,村民不成熟的市场能力与过度追求个人利益均会造成集体资产运营决策失误,不利于新型农村集体股权合作社发展。
4.2资产流失风险
资产流失风险的主要原因为新型合作社本质上是要求全部参与人员均等考虑集体收益与个人利益,甚至是优先集体收益,但这在现代社会背景下是难以实现的。一旦新型合作社发展到一定阶段,即产业化初步形成,资本与市场成为合作社决策的内在驱动力时,个人欲望的危害将会出现,如集体资产分割、集体资本份额压缩等均为可预见的现象。若与行政风险结合,资本流失发生概率将会更高、危害程度将会更大。
现阶段,控制该种风险的措施仍为加大监管力度,对于可能产生产权纠纷的各种情形进行控制,如新加入体资格的认证、股权开放限度与开放对象、退出机制等。从根源上限制纠纷的产生,避免集体利益与私人利益的矛盾出现,保证新型合作社稳定发展到全新农村经济背景后再进行制度改革与优化。
5结语
新型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社通过集体所有权与个人产权整合的方式,实现了效率与公平的共同追求,是现代村级集体经济壮大的有效手段,能较好解决我国农村地区积贫、返贫等问题。但与此同时也存在一定风险,因此,需建立监管制度保障其平稳运行。
参考文献
[1]冯丹萌.灵活设股:城中村化解纠纷有良策[J].农村经营管理,2020(6):33-34.
[2]李小娜.简约治理下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行机制探究[J].智库时代,2019(30):293-294.
[3]李芷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范化路径分析[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9(6):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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