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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了40年语文教师,翻看我的履历,荣誉不少:1986年,黑龙江省劳动模范;1993年,全国优秀教师;1995年,获曾宪梓教育基金奖;1996年,黑龙江省优秀中青年专家;1998年,哈尔滨市一级功勋教师;1999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面对这些荣誉,我感到惭愧,40年来,它逼着我在不断自我涅磐中去修炼。通过修炼,我收获了“教育人生”的幸福与快乐。下面结合我的经历,与广大青年教师谈谈修炼之道。
1﹒务本。
为师不识语文味,教尽经典也枉然。
顾名思义,语文教师是教语文的。语文姓“语”,语文课是教师引导学生学习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课,而不是别的课。可是,我刚刚置身教坛的时候,对什么是语文,语文教学是干什么的,一无所知,结果是“月朦胧,鸟朦胧,语文教学越教越朦胧”。那时,常常跟着课文内容跑,课文说什么我就讲什么,误把教材内容当成课程内容。比如,课文讲松鼠,我就当动物老
师;课文讲荷花,我就当植物老师;课文讲长城,我就当地理老师;课文讲武松,我就当历史老师。课堂教学中大量时间花费在文本内容的梳理和思想感情的感悟上,学生上完了语文课收获的就是课文的情节内容。结果,劲没少用,一学期下来,学生的听说读写能力没有得到多大提高。
一次,校长来听课,记得当时我讲的是四年级的《列宁和卫兵》。一节课,我大讲特讲课文内容、人物形象、段落大意、中心思想,累得我口干舌燥。课后,校长检查学生对这篇文章留下的印象。校长提问:课文写了一个怎样的故事?课文中的列宁是一个怎样的革命领袖?诺班洛夫是一个怎样的战士?这些问题学生记得清清楚楚。校长又提问:课文第一段写了什么?学生回答:写了时间、地点和当时的环境。对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什么环境,个别学生记得也很清晰。校长再次提问:谁记得文章第一段是怎样写的?大部分学生只能说出,十月革命刚刚胜利,早晨,太阳照在斯摩尔尼宫上,没有一个学生能记得清楚原文的语句。课文第一段是这样写的:“十月革命刚刚胜利。清晨,阳光透过薄雾,金的光辉洒在高大的斯摩尔尼宫上。”评课时,校长语重心长地说:“语文课不应该是教课文,而应该用课文教语文。咬文嚼字,是教母语的传家宝;朗读背诵,是学母语的传家宝。这两个传家宝你都给丢了,整个一堂课除了分析,还是分析,学生记住的只是情节和人物。一个成熟的语文教
师,应当以课文为例子,以课文为引子,引导学生好好品味语言,离开语言的吟、咏、品,容易造成语文学习任务的旁落,那就不是语文课!”校长检查课堂教学,暴露了我不懂语文,更不会教语文,校长的一番话,让我醍醐灌顶。通过《列宁和卫兵》的教学,我明白了语文课最大的悲哀是语文本体的失落。学生学完了一篇课文,只记住了一个大概的内容,而课文中的词语、句子没有贮存到自己的脑子里去,甚至没有留下什么印象,这样教学语文,学生的语言怎么能够得到充分的发展呢?
好多年过去了,语文教学经历了风风雨雨,但我始终记住了那次失败的教训。语文教学无论怎样顺时演变,怎样与时俱进,都应万变不离其宗,这个宗就是语文之本,语文之源,语文之魂,语文之脉。无论我们的课改之路走得多远,“星星还是那颗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语文课最本质的东西以及学生学习语言的规律是永恒的。
2﹒读书。
40年前,也就是我上山下乡的第三年,村里让我当“挣工分的教师”,只供饭,不给钱。我斩钉截铁地说:“干!”石磨当讲台,土墙做黑板,泥桌泥凳泥娃娃,松花江畔的小渔村里从此便有了朗朗的读书声。
三尺讲坛横亘在我生命的原野上。为了守着学生,守着心中的希望,我把整个身心都扑在学校的工作上。然而,吃了一把草,硬要挤出两杯奶,渐渐地,我感到力不从心了。捉襟见肘的我,为了拥有“一览众山小”的从容与自信,每天拿出“三更灯火五更鸡”的功夫来读书。我读书不成体统,属“杂学”类,名人传记、经史子集、唐诗宋词、天文地理,无所不及。我认为,读书不能只盯在一处,正如鲁迅所云:读书如蜜蜂采蜜,倘若叮在一处,所得就非常有限。
“耕缯大布裹生涯,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涵养了我的底气,也使我的课堂充满了灵气,同时更造就了我的名气。不久,我便调到县教研室做了小学语文教研员。工作对象变了,由教学生变为专门研究教学、指导和培养教师;工作范围大了,由负责一个班接触一所学校,变为面对全县各个小学,服务所有的小学语文教师。面对新的岗位和压力,我必须“读”占鳌头,“读”领风骚,不断刻苦修炼。因为不具备“德”、“才”、“学”、“识”,没有深厚的文化底蕴、纯熟的专业技能、丰富而先进的教育理念,是难以胜任教学研究和培养教师工作的。我是狼
上书市淘宝是我生活中最大的嗜好。为了精心构建自己的书房,我外出开会抽时间跑书店,外出办事抢时间逛书店,外出听课挤时间书店。不管走到哪里,只要见到用得着的书,
不管多少钱,我非把它买到不可。一次,我出差去昆明,在哈尔滨上火车的时候,想买点水果,一打听,非常贵。正当我犹豫不决之际,一位小摊主看出我的心思,指着一纸壳箱子烂梨说:“师傅,您给五毛钱全拿去。”俗话说,“烂梨不烂味”。于是,我付了五毛钱,捧着一纸壳箱子烂梨,了一个没有人的地方,用小刀做了精心的“处理”:把剩下三分之一的放在一起,把剩下二分之一的放在一起,把剩下三分之二的放在一起。在车上,开始我偷偷摸摸地吃,因为不好意思。后来我大大方方地吃,梨是我花钱买的,怕啥。最后我是狼吞虎咽地吃,不吃全烂了。就这样,从哈尔滨到昆明,“八千里路云和月”,我花了五毛钱,吃了一路水果。归来时,我在北京图书大厦采购了500多元钱的教学用书,这500多元钱的书,我既没有邮寄,也没有托运,而是上车下车硬扛回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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