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司《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五年规划》的总体部署,在实践中培养锻炼年轻干部,进一步提高年轻干部综合素质,近期拟选派一批优秀年轻干部进行挂职锻炼,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挂职职位
挂职岗位名称及报名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二、挂职期限
各职位挂职时间为1年,从2020年X月开始计算。
三、选派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忠诚企业,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适应挂职岗位所需的基本专业知识和技能,有一定发展潜质。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
四、培养方式
1.挂职是指以培养锻炼为目的,选派干部到新单位(部门)或新岗位任职,参与具体事务的一项阶段性工作。挂职锻炼分为机关到基层、基层到机关、机关部门之间和基层单位之间等四种类型。
2.挂职时间一般为1年,挂职岗位可定期轮换。
3.挂职人员范围主要为公司副科级以上领导人员及优秀青年人才,挂职人员不占用挂职单位(部门)领导人员职数。
四、挂职工作程序和方法挂职干部
1.发布公告。公布挂职岗位及有关要求。
2.报名与推荐。
符合条件人选可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方式进行推荐或报名。
3.人员选配。
人力资源处对报名人员进行汇总审核,按照组织培养目标和个人职业发展需求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挂职建议人选,经征求岗位所在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意见后确定挂职人员名单、岗位并公告。
4.公司人力资源处安排谈话,办理相关手续。
五、挂职人员管理
1.挂职人员由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共同管理,以接收单位管理为主。挂职人员每月向派出单位、公司人力资源处递交一次月度工作亮点及下月工作计划。
2.挂职人员派出前做好工作交接,挂职期间原则上不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任务。
3.挂职人员按相关规定转移党团组织关系,按规定参加接收单位的组织生活。
4.接收单位在挂职人员上岗前应安排HSE教育及岗位培训,帮助挂职人员了解接收单位和锻炼岗位的相关情况、管理规定及职责要求。接收单位应与挂职人员协商,明确挂职期间任务目标,确保挂职锻炼取得实效。
5.根据培养目标,原则上参照派出单位聘任职级同级安排挂职岗位。特别优秀的,经研究可高于现职级安排挂职岗位;符合《公司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五年规划》第11条之规定,纳入“雏鹰”、“飞鹰”人才库的,也可以高于现职级安排挂职岗位。
6.挂职人员应遵守接收单位各项管理规定,由接收单位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以适当方式及时反馈派出单位和人力资源处。
7.严格挂职人员考勤管理,因私离开接收单位1周以上的,须经接收单位批准并提前报派出单位和人力资源处备案。因工作需要,需返回派出单
位工作一段时间的,派出单位须与接收单位协商一致并报人力资源处审核同意。
8.挂职期间,挂职人员可参加派出单位的岗位竞聘。
9.挂职期满,挂职人员返回派出单位。一般不延长挂职期。因特殊情况要延长挂职时间或提前结束挂职,接收单位需与派出单位协商并提出书面申请报人力资源处同意。
10.挂职期满,挂职人员填写《干部挂职锻炼考核登记表》(见附件3),接收单位出具考核鉴定,报人力资源处审定后存入个人档案。接收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可提出留用意见,经公司人力资源处研究确定交流使用事宜。
11.挂职经历作为员工职位晋升、薪酬调整、培训培养、推先评优等工作的依据。
12.挂职结束后,挂职人员回原单位原岗位工作,派出单位不得以各种理由不予安排或拖延安排;对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派出单位应重点培养、优先使用。
六、挂职人员有关待遇
1.挂职期间,各项薪酬福利待遇不变,由派出单位(部门)发放。挂职人员不得在接收单位领取工资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