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烟草专卖局(有限公司)
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有关规定(试行)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干部管理工作,参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和《山东烟草局(公司)系统干部交流工作规定》(试行),结合烟台烟草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合理使用干部、有计划锻炼培养干部的工作方针,加大干部交流、挂职锻炼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逐步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队伍,为全市烟草系统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有利于工作原则;
(三)个人服从组织原则;
(四)工作与培养锻炼相结合原则。
三、干部挂职锻炼
(一)干部挂职锻炼,分别在市局(有限公司)与各县(市、区)局(部)之间、各县(市、区)局(部)之间组织实施。
(二)干部挂职锻炼适用于全市系统优秀中青年干部。
四、挂职干部基本条件
(一)能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法纪观念,自觉执行行业规定。
(二)热爱烟草事业,积极进取;事业心、责任感强;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工作扎实、勤恳、任劳任怨,工作业绩比较突出。
(三)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党校等)。
(五)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3年以上烟龄。
(六)身体健康,能适应拟挂职职务工作需要。
挂职干部五、选拔挂职干部的方式及程序
选拔挂职干部,一般采取竞争上岗、组织推荐的方式。其基本程序是:
(一)制定实施方案
人事部门根据全市系统干部队伍状况,按照党委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
(二)推荐上报人选
1、各县(市、区)局(部)及市局(有限公司)机关各部门,按照市局(有限公司)党委确定的挂职岗位及数量、要求,认真搞好宣传发动,采取组织推荐和干部自荐报名相结合的
办法推荐上报,并填写《干部挂职锻炼推荐表》。
2、县(市、区)局(部)上报的挂职干部人选,由各支部自行组织,可组织职工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也可由党支部集体研究决定。
(三)资格审查
人事部门按照挂职干部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竞争答辩的人数应达到或超过挂职人数。
(四)面试(竞争答辩)
1、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拟挂职岗位所必备的基本心理素质和能力,可采取演讲答辩的形式,也可采取提问测试的方法进行。
2、演讲答辩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如何做一名合格的领导干部;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本人竞争的优势等。
3、竞争答辩时,应组成评委会,制定答辩工作程序,拟定答辩题目,明确评分办法。答辩
评委会可由市局(有限公司)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代表及县(市、区)局(部)负责人代表组成。评委会一般不少于7人。
4、公开答辩成绩。
(五)民主推荐
1、民主推荐采用填写无记名推荐表的形式进行。原则上在市局(有限公司)机关各部门及各县(市、区)局(部)推荐上报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推荐结果作为党委决定的重要依据之一,推荐结果一年内有效。
2、根据挂职岗位数量,按推荐得票分值由高到低排序。
3、民主推荐的步骤:
(1)召开推荐会,公布挂职条件、范围,提供经过资格审查后的干部花名册。
(2)参加范围:一般为市局(有限公司)机关全体职工,也可由各县(市、区)局(部)主要负责人参加。
(3)推荐一般采取限额推荐的方式进行。
(4)民主推荐表可分为A 、B 、C三种,其中:A表由市局(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含调研员和助理调研员)填写;B表由市局(有限公司)机关部门正职(县级局主要负责人)填写;C表由其他参加推荐的同志填写。
(5)分值计算:民主推荐表按A 、B 、C表分别进行计分汇总,按A表得票乘以5分,B表得票乘以2分,C表得票乘以1分求和,然后按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六)党委决定
召开党委会,根据推荐情况,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挂职人员及岗位。
六、挂职干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