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如果您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您本应从雇主处获得的产假工资,您可能有资格申请税收减免。以下指南将逐步引导您完成退税申报流程。
资格要求
您必须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领取过生育津贴。
您领取的生育津贴总额低于您本应从雇主处获得的产假工资。
您已向税务机关申报您的收入,并缴纳了联邦所得税。
所需文件
您从社会保障局收到的生育津贴福利信函。
您从雇主处收到的产假工资证明。
您最近的联邦所得税申报表(1040 表)。
您已支付的生育津贴税款证明(如果适用)。
申报步骤
步骤 1:计算退税额
使用 1040-SR 表计算您的退税额。此表格可在税务机关网站上获得。在表格中,您需要填写以下信息:
您的基本信息(姓名、地址、社会安全号码)
您收到的生育津贴金额
您本应从雇主处获得的产假工资
您已缴纳的生育津贴税款(如果适用)
步骤 2:填写 8839 表
填写 8839 表“受抚养人照顾费用学分”。在表格中,您需要填写以下信息:
您的基本信息
您的生育津贴福利信息
您的受抚养人信息(孩子的姓名、社会安全号码和关系)
步骤 3:随附支持文件
将您的生育津贴福利信函、产假工资证明、1040 表和任何其他支持文件附在您的退税申报表中。
步骤 4:邮寄退税申报表
将您的填妥的 1040-SR 表、8839 表和所有支持文件邮寄至以下地址:
```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P.O. Box 1303
Georgesville, PA 15401
```
处理时间
产假申请 税务机关通常需要 6 至 8 周来处理退税申报表。一旦您的申报表得到处理,您将收到一份退款支票或直接存款通知书。
其他信息
您的生育津贴福利信函上应注明您收到的津贴金额。如果您不到此信函,您可以通过访问税务机关网站上的“我的社会保障”帐户到此信息。
您的雇主应提供一份产假工资证明,说明您本应在产假期间获得的工资金额。如果您没有此证明,您需要联系您的雇主索取此证明。
如果您在申报您的生育津贴所得税时已经缴纳了生育津贴税款,则您可以在 1040 表的附表 A 中申请生育津贴税收抵免。
如果您在申报您的生育津贴所得税时没有缴纳生育津贴税款,则您可以在 1040 表的附表 B 中申请生育津贴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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