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小康家庭”创建标准和条件
爱国守法。家庭成员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兵、师、团党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依法行使和履行职工全力和义务,无违法乱纪和暴力倾向。
诚实文明。家庭成员以诚实守信为荣,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拒绝,讲究卫生,爱护环境,移风易俗,破除陈规旧习,严格执行兵团“13”文件精神。
平安和谐。尊老,男女平等,邻里和睦,积极参与连队民主管理,无异常上访现象,家庭安全无事故,见义勇为,自觉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好学致富。家庭学习氛围浓厚,并获得相应等级证书。常年订阅2和谐家庭种以上报刊杂志,有书柜,藏书3060册,家庭主要成员能熟练掌握12项农牧生产实用技术,家庭人均年纯收入6000元以上,先富带后富。
绿卫生。积极参加绿家园创建活动,庭院“三位一体”合理规划,饲草堆放有序,粪便无害化处理。家庭成员环保意识强,热爱环境,美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