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模式的探索
摘要: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教育模式是新时期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突破。近年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已经成为高职院校的标志性特点。将工与学、校与企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教育,可以大大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实践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增强学生在人才市场上的就业竞争能力。本文通过研究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组织机构,制定符合实际的相关制度,形成合理的运行机制,促进高职院校办学质量与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关键词: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运行机制;教育改革
0引言
高职教育在我国十余年的发展历程中,由于其应用型、技能型的人才培养目标符合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此类人才的广大需求而快速发展并壮大起来。工学结合人才模式是将理论教学和生产实践相结合的一种教学模式,体现了职业教育的特征,满足了人才培养的需要。
合作教育诞生在美国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八十年代引入到我国后,如何建立起一套适合中国高
校特别是高等职业院校的校企合作教育体系,是教育专家和高职院长长期以来不断研究和实践的主要课题。
1、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机制的内涵
校企合作是办学层面上的概念,是一种办学模式,是学校与生产单位的全面合作,是高职院校标志性内涵的体现。目前在这种合作中,高职院校是主动方,专业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因此,学院层面要成立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专门组织机构,负责学院师生观念的转变,制定学院总体发展目标,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制定有关制度,形成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新局面。工学结合是人才培养上的概念,是一种育人模式,是学生学习和生产实践的结合。其基本内涵强调学生学习与就业的结合,在这个结合中首先要改革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开放性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制定新的课程体系与教材,建立双师结构教学团队,搭建符合工学结合的校内外实验实训基地,为学生工学结合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尤其是学生工学结合中半年顶岗实习,要引起学院的高度重视。学生半年顶岗实习是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点工作,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利用校企共同的资源是培养学生职业素质的最好平台,使学生与实践岗位零距离接触,更有助于学生就业。
2、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模式的研究
通过本院对“订单式”教育模式的试点,进行了探索。通过对比试验,结论是:
2+1”学年制合作教育的教学计划中,前两年学生在校内进行课程学习和必要的实习,第三年学生到企业进行顶岗和毕业设计。这种形式有利于保证学生在校学习质量,基础知识比较扎实,知识学习的整体性比较强,操作上比较简单。但“2+1”学年制合作教育模式受学制的限制,学生在企业进行一年的“工学结合,顶岗工作”,管理的难度较大,需要一整套运行管理、考核机制,适用于企业办学的学校,否则很难保证实践教学效果。
2+1”学期制合作教育模式则按照市场的思路来安排学生的课程学期和工作学期,综合考虑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管理体制与生产经营机制,高职院校依法自主办学的现状与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遵循教育规律,树立人才培养的市场观,讲求教育效益,把培养与就业相结合,充分利用两个暑假和个完整学期,让学生在校期问就能深入企业和社会,工作学习交替进行,更有利于学生理论知识与生产实际相结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在社会上的就业竟争能力的目的这种合作教育形式适用于各层次各专业的教学。
3、形式上的分类
总结这些教学模式从培养学生的过程来看,在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形式上大体可以分为三种:全过程结合式,这种合作教育形式是:在对学生教育的全过程中,实行工学交替,合理安排课程学期和工作学期,“‘2+1学期制’工学交替”合作教育就属于这种形式。见习期结合式,这种合作教育形式是:在完成校内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以后,先落实学生的工作单位,利用学生在用人单位的见习期安排合作教育的工作学期即“实习+就业”模式,由用人单位和学校双方对学生的见习期进行管理。
4、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模式的建议
4.1 优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培养模式深度实施外部环境。
国家要加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为高职院校实施工学结合培养模式提供政策保障。发达国家近百年来实施校企合作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实践证明,政府在校企合作教育中的支持和引导是必不可少的保障。中国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国情和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尽快制定实施工学结合的法律法规,明确工学结合各个主体的地位、作用、权利、义务和相互关系等,把工学结合纳入法律约束的范畴,还要结合已出台的有关政策,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不断把工学结合做实。创新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促进工学结合培
养模式深入开展。
4.2 激励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促进企业积极参与育人
工学结合职业教育是与企业联系最为直接的教育形式,人才的技能标准、素质要求源自企业的需要企业作为技能人才的使用主体,有义务以自己的资源优势参与人才
目前,工学结合大多是学校主动向企业界寻求合作,而作为工学结合的主导方,院校应发挥自身优势,寻合作的契合点,主动履行教育服务社会的责任,以提供技术服务、培训服务和人才服务等形式,赢得企业的信赖和支持,进而取得合作机会。
参考文献:
[1] 杨美玲. 工学结合的有效性思考[j]. 才智, 2009,(16) . [2] 李焦明. 高职项目课程改革与工学结合问题探讨[j]. 成人教育, 2008,(11) . [3] 齐杰玉. 高职医学专业工学结合课程体系的建立与实施[j]. 福建论坛(社科教育版), 2009,(06) .
作者简介:朱国平(1973—),江苏泰州人,助理研究员,本科,主要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与教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