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教育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综述
近年来,我国高职教育积极开展了“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一、理论上的研究
19932004年的10年问,工学结合并没有引起学界的關注,这期间以工学结合为题发表的论文仅7篇,主要是介绍职业学校探索工学结合经验的文章,鲜有学者对工学结合进行理论上的探讨与思考。2005年随着国家再次大力倡导与推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工学结合才逐渐成为学者们研究的重点。
在最初的研究中,学者们并没有对“工学结合”给出理论上的定义。到2006年以后,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学者们开始關注并研究工学结合的内涵。
在《“产学研结合”与“工学结合”解读》(陈解放,2006)中,该文作者认为产学研结合是中国的国情所引出的极具特的概念,而工学结合的教育模式则在国外早已经存在。陈解放认为,工学结合是将学习与工作结合在一起的教育模式,主体是学生。它以职业为导向,充分利用学
校内、外不同的教育环境和资源,把以课堂教学为主的学校教育和直接获取实际经验的校外工作有机结合,贯穿于学生的培养过程中。徐涵则通过对“工学结合”概念的梳理,提出工学结合是培养技术型、技能型人才的一种教育模式。它是以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为目标,以校企合作为载体,把课堂学习和工作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的人才培养模式。
“人才培养模式”一词在职业教育研究中使用频率非常高,但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目前学术界關于“人才培养模式”内涵仍然有着不用的理解。
二、实践上的分析
很多学者针对具体的高职院校实施“工学结合”模式进行实践分析,这方面的研究较多。秦现仓指出,武安市职教中心从2003年就开始尝试探索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他将其归结为实行灵活的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的实施;借主导产业发展之势,谋职业教育发展之策,专业与地区社会经济结合紧密;与企业协商共同制订专业课程,学习结束后,由企业负责验收培养质量。很多学者在对我国实行工学结合培养模式进行实践分析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对策,观点主要集中为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和市场紧密结合;健全国家对职业教育的各项法规;准工学结合的结合点
(如:共同研究人才培养方案、共建师资队伍、实行课程体系改革、共同考核学生质量等),实现双赢,等等。但也有些学者同时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如:俞位增认为构建政府统筹为主、多方参与为辅的工学结合配套保障机制,建议引进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增强工学结合的服务功能。
三、国外的启示
通过介绍说明典型国家(德国、美国、澳大利亚、英国和日本等)实行工学结合取得的成效及其经验,为我国高职院校开展工学结合带来一定的启发和借鉴作用。马树超通过对不同国家不同职业教育模式的比较和分析,提出工学结合要着力解决建立完善的法规体系、重视工学结合的一体化教学培训大纲及配套学习包的研制、加快企业培训师队伍建立、加强对学生参加企业劳动培训的保护工作、优先扶持制造类专业职业教育开展工学结合的试点等五个方面的问题。姜大源(2008)通过对比得出美国、捷克、德国、瑞士、丹麦、荷兰6个国家竞争能力和受教育程度都很高,德国、瑞士、丹麦、荷兰4个国家跟职业教育紧密相關,英国、捷克受教育程度很高,但竞争力并不强。指出课程是职业教育的核心。世界职业教育带来的启示是:职业课程改革的起点为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目标强调能力本位,方式为校企
合作、工学结合,结构为模块工作过程。肖珍教(2007)通过对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四国实施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教育模式特点的分析,认为政府、企业、高校应该各负其责,共同承担起为社会发展培养人才的责任。尤其指出政府应加强对校企合作教育的支持力度,通过立法、政府补贴等形式,积极为高校与企业的合作搭建平台。
通过对工学结合相關重要文献的阅读、理解及分析后,可以看出,目前对于工学结合的系统综合的研究仍比较少,相当多的工学结合的案例仅局限于各个学校的经验总结,缺乏实证数据支撑;再有,对于工学结合的开展而取得的种种成效研究较多,而工学结合开展的有效机制的探讨较少,同时对于工学结合的反思性的思考不多。因此,针对工学结合进行一个系统的整体梳理与反思,这不仅有利于工学结合理论的充实,同时对开展工学结合的院校具有较高的指导意义。
(作者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能源学院)
(本栏责任编辑 刘艳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