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申请书电气工程开竣工、验收所需相关资料文件
一、开工:
1、 用户用电申请书,企业申请用电附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 用电审核汇签单,确定供电方案,用户委托设计、委托施工
3、 施工图纸审核,用户需提供:工程设计图纸及说明书、低压供电的用户应提供负荷组成和用电设备清单用电功率因数计算及无功补偿方式、自备电源及接线方式、其他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4、 对施工施工企业的《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建筑业资质证书》(建设部或黑龙江省建设厅颁发)的原件进行核验,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 该电力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证、或施工工长的工长证及其复印件留存备案,该施工企业所属施工人员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安全考试合格证,及其复印件留存备案。留存以上复印件备查;
6、 开工报告单(由有承装资质的施工企业填写);
7、 购电单据、用电可靠性保证金;
8、 办理施工认手续后方可施工进入现场;
二、竣工验收:
9、 加盖施工单位公章的工程竣工图及说明、工程施工内业资料、竣工报告单;
10、 投入运行使用所必备的运行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制度;
11、 用电集抄器安装情况(由大厅、供电所确认);
12、 签定产权协议书、供用电合同;
13、 出具验收报告,验收送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