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电表申请书范文3篇
安装电表申请书
  我们的日常生活离不开电,用电量需要一个电表才能记录,那么你知道怎样申请安装电表吗?下面是作者为你整理的安装电表申请书内容,希望你喜欢。
  安装电表申请书1
  xx供电所(小区物业)
  我叫xxx,家住(门店)位于xx街xx号;用电户号为XXXXX.因(拆迁、搬迁、迁移住址、门店)等原因,无法继续在原址用电,为此特向贵所(小区)申请,将我位于位于xx街xx号,XXXXX号电表移装到新址XX街XX号,用电量不变。望根据我的这一实际情况批准我的申请并给予办理相关移装电表手续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安装电表申请书2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市村队户居民:。因本人父母有老宅一处两间平房㎡,属于合法建筑。因长期未住,没有安装电表,现老人要搬回老宅居住,没有电表,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因此需要贵处帮我重新安装电表并开户。特向贵公司提出申请,望尽快给予安排落实。谢谢!
  申请人:
  年月日
  安装电表申请书3
用电申请书
  县供电局:
  本人是合江镇排高村二组村民,因我家庭三口人原来一直与兄长居住,一直没有立户安装
电表,现因分户的原因需要独立生活,因没有生活用电,家庭生活非常不便,因此特向县供电局申请安装农村生活用电的电表,以解决我家庭生活用电的困难,敬请给予批准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安装电表申请书4
  尊敬的潘家庄供电所:
  具申请人:王锐,男,汉族,年龄28岁,家住本镇楮皮田村山脚组。
  本人于2021年与父母分居,原安装电表不能满足本人用电需要,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为此,我向贵所提出申请,要求新增电表一个。望给予办理电表落户及相关手续为谢!致礼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安装电表申请书5
  ***供电所领导:
  因我搬迁至*******居住,全家****口人在此生活,并开有一小个铺面,为了区分生活用电和门面用电,根据不同的用电性质应分表计量的原则。特申请安装一块门面用电的电表,敬请给予安装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徐鹏飞分布式光伏第一人
  美国经济学家杰里米里夫金说,若分布式光伏发电得到广泛应用,不仅能缓解当今的能源危机,或许,还是一次“能源革命”的开始。在中国,徐鹏飞成为这一构想的第一实践者。
  山东青岛市同德路82号夹岭沟小区内,徐鹏飞所住的楼顶楼上安装着2组9块太阳能光伏板,分两排排列在楼顶。整个系统除了这9块太阳能光伏板,还有3个电表盒子,包括将直流电转换成交流电的逆变器。住在5楼的徐鹏飞今年32岁,是青岛一家能源公司的工程师,光伏发电中的心脏――逆变器,就是他的研究强项。作为一名光伏行业内的专家,他以前虽然也想过搞点创新,但因为国内没有这个政策而未能实现。直到2021年10月,国家电网公司发布了《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允许个人或企业投资太阳能光伏发电,并将多余电力卖给电网,他的理想才变成现实。
  政策障碍解决了,但并不意味着分布式电站会一帆风顺。徐鹏飞计划安装光伏电站的屋顶是所有业主共有,他只能一家家去说服邻居。他在家想了整整3天,字斟句酌,写了一份“在公共屋顶安装光伏面板”的《申请书》,其中罗列了国家电网、国家能源局、科技部的相关政策意见,还详细解释了是否会污染、辐射等问题;选了一个自以为“最恰当”的时间晚上8点,挨家登门拜访。第一天,他送出了《申请书》,但意料之中,无人响应。
  在接下来的3个星期,几乎每天吃完晚饭,徐鹏飞都会去“扫楼”,赔着笑脸,不厌其烦地解释关于“太阳能光伏发电”的诸多细节。3个星期后,21户人家,签了20个“同意”。徐鹏飞所在的居委会看到这份材料,很快就同意了。
  当年12月,他向青岛供电公司递交了申请,按规定60个工作日完成有关手续,但供电公司特事特办,19天后就全部办完了,并派出两名工程人员协助安装,国内第一个家庭光伏电站顺利建成并网发电。
  如今,徐鹏飞兼任着这个微型发电厂的总经理、工程师、财务经理及抄表员等所有角。每隔3至4天,徐鹏飞就会在自己的新浪微博――“中国首例居民光伏并网电站”上公布一次发电量和入网量的数据。
  徐鹏飞的名片上,正面除了常规的名字、和邮箱,字号最大的是他的微博名:中国首例居民光伏并网电站;背面则是一行字:为光伏,有你,有我,有我们。
  徐鹏飞身材偏瘦,皮肤白皙,戴一副近视眼镜,说起话来不疾不徐,看上去颇有书卷气。“我平时是个处事低调的人,但在光伏电站这件事情上,却一定要高调一下!”作为全国首例,他觉得自己应有社会责任去宣传推广。浅析上海现行供用电合同的不足及完善
  「摘要从1999年《合同法》颁布至今,供电部门与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工作尚处在起步阶段,本文旨在对上海现行的供用电合同的分析,根据有关法律,探寻其中的瑕疵及其修改
建议。随着供用电合同制度日趋完善,供用电合同为维护供电人与用电人的合法权益发挥积极的作用。
  「关键字供用电 合同 权利 义务
  1.前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供电企业和客户之间已迅速由原来的行政管理关系向平等的市场主体关系转变,迫切要求用新的手段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保障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1999年3月1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为供用电双方提供了维护各自权利、履行法定义务的法律依据。依据该法规定供用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供电方与用电方就设立、变更、终止供用电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民事协议。由于供用电合同的标的物的特殊性,其供应者往往相对固定,其供应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其合同的主要条款对不同的居民客户或不同的非居民客户来说也大体相同。因此,在实际的供用电合同签订中,供电方都制定出一个合同范本,针对不同客户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填写、改动即可。
  由于供用电合同的格式化,在供用电合同的订立、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终止、违约责任等方面规定得相当具体和全面。但我们同时也发现:随着《合同法》的不断深
入实施。《电力法》及其相关法规的相对滞后,必须制定新的相应的具体法规和实施细则,供用电合同的格式文本也将会作较大的修改,以使供给方和客户方的权利义务配置得将会更合理。我现就将上海现行的供用电合同的瑕疵综述如下:
  2.居民客户供用电合同的探讨居民客户对供电部门来说其面广量大,需求雷同,供电方式简单,更由于其本身特殊性。如住宅小区的居民客户,是由房产开发商向供电部门申请用电,供电部门无法在供电前与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于居民客户,一般使用背书合同。对于背书合同,目前尚无统一的概念。现行的背书形式有电费帐单“发票联”背面的“客户须知”(当电费帐单送交客户后,如客户没有异议,视为该合同成立)和散户居民用电申请书背面的“居民用电申请须知”两种方式。
  2.1居民用电客户的权利义务为研究现行居民背书内容权利义务的对等性,首先,我先将居民客户的权利义务罗列如下:居民客户权利:
  (1)居民客户有依法使用电力的权利。
  (2)居民客户有权要求供电企业的供电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供电的连续性,计划停电应事先通知。
  (3)客户有权拒绝交纳供电企业收取的电费外的其他不合法费用。
  (4)因电力运行事故给居民客户造成损害的(除客户自身过错或不可抗力所致外),客户有权向供电企业请求损害赔偿。
  (5)居民客户对计量装置的准确性怀疑时,可向供电企业提出校验的权利。
  居民客户义务:(6)居民客户对供电企业的查电人员和抄表收费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时应当提供方便。
  (7)居民客户负有按规定合法用电,不得危害供电、用电安全,不得扰乱正常供电、用电次序,不得窃电的义务。
  (8)居民客户有按时交纳电费的义务。电费依据是上海地区电价和供电部门安装的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居民客户逾期交费的,需缴付违约金。
  2.2分析现行的居民背书合同的内容
  (1)现行电费帐单“发票联”背面的“客户须知”内容的欠缺。 ①“发票联请保存壹年,以备核
查”对该条文,我个人持保留看法。我翻阅了电力法体系所有的条文,没有到其出处,这就比较令人担忧其法律依据的可靠性。我也观察了电信公司帐单的背书,电信公司要求客户将帐单保存二年。这就让人感到有一种垄断行业定条款的随意性。对于这点问题,我建议:在上海地区供电营业细则中加入该条文,以确保该条文的严肃性和严密性。
  ②从“发票联”背书的内容来看,其内容对居民客户的义务多于权利,那么该项须知的权利义务对等性就值得疑问。在实际工作中也给现场工作人员带来了一定的麻烦。如居民客户对供电企业提供的表计准确性怀疑,由于背书的欠缺遗漏,居民客户不知有校验的权利,给营业、用电监察的解释和电费的回收带来了诸多不便。我建议:将“居民客户对计量装置的准确性怀疑时,可向供电企业提出校验的权利”告之客户很有必要。 ③对因电力运行事故给居民客户造成损害的(除客户自身过错或不可抗力所致外),客户有权向供电企业请求损害赔偿这项权利也很有告之的必要。并且应同时告之:对于该类事故,上海电力公司按《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以确保整个“客户须知”权利义务的平衡。
  (2)散户居民用电申请书背面的“居民用电申请须知”内容的不统一。上海现行的散户居民用电申请书背书内容的不统一,甚至有的供电分公司的散户居民申请书没有背书内容。现将
我个人草拟的“居民用电须知”如下:为明确供电企业和居民客户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和《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制定如下条款请遵守:①居民用电应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交纳有关费用,由供电企业装表计量向居民客户收取电费。 ②在供电系统正常情况下,供电企业向居民客户连续供电并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发生事故时,快速到达现场组织抢修。 ③居民客户应按时交纳电费,逾期不缴按日收取电费欠缴金额的千分之一;跨年度按日收取电费欠缴金额的千分之三。逾期并经催缴后仍未缴清电费和违约金的客户,供电公司将按拖欠电费 的有关规定采取措施,由此可能造成的后果由欠费户负责。 ④供电企业安装在客户处的电能计量装置属供电企业资产,由供电企业负责维护、周期更换及管理。客户不得私自装拆电表、私自启封印、擅自变更计量装置等行为均属违章用电,违者按违章用电处理。 ⑤客户对计量装置的准确性怀疑时,可向供电企业提出校验申请并交校验费。供电企业委托上海市电能表强制检定站校验后将结果通知客户。如计量误差在国家规定允许范围内,校验费不退;如误差超过允许范围,除退校验费外,并按规定退还多收的或补收少收的电费。 ⑥客户变更用电性质、变更户名、增加容量、暂停用电、移表、销户等事宜,请事先到供电企业用电营业部门办理手续。 ⑦电力是商品,盗窃电能是违法行为,供电企业对窃电客
户按《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处理,除停止供电外,并追究窃电户经济责任。 ⑧因电力运行事故引起居民客户家用电器损害的(除客户自身过错或不可抗力所致外),按《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