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对孕产妇健康管理实施方案
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对孕产妇健康管理实施方案为了贯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落实省、市、区孕产妇健康管理要求,保障孕妇及胎儿健康,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通过全面实施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为全县孕产妇提供安全、有效、规范、便捷的保健服务,提高孕产妇保健管理率,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
(二)年度具体目标:
1、早孕建册率≥80℅;
2、产前健康管理率≥80℅
3、产后访视率≥80℅;
4、高危孕产妇管理率达98%
二、项目实施范围和对象
范围:全乡29个行政村
对象:辖区内居住的所有孕产妇
三、项目内容
(一)免费实施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全面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版)》涉及的工作内容,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包括1、孕情摸底调查;2、早孕建《孕产妇保健手册》、信息录入、统计上报;3、产前随访服务5次;4、高危孕妇筛查、随访、监督、指导、管理;5、产后两次访视
服务和产后42天健康检查;6、村医保健服务指导例会;7、培训、指导、评估8、加强对中医工作的培训与指导。
(二)开展妇幼保健技术培训。参加上级组织的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技术人员的培训,3年内妇幼保健技术人员应轮训一遍,2010年应完成1/3任务。完成全年不少于4次对村级妇幼保健人员的中医知识培训工作。
(三)加强孕产妇保健信息管理。完善妇幼保健信息网络系统,调试计算机和信息化系统的使用,提高孕产妇保健信息管理水平。
四、项目管理与组织实施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是妇幼保健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医改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卫生服务科和各村卫生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孕产妇系统管理,高危管理等工作规范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新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模式,做好孕产妇保健工作。
(一)项目管理
1、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保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全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项目的组织
领导、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2、公共卫生服务科要根据我乡实际,细化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结合孕产妇保健常规工作,对本辖区开展的孕产妇健康检查服务工作实行专项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定期开展检查、考核、评价及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
3、村卫生室主要协助承担辖区内孕产妇的保健任务;
(二)组织实施
1、保障服务能力。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以乡卫生院为服务主体。公共卫生服务科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公共卫生服务科应具备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从事健康管理的工作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过孕产妇保健专业技术培训。要加大投入,可采取短期培训,保障基层医疗保健服务机构开展基本保健服务所需的场地、基础设施和人员。
2、开展基层人员中医培训。要组织各村妇幼保健人员开展孕产期保健适宜技术培训,使其掌握国家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内容、方法和工作流程,熟悉危重孕产妇转诊指证,确保
孕产期保健服务质量。
3、加强社会宣传。要大力开展孕产妇基本保健服务宣传,使孕妇或准备怀孕的妇女能够及时获取健康服务的信息和服
务内容,主动到卫生院接受保健服务。
4、试行孕产妇基本保健服务券制度。孕产妇基本保健服
务券由区卫生局监制,由县妇幼院发至卫生院。孕妇(常住人口)携带身份证或户口薄,流动人口凭身份证和居住地村(居)委会证明在早孕建册时领取。孕期凭服务券(注明免费服务项目)和保健手册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免费基本保健服务。提供孕产妇基本保健服务的机构凭收到的服务券,经区项目办审核后进行费用结算。
五、服务要求
卫生健康知识
1.掌握信息,早孕建册。各村卫生室加强与村(居)委会、妇联、计生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孕产妇人口信息,并登记造册、上报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科,告知孕产妇健康管理信息和孕产妇信息档案,领取孕产妇保健服务劵,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
2.及时服务,全程管理。卫生院按国家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为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提供2-4次孕期健康管理、2次产后访视和产后42天健康检查服务。并将每次随访服务的信息及检查结果准确、完整地记录在《榆次区孕产妇保健手册》及孕期随访表上,收回相应服务券,并进行电子信息系统登记。对发现的高危孕产妇,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指导,并及时转诊,定期随访。在完成产后保健服务后回收《孕产妇保健手册》,纳入孕产妇健康档案管理。
六、强化绩效考核与监督
公共卫生服务科要结合实际,制定孕产期基本保健服务
《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基本保健服务绩效考核制度。要以孕产妇保健管理率、早孕建卡率、产后访视率、孕产妇死亡率等为主要评价指标,督查项目计划的制定、组织管理、人员培训、经费使用、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以及居民的满意度等。每季度对项目实施情况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与评优、经费安排等挂钩。
七、本方案自2010年8月起全面实施。
201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