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舆情防控管理制度
学校舆情防控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舆情防控工作,促进健康稳定的学校舆论环境,维护学校声誉和社会形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舆情防控管理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及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 学校舆情防控管理工作应坚持依法、客观、公正、真实的原则,加强主动引导,及时传播正能量,有效应对负面舆情,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舆论环境。
第二部分 舆情监测与预警
第四条 学校建立舆情监测与预警机制,定期对学校内外舆情进行监测,及时发现舆情变化。
第五条 舆情监测与预警机制由学校舆情工作组负责,舆情工作组由学校领导班子指定,在全校范围内履行舆情监测和预警职责。
第六条 学校舆情工作组要建立舆情信息库,定期对各种舆情数据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七条 学校还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舆情监测与预警工作,确保舆情工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 当舆情预警达到一定程度时,舆情工作组应及时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和研究,并向学校领导班子汇报。
第三部分 舆情处置与应对
第九条 学校舆情工作组应根据舆情预警情况,及时制定应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第十条 学校在应对负面舆情时,要坚持坦诚、透明、积极、主动原则,迅速回应,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 学校舆情工作组要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有效地进行舆情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舆情对学校的影响。
第十二条 学校各部门在舆情处理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学校舆情防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处置。
第四部分 舆情评估与总结
第十三条 学校舆情工作组要定期对舆情处置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
舆情管理第十四条 学校舆情工作组要向学校领导班子报告舆情处置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五部分 舆情教育与培训
第十五条 学校应开展舆情教育与培训,提高师生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舆情意识和应对能力。
第十六条 学校舆情工作组要组织舆情培训,向全校教职员工传达舆情防控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法规。
第十七条 学校要注重培养学生正确使用新媒体的意识和能力,引导他们积极参与校园舆论,增强舆情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第六部分 法律责任与追究
第十八条 学校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在舆情管理中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学校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九条 学校舆情工作组应建立健全舆情安全责任制,确保舆情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条 学校要建立与舆情相关的监督机制,接受社会各界对舆情管理工作的监督。
第七部分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学校舆情工作组具体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实施细则由学校舆情工作组制定并报学校领导班子审批。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