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应急处置预案优秀7篇
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篇一
    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我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解疑释惑,主动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最大程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为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发生在我局内或与我局密切相关的各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中的新闻发布和对外报道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是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重要组成
部分,应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外宣办、政府新闻办会同负责事件处置的`相关部门归口管理。
    (2)依法规范,加强引导。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应急管理,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严格执行新闻发布工作规程。严肃新闻发布工作纪律,对违反工作纪律,蓄意封锁或随意散布消息,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及时主动,准确把握。事件发生后,力争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和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准确引导新闻媒体报道,掌握新闻舆论主动权。
    (4)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各司其职控制头发事件及重大舆情走向,以避免不必要的负面影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时组织舆论引导和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工作,及负责互联网监控、管理及网上舆论引导工作。
 
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篇二
    为了保障我园广大教职员工和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完善应急救援机制,以便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把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情况简述
    我园现有教学班10个,在园幼儿460人,教职工43人,食堂1个,安全重点问题是:食物中毒等食品事故。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1、成立由园长分管园长助理、保健人员、食品采购员、各班主任、保育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2、园长助理、保健人员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3、食堂班长负责保存好食物留样。
    三、建立及时逐级报告制度
    教职员工和幼儿如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当班老师应立即向园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安全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汇报园长,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园领导则立即向上级食品卫生部门、医院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单位、地点、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舆情管理
    四、事故处置方法及具体措施
    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幼儿园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
    应急处理程序:
    1、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事件发现人要立即向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园领导则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并即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分工开展工作,
并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医院抢救。
    2、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饭样本及餐具,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3、组织由园长助理保健人员、骨干教师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4、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五、后期处置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中毒者吃剩的食物和排泄物(呕吐物、大便),炊事用具,饭菜成品,半成品,留样品等保留待查,以便卫生部门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每天留取食品样本,24小时后,全园一切正常后处理掉。
 
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篇三
    为了协助相关部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法制尊严,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快速妥善处置涉检网络舆,结合实际情况,分享此网络舆情监测预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应对、早处置涉检网络舆情,即日起成立涉检网络舆情领导小组,组长由检察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新闻宣传的副检察长担任,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各科室内勤为信息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负责舆情汇总、分析和报告,各科室内勤负责本科室负责办理的案件舆情的评估、预警、网络搜索和舆情汇报。
    室设在院办公室,负责舆情汇总、分析和报告,各科室内勤负责本科室负责办理的案件舆情的评估、预警、网络搜索和舆情汇报。
    二、开展涉检雨晴风险评估
    对办理的自侦、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明行检查、控告申诉等各类案件全部纳入办案风险
评估体系,办案人员在办理每起案件的'同时,对案件是否存在可能带来办案安全事故、涉检上访、矛盾激化、网络舆情等不稳定因素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并对达到一定风险等级的案件制定相应的风险处置措施。重点对可能引发涉检上访、激发社会矛盾等风险进行评估;对重大敏感案件、涉众型案件,社会关注的案件,要重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对不同诉讼环节的重点案件给予关注。如在侦查环节确立“拟作不立案、撤销案件”;在审查批捕环节,确立“拟作不批捕或被害人不服侦查机关不立案决定,检察机关同意侦查机关不练的案件”;在审查起诉环节,确立“拟作不起诉、不予抗诉决定的案件”等为风险关键点。
    三、建立网络舆情监测平台完善预警、监测研判机制
    对于重大决策部署的出台、重大敏感案件的办理、可能引起境内外关注的突发涉检舆情案件,应事先认真研究可能引发炒作的社会影响,预先进行风险评估分析,制定应对媒体炒作的宣传预案和对外宣传口径,增强舆论引导工作的预见性。利用网络舆情监测系统使其加强网上巡查,及时、全面地收集涉检信息,围绕各种倾向性、苗头性、聚集性的舆情信息,密切跟踪发展变化,预测走向趋势,提出应对措施。建立完善的网络舆情应对策略。
    四、发挥检察宣传的整体效应
    健全写稿、审稿、投稿、网评、与媒体记者联系机制,构建检查新闻宣传工作一盘棋格局。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网络、影视等多种传播媒体,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协调调动新闻媒体力量,上下联动,内外互动,形成合力,及时、准确、全面地宣传检察队伍新风貌、检查工作新业绩和检察改革新措施,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营造有利于检察事业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
    五、确立责任追究机制
    明确舆情应对和引导的每一个阶段的责任人和相关责任,将舆情处置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全面推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
 
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篇四
    为建立健全我校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有关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学校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骆方国担任,成员为付洪海、陈宏强、郭忠会、刘光明及各班主任,应急救援工作联络员为付洪海。
    学校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迅速落实救援工作,并及时报告乡教管中心、教育局;接受上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对学校摊点及周边摊点、学生在校用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及组织应急救援处理工作。
    (二)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事故调查处理组、联络及医疗救治组、信息管理及善后处理组等3个工作组。
    1、事故调查处理组
    组长:骆方国
    成员:项荣环、王芳菊
    主要职责:配合上级应急指挥部(局领导小组)下设的事故调查组和事故处理组工作。积极实施救援工作,配合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做好整改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2、联络及医疗救治组
    组长:付洪海
    成员:陈怡、吴发兴
    主要职责:负责与上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局领导小组)和专家咨询组的联络工作;协助和配合上组医疗救治组工作,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3、信息管理及善后处理工作组
    组长:余朝富
    成员:郭忠会、敖洪林、李会、蒲实
    主要职责:协助上级应急指挥部(局领导小组)下设的信息管理发布组和善后处理组工作。把握、搜集、提供本校应急救援的新闻线索,协助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家属的安抚工作。
    二、报告范围和程序
    (一)轻微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报告范围和程序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轻微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
    1、发现中毒病例1—3例或疑似中毒病例3例以上,可能造成一定危害的;
    2、校园周边有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体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对学校师生造成严重危害的。
    若学校发生普通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1—3例,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报告教管中心、乡政府。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报告范围和程序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分级处理的办法,根据事故的分级,学校应作出相应的反应,具体如下:
    若学校发生一般或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一经发现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向教管中心、乡政府报告。并在2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详细情况。
    (三)报告要求:
    事故报告分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具体要求为:
    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第一时间进行口头报告,2小时内再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