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正负数的知识点的总结
  正数大于0,负数小于0,正数大于负数。下面是XXXX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初一正负数的知识点的总结,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
  初一正负数的知识点的总结1
  (一)正负数
  1.正数:大于0的数。
  2.负数:小于0的数。
  3.0即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4.正数大于0,负数小于0,正数大于负数。
  (二)有理数
  1.有理数:由整数分数组成的数。包括:正整数、0、负整数,正分数、负分数。可以写成
两个整之比的形式。(无理数是不能写成两个整数之比的形式,它写成小数形式,小数点后的数字是无限不循环的。如:π)
  2.整数: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整数。
  3.分数:正分数、负分数。
  (三)数轴
  1.数轴:用直线上的点表示数,这条直线叫做数轴。(画一条直线,在直线上任取一点表示数0,这个零点叫做原点,规定直线上从原点向右或向上为正方向;选取适当的长度为单位长度,以便在数轴上取点。)
  2.数轴的三要素: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
  3.相反数: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叫做互为相反数。0的相反数还是0。
  4.绝对值: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0的绝对值是0,两个负数,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四)有理数的加减法
  1.先定符号,再算绝对值。
  2.加法运算法则:同号相加,到相同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异号相加,取绝对值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相加得0。一个数同0相加减,仍得这个数。
  3.加法交换律:a+b=b+a两个数相加,交换加数的位置,和不变。
  4.加法结合律:(a+b)+c=a+(b+c)三个数相加,先把前两个数相加,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和不变。5.a?b=a+(?b)减去一个数,等于加这个数的相反数。
  (五)有理数乘法(先定积的符号,再定积的大小)
  1.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任何数同0相乘,都得0。
  2.乘积是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
  3.乘法交换律:ab=ba
  4.乘法结合律:(ab)c=a(bc)
  5.乘法分配律:a(b+c)=ab+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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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有理数除法
  1.先将除法化成乘法,然后定符号,最后求结果。
  2.除以一个不等于0的数,等于乘这个数的倒数。
  3.两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除,0除以任何一个不等于0的数,都得0。(二)乘方1.求n个相同因数的积的运算,叫做乘方。写作an。(乘方的结果叫幂,a叫底数,n叫指数)2.负数的奇数次幂是负数,负数的偶次幂是正数;0的任何正整数次幂都是0。3.同底数幂相乘,底不变,指数相加。
  4.同底数幂相除,底不变,指数相减。
  (三)有理数的加减乘除混合运算法则
  1.先乘方,再乘除,最后加减。
  2.同级运算,从左到右进行。
  3.如有括号,先做括号内的运算,按小括号、中括号、大括号依次进行。
  (四)科学记数法、近似数、有效数字。
  (五)整式
  1.整式:单项式和多项式的统称叫整式。
  2.单项式:数与字母的乘积组成的式子叫单项式。单独的一个数或一个字母也是单项式。
  3.系数;一个单项式中,数字因数叫做这个单项式的系数。
  4。次数:一个单项式中,所有字母的指数和叫做这个单项式的次数。
  5.多项式:几个单项式的和叫做多项式。
  6.项:组成多项式的每个单项式叫做多项式的项。
  7.常数项:不含字母的项叫做常数项。
  8.多项式的次数:多项式中,次数的项的次数叫做这个多项式的次数。
  9.同类项:多项式中,所含字母相同,并且相同字母的指数也相同的项叫做同类项。
  10.合并同类项:把多项式中的同类项合并成一项,叫做合并同类项。
  (六)整式加减整式加减运算时,如果遇到括号先去括号,再合并同类项。
  1.去括号:一般地,几个整式相加减,如果有括号就先去括号,然后再合并同类项。如果括号外的因数是正数,去括号后原括号内各项的符号与原来的符号相同。如果括号外的因数是负数,去括号后原括号内各项的符号与原来的符号相反。
  2.合并同类项:把多项式中的同类项合并成一项,叫做合并同类项。合并同类项后,所得项的系数是合并前各同类项的系数的和,且字母部分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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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目标
  1.使学生理解的概念,并会判断一个给定的数是正数还是负数;
  2.会初步应用正负数表示具有相反意义的量;
  3.使学生初步了解有理数的意义,并能将给出的有理数进行分类;
  4.培养学生逐步树立分类讨论的思想;
  5.通过本节课的教学,渗透对立统一的辩证思想。
  教学建议
  一、重点、难点分析
  本课的重点是了解是由实际需要产生的以及有理数包括哪些数。难点是学习负数的必要性及有理数的分类。关键是要能准确地举出具有相反意义的量的典型例子以及要明确有理数分类的标准。
  正、负数的引入,有各种不同的方法。教材是由学生熟知的两个实例:温度与海拔高度引入的。比0℃高5摄氏度记作5℃,比0
  ℃低5摄氏度,记作-5℃;比海平面高8848米,记作8848米,比海平面低155米记作-155米。由这两个实例很自然地,把大于0的数叫做正数,把加“-”号的数叫做负数;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是一个中性数,表示度量的“基准”。这样引入正、负数,不仅有利于学生正确使用正、负数表示具有相反意义的量,而且还将帮助学生理解有理数的大小性质。把负数理解为小于0的数。教材中,没有出现“具有相反意义的量”的概念。这是有意回避或淡化这个概念。目的是,从正、负数引入一开始就能较深刻的揭示正、负数和零的性质,帮助学生正确理解正、负数的概念。
  关于有理数的分类要明确的是:分类标准不同,分类结果也不同,分类结果应是不重不漏,即每一个数必须属于某一类,又不能同时属于不同的两类。
  二、知识结构
  1.正数、负数和零的概念
  2.有理数的分类
负数的认识  三、教法建议
  这节课是在小学里学过的数的基础上,从表示具有相反意义的量引进负数的.从内容上讲,负数比非负数要抽象、难理解.因此在教学方法和教学语言的选择上,尽可能注意中小学的衔接,既不违反科学性,又符合可接受性原则。例如,在讲解有理数的概念时,让学生清楚地认识有理数与算术数的根本区别,有理数是由两部分组成:符号部分和数字部分(即算术数).这样,在理解算术数和负数的基础上,对有理数的概念的理解就简便多了.
  为了使学生掌握必要的数学思想和方法,在明确有理数的分类时,可以有意识地渗透分类讨论的思想方法,理解分类的标准、分类的结果,以及它们的相互联系。通过正数、负数都统一于有理数,可以将对立统一的辩证思想的逐步树立渗透到日常教学中。
  四、概念的理解
  1﹒对于正数和负数的概念,不能简单的理解为:带“+”号的数是正数,带“-”号的数是负数。例如:一定是负数吗?答案是不一定。因为字母
  可以表示任意的数,若表示正数时,是负数;当表示0时,就在0的前面加一个负号,仍是0,0不分正负;当表示负数时,
  就不是负数了,它是一个正数,这些下节将进一步研究。
  2﹒引入负数后,数的范围扩大为有理数,奇数和偶数的外延也由自然数扩大为整数,整数也可以分为奇数和偶数两类,能被2整除的数是偶数,如…-6,-4,-2,0,2,4,6…,不能被2整除的数是奇数,如…-5,-4,-2,1,3,5…
  3﹒到现在为止,我们学过的数细分有五类:正整数、正分数、0、负整数、负分数,但研究问题时,通常把有理数分为三类:正数、0、负数,进行讨论。
  4﹒通常把正数和0统称为非负数,负数和0统称为非正数,正整数和0称为非负整数;负整数和0统称为非正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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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理数的分类
  整数和分数统称为有理数。
  1)正整数、零、负整数统称为整数;正分数、负分数统称为分数。这样有理数按整数、分数
的关系分类为:
  2)整数也可以看作分母为1的分数,但为了研究方便,本章中分数是指不包括整数的分数。因此,有理数按正数、负数、0的关系还可分类为:
  3)注意概念中所用“统称”二字,它与说“整数和分数是有理数”的意思不大一样。前者回避了分数是否包括整数的问题,即使把整数包括在分数范围内,说“统称”还是不错,而用后一种说法就欠妥了。
  4)分数和小数的区别:
  分数(既约分数)都可表示成小数,但不是所有的小数都能表示成分数的。如圆周率就不能表示成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