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卷装订顺序规范
一、案卷封面
1、案件名称:当事人全称+违法行为表述+案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3、办案单位:填写办案机构名称全称
4、归档时间:装订完毕时间
5、归档号:不需办案单位填写,由市局档案室统一编写.
二、案卷材料目录(正卷、副卷)
(正卷隔页:A4纸竖式居中“正卷”二字
三、立案审批表(页码起始页)
四、行政处罚决定书
五、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六、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法律文书(根据案情需要发给当事人的法律文书,以制发的日期为序)
1、询问通知书;
2、查封(扣押、扣留、封存)财物通知书及清单;
3、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4、解除强制措施通知书;
5、责令改正通知书;
6、提供证据材料通知书;
7、听证通知书等。
七、送达回证
行政处罚告知书1、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
2、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送达回证;
3、其他法律文书的送达回证(与其他法律文书对应);
4、邮寄送达的邮寄送达回执;
5、公告送达的刊登公告的报纸或张贴的公告.
八、听证笔录
九、证据材料
1、立案前初步调查获取的证据;
2、现场检查笔录;
3、调查询问笔录一(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被询问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调查询问笔录二(其他被调查询问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5、调查询问笔录三(其他被调查询问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6、当事人陈述;
7、证人证言;
8、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主体证明材料;
9、鉴定结论(包括鉴定委托书、鉴定机构的资质证明、鉴定报告、抽样取证记录等);
10、有关书证(包括帐册复印件、原始凭证及图片、合同、协议、票据复印件等);
11、有关物证(包括实物、现场照片、实物照片等);
12、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包括制作人、证明对象、证明内容等说明);
13、勘验笔录;
14、其他证据材料(与案件定性有关联,具有证明力的其他证据材料)。
十、财物处理单据
1、转退还财物清单、当事人收回财物收据;
2、没收物品的处理记录(统一入库的,附入库单;销毁的,销毁记录及照片;拍卖或变卖的,按规定保存相应手续材料)。
十一、其他有关材料
1、罚没款收据复印件(包括没收物品变价款收据);
2、移送(交)通知
3、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报告
4、案件回访表及案件处理中,形成的应该归档并可以公开的其他材料
(副卷隔页:A4纸竖式居中“副卷”二字)
一、案源材料(检举材料、申诉材料、控告材料、监督检查报告、上级机关交办或者有关部门移送的材料);
二、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三、各类审批表
1、有关事项审批表(包括暂扣、封存、解封、延长暂扣、先行处理、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等)
2、行政处罚建议书
3、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四、核审意见
1、法制部门案件核审表;
五、听证报告
六、其他材料
1、集体审议会议记录复印件;
2、处罚决定书发文草稿;
3、案件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其他不宜对外公开的材料.
 
页码编写要求:1、正副卷页码序号从1开始,页号相连;
2、文书反面有文字的应该编写页号;
3、正副卷隔页纸不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