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为预防控制重大传染病的传播与流行,结合我院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请遵照执行。
一、总则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加强管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完成医院应急各项工作。
二、组织领导
院长是本院应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任医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落实预防和控制的各项工作。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根据需要,应急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
1.医疗救治组
负责医疗救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疫情监控与报告、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监督落实、组织疑难病例的会诊及转诊、组建医疗救治队伍、人员培训等。
2.院感防控组
负责有关疫情监控、消毒隔离技术指导及实施、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等。
3.后勤保障组
负责后勤物资(被服、防护品、设备等)、药品、医疗器械的筹措、调集、维修;隔离区域的围护、安全保卫、人员出入管理;伙食、生活用品的保障供给等,保证水、暖、电、气供应及通讯畅通。
4.宣传信息组
负责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指示标牌的设立、医院情况的公示、医院信息的收集与整理等。
三、各相关科室职责
(一)办公室
1.协助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综合协调工作。
2,保证医院总值班工作制度落实。
3.保证通信畅通,并具有随时增加通信的能力。
(二)宣传科职责
1负责宣传、接触媒体,由医院指定人员对外通报或接受采访。
2,负责标识的统一设计、制作。
3•协助做好医务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对医务人员家属的解释与安抚工作,并协调解决实际困难。
(S)医院总值班职责
负责处理医院非办公时间的突发公共事件,及时接受传达上级行政部门关于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通知,负责启动绿通道。
(四)医务科职责
1.负责组织救灾.反恐.中毒.各类传染病和放射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医疗救治工作。
2.负责全院范围内应急事件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通报,组织对报告的应急事件相关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和分级。
3.负责组织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各专业医疗人员。
4.定期对医疗对成员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定期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演
练,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提高队伍整体应急处置能力。
5.负责汇总年度医院应急工作预算,拟定医院物资储备.
装备与设备的管理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6.根据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和上级指示选派医疗队,负责院内应急人员调配、管理和急救车辆的调用。
7.负责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紧急事件处理提供决策依据。
8.负责与临床科室负责人、应急队队员联络,并保持通畅。
(五)护理部职责
1.负责组织应急事件医疗救治中心护理人员的调配。
2.负责护理人员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培训、消毒隔离技术及护理安全工作。
3.配合医疗部组织的应急队伍演练,加强医护配合。
(六)门诊部职责
1协助组织应急事件的医疗救治,负责门诊区的布局、工作流程、人员安排。
4,负责安排好门诊医师的值班。
(七)院感办职责
负责指导.监督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物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A)人事科职责
1派出人员的统计及分类管理。
5.调配院内人力资源。
6.任何人不得拒绝参加应急救治工作。
(九)药剂科职责
1.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用及消毒用药品的采购储备供应;
2.参与药物方案的制定;
3.参与药物安全性检测方案的制定;
4.提供其他药学技术服务。
(十)设备科职责
1设备部保证重点部门设备完好,随时可用。
5.随抢救进程及时提供所需设备。
6.随时进行抢救设备的现场维修。
(十一)信息科职责
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做好信息系统的维护,保证运行正常、信息准确。
(十二)病案室职责
负责收集相关疾病的病例资料,整理、审核。
(十三)总务科职责
1总务科保障抢救所需的战略物资及必要的日用品的供给。
2.保证电力、热力、通风、水源的供应。
(十四)保洁职责
负责院内外环境卫生的清洁,必要时进行灭虫害处理。
(十五)安全保卫科职责
1遇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划定隔离区时,保卫科及时提供人员,并设立专人进行保安,阻止无关人员进入隔离区,患者及可疑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救治区域。
2,遇有突发灾害事件及社会治安事件时,保卫科必须及时对通讯等公共设施、医疗设备采取
保护措施。
3,与公安保持联系,实施对嫌疑人的监控。
四、专家会诊
实行首诊医师责任制,接诊中不放过一个疑似病例,发现同一地区(现住址或工作单位)发生多个同样病例,接诊医生立即向院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正常工作时间报医务部、夜间及节假日报医院总值班人员。
1.院内专家会诊
正常工作时间内由医务科(夜间及节假日由总值班人员)通知专家组会诊,专家组参加会议的专家不得少于3名。
2.请市级专家会诊
院专家组会诊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人者,经分管院长及医务科批准后,传真给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及疾控中心,然后等待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的市级专家会诊意见。
五、联系转院
发现疑似病人或者确诊病例后,应立即将病人采取隔离措施。随后将疑似病人或确诊病人即刻送往指定医院隔离,并做好诊室或者病区的消毒处理。
医务科(夜间及节假日由总值班人员)负责联系由市卫生健康委确定的转诊医院及“120”等相关事宜。同时通知首诊医师做好病人转院准备,通知并协助感染管理科在市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做好终末消毒及接触人员的隔离观察工作。通知首诊医师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将病人转往指定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