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边有个小卖部读书笔记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书笔记1
人们聚和离,云朵来又往。――题记
书中的各个人物原型,与你我似乎都大同小异。为世事奔波忙碌着,满腔热忱,却只得潦草绩效。
刘十三和他的外婆王莺莺生活在云边镇,刘十三父亲早逝,母亲远走他乡,王莺莺靠着经营小卖部养大刘十三。在书中颠覆我的大抵是刘十三与外婆的性格冲突,于常人想来,在这样的人物设定下,应该是外婆含辛茹苦养育不易,但在作者的笔下,王莺莺却是一个性格豪放,世故圆滑,精明能干的老太太。相反刘十三终日郁郁寡欢,比较之下外婆好像显得“没心没肺”了些,所以婆孙俩的感情愈加分明,感动倒也来的汹涌直接。
刘十三是一个有梦想有抱负的人,这样说也不为过。这一切都源于母亲留给他的只言片语,他从小就会在每个本子的扉页工整抄下母亲的话“好好学习,考清华北大,去大城市工作,娶一个爱你的姑娘,结婚生子”。在后来那些灰暗阴霾的日子里,大概也是这些在支撑着刘十三
吧。他从小读书就很勤奋,但他没有考取高校。他工作也很努力,为人也同样可圈可点,但即使这样他的同事还是嘲笑他没有业绩能力,都没有把他拉进公司。他对待女朋友,也可算作掏心窝子的好,当然一厢真爱也没抵过金钱权势。击溃人的从来不是某一件事,日积月累的不顺才算致命。
在大城市日渐颓废的刘十三,最终被外婆以粗蛮之力重新带回了云边镇。他是一个典型的“失败者”,他也很普通,因其普通,他的失败和痛苦更具普遍性。所以与这世间的普罗万众都是大同小异啊。作者看得清楚,却未写得透彻。他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从四年前初识他到现在,从原著书到翻拍成电影,很多很多,都是其失意。这是张嘉佳的温柔,也是他的残忍。
张嘉佳概括这部小说为“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与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刘十三用尽全力去到大城市,混的穷困潦倒,最终还是回到了外婆的身边。人这一生究其奔忙在外,少年时离家求学,中年时离家工作......刘十三的成长轨迹和大多数人都一样,简单清晰到一见即知,这也是我们必不可少的人生经历。
十三!程霜!两代人终归失散,一个人心念成双。故事还应该提到的十三的小学同学程霜,她自小身体不适,后由城里转入乡镇学校,便成了刘十三的同学。那时的她,总把日子当成
最后一天过,待刘十三也是极好,不过也总压制着十三蔫蔫软软的性格保护着他。年少时的玩伴一路相随,长大后则之成了爱而不得,一路守护。其实我觉得那样的结局可能会更好,至少多年后老去的刘十三会记得有一个女孩用有限的生命贯穿他整个青春。
故事的开头总是这样,适逢其会,猝不及防。故事的结局总是这样,花开两朵,天各一方。结局不得不说,纵然是个悲剧,但似乎也正因为是个悲剧,才得以让故事停留在程霜最美好的年华里。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那些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亲人,用内心的善良深爱着我们,用他们的力量支撑着我们勇往直前。程霜于刘十三而言,又亦或不是如此呢?
云边有个小卖部,货架上堆着岁月和夕阳,背后就是山。王莺莺靠着躺椅假装睡着,刘十三偷走了一块糖奔向了嬉戏的田埂上......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书笔记2
一向有看小说的习惯,第一次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是在高一,眸光一从室友的书架上掠过,我就被这个异常的名字吸引了。起初我只当它跟以前看过小说一样,只可是记叙的是个温情的故事。慢慢翻阅才发现,字里行间,一字一句都有自我的影子,诉说着自我的故事。
假期有空,又把这本书重温了一遍,我细细品味每个字句,突然觉得窗外飘落的雨点也变得格外温柔。时间好像静止了,似乎又在倒退,周围很安静,我好像又回到了很多年前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跟着刘十三一齐回到了那个叫做云边的小镇
书写得很好,故事也很温暖,只是总会在某些不经意的瞬间就落了泪,王莺莺得了癌症永远离开了,程霜也没能撑得下去,球球的爸爸进了监狱,而球球被送进了福利院书里的每个人都有自我的结局,唯独刘十三没有,他最终活成了什么样貌,谁也不明白。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书笔记3
中的山和海。它将爱情,亲情,友情,展现的淋漓尽致,它教会了刘十三,什么,叫成长。
外婆是什么?外婆是这个世间最温暖的存在,外婆是父母不在身边时,唯一的照看,外婆是随时随地都可以在衣兜里摸到的一小把零食,外婆是一句又一句让你不耐烦的唠叨。在外婆的脸上,我时常看见一副留有童真,稚嫩的笑容,每当外婆提起我们这些孩子的名字,总会嘴角上扬,也许,这就是外婆的温柔吧。书中说:“有朵盛开的云,缓缓划过山顶,随风飘向山顶,我们慢慢明白,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我们也许怀念的不是故乡,是故乡的人。
小孩眺望远方,成人怀念故乡,我们从挣扎着松绑,到思念的投降,大概这就是成长。
每个人的故乡,都承载着一份童年的回忆,故乡,在大多数人的脑海里,都是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做事不用考虑后果的,因为,那是你的故乡。就像刘十三的童年,闻清晨的雨露花香,穿过水车石桥,到了香樟夹裹的小道,迎风下坡。在他面前,是广阔的天,疏淡的云流淌的植物海洋,去田间小道尽情玩乐,刚踏进家门,即可闻到王莺莺做的家乡菜,晚上出去走走,听知了唱歌,听小鸟鸣叫,听田园间,青蛙的谈话。星星和月亮会陪你一起走过那段难以忘却的时光。
小舅妈《云边有个小卖部》让我脑海里不断浮现出故乡的模样,些许模糊,却又清晰的呈现出小时候的天真,小时候的无知。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书笔记4
伴着音乐《刘十三》我阅读完了张嘉佳的书籍《云边有个小卖部》。
此刻,我内心五味杂陈,阅读这本书让我有了一种真切的感觉,仿佛书里讲的一切一切我都正在经历。不平不淡的生活,时静时闹的家,拥有着和刘十三一样的性格,学习不好。我生
活在一线城市里,梦想生活在刘十三生活的云边镇;羡慕刘十三有智哥这样的好兄弟;羡慕刘十三有程霜那样强力后盾,即便生活并不如意,但却有着对自己很好的朋友在你被欺负时,替你出气;在你伤心难过时,默默陪在你身边;在你遇到困难时,替你想办法,助你度过难关;没事时,与你斗一下嘴,寻乐趣。再难过坎,有了他们,仿佛那事儿就不是个事儿。
在我的生命历程中,有着这样一人,这人于我而言,就像是刘十三的外婆,这人待我就像刘十三的外婆待刘十三一样,时而唠叨;时而发脾气;时而放开大笑;时而痛哭流涕。但,这人每次在做这些事时,对象都是我,我也因此,时时抱怨甚至对他们发脾气。有些事的发生,就好像在上一秒,明明已经过去了很久,却迟迟无法忘记。
我是外婆从小带大的。与我而言,外公外婆的存在甚至比生我的父母还重要,所以在阅读到书本第十五章,刘十三的外婆不在了的时候,我的心咯噔了一下,不经让我想起了我的外婆和生母,我的外婆尚健在,带着我的小表弟和我外公,舅舅,舅妈生活在一起。但,我的生母呢,呵!在我上五年级的时候就已经永远的离开了我和父亲,那时的我虽小,懂得世事无常,却没懂得珍惜,所以妈妈离开让我像一个没有做好计划的军师被敌人打了个措手不及,
还没来得及反击就被团灭了这让我还没来得及和她好好的承诺一句,就像刘十三像程霜发誓那样,和她认认真真的说一句,我会好好生活和爸爸和舅舅舅妈,照顾好小表弟和外公外婆,带人友好,多做事少说话生命像一面镜子,病魔像一个结实的拳头,一拳就将一面带有裂缝的镜子变成玻璃碎片。时间是多么的冷酷,是多么的没有人性,比山海经里的刑天还要没人性,就这样母庸质疑的结束了一切。
也正是因为经历过了一次分离的我,变得格外的珍惜与那人在一起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我很怂,我害怕有一天,最爱我的,最疼我的,我最爱的外公外婆离开了我,我该怎么办,我会不会像刘十三那样我的回答是:“我不知道。”也许也只有那一天真的来了,才会知道该怎么办吧
从五年级开始,我每年的生日愿望都是希望那些爱我的,我爱的人能够永远陪在我身边。或许有一天,我会像刘十三一样离开那人,去到别的地方,认识新的朋友并拥有属于自己的家庭,但我还是希望在他们还在我的身边时尽可能将自己最好的一切都交予他们,问心无愧,不留遗憾。
我是一个很念旧也很喜欢新鲜的人,每次在看书伙食看帖子时,只要是看到与我经历相仿或
同样经历过生死离别,经历过生活磨难的内容的文字或画作等等,我都会感到心酸,潸然泪下。同学总说我泪点低,也许吧我总告诉自己,世界上比我惨的人太多太多了,我不是最惨,我不应该颓,不应该抛弃生活。因为,只有挺过生活的考验,我才会成长,只有变强,我才能保护我想保护的人。
阅读张嘉佳的书,我总有一种莫名觉得很亲切的感觉,《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是如此,如今《云边有个小卖部》亦是如此。或许越是接近生活的点点滴滴的文字,就更能让我充满感慨吧。
我对未来充满期待,未知的一切令我激动着也担忧着。我害怕坎坷的生活 繁忙的事物会把我压的透不过气来那么多的害怕和恐惧铸就了我小心翼翼的处事风格。不轻易吐露心事,外露情绪的性格。
现在的我,带着自己的梦想,一步一步艰难的前行着,用自己的方式解决着一个又一个问题,披荆斩棘,只为为自己的未来杀出一条血路。我想,文章的最后没有写刘十三在得知了程霜不在了,看到了程霜的画作,看到了程霜写给他的话语“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之后怎么样。
在那一刻,我想刘十三应该就明白,人活着就是要发光发热,无论希望多么的渺小,生命多么脆弱,尽力而为,问心无愧即可,这么做不是为了得到世人的美誉和回报,这么做不过是为了让自己在乎的人,在心中留个念想,不求刻骨铭心,只是不忘就好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书笔记5
两天时间看完了《云边有个小卖部》,看完的时候是感动的,是不舍的,也是可惜的。我文笔不好,读完这本书虽有所感,却堆砌不出大段的读后感。
我一直在想,如果最后刘十三还是坚持陪着程霜去新加坡,会不会更好一些。这样起码在程霜生命的最后一段时光里她不是在想念里度过的,而是她最爱的人就在她的身边陪着她,重要的是这个过程,而不是最后的结果不是吗如果是我我真的更希望在我的生命最后一段旅程里,我最爱的人就在身边。
但既然是刘十三,那么他们可能注定了就要失散吧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王莺莺,她坚强,善良,温柔,傲娇而最让我感动的是王莺莺与刘十三的亲情。
我想这世上的人们,多半都是这样的,和自己的命运半是抗争半是妥协地结伴相行,一起穿越那漫漫人生路。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王莺莺了,或许是因为我也是外婆带大的缘故,所以对是“外婆”的人都有一种亲近的感觉。王莺莺身上那股坚强,那份善良,还有骄傲也都是让喜欢的原因。她傲娇,她会嘴里说没钱让刘十三在生活费里拿出钱来,但其实自己又偷偷在刘十三行李箱里塞钱。她会嘲讽刘十三在外面挣不到钱,但自己私底下又会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