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民办小学入学需要什么条件成功的方法
深圳民办小学入学需要什么条件
小学,是人们接受初等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接下来小编整理了深圳民办小学入学需要什么条件,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深圳民办学校入学条件
行先生各民办学校应严格执行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招生政策,新招收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入学(含招收插班生)必须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规定的就读条件,进一步保障符合条件学生的入学需求。
古堰画乡景区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满6周岁,有学习能力;
(二)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私立小学
(三)申请学位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市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由其他法定监护人监护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申请就读,按照本规定办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户籍,其非深户籍子女申请就读,参照《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非深圳户籍的适龄儿童申请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证明材料:
(一)、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二)、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
(三)、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或连续满1年以上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
(五)、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
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墙体拉结筋拓展:深圳各区小学入学报名条件有哪些?
一、南山区
年满六周岁在学区内居住的适龄儿童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二、罗湖区
凡年满六周岁,在罗湖区实际居住,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罗湖区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三、福田区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在福田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四、宝安区
“年满六周岁”,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3.经认定的区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等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五、龙岗区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必须年满六周岁,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六、盐田区
年满六周岁,有学习能力,其父母在盐田居住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注: 小一不招收未满六周岁儿童,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学籍学生不得重新申请小一学位。(关注文末提示获取深圳入学最新资讯及办事入口)
七、坪山区
在坪山区居住,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注:已在各类学校就读小学的,谢绝重复申请小一学位。
八、大鹏新区
大鹏新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特别提醒:
已取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生,不得留级重读;
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申请小一学位。
九、龙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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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有学习能力,并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备注:
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小一学位;
十、光明区
光明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