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工作业须知
1. 冷工作业(冷工作业通常指在危险区域进行的,不会引起温度太大变化而导致危险的
    作业。)可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
1) 切割或冷接;
2) 装/拆盲法兰;
3) 接/拆管作业;
4) 拆装阀门、盲板等;
5) 修理泵浦;
2. 由于这种作业可能会因金属接触产生火花而可能引起火灾危险,因此须引起重视;船
长或大副可参照上述情况决定除上述之外的其它工作是否属于冷工作业。
3. 无论船舶是否装运易燃货物,均建议在货物危险区域内所使用无火花工具。
4. 为安全起见,测爆仪读数超过 1%LEL 时,建议清除作业场所的任何易燃垃圾和材料。
5. “WP3 冷工作业许可证”由船长签发;若冷工作业在封闭舱室进行,还须遵守进入封
闭舱室的有关规定;
限于6. 每项冷工作业需要一个许可证,在作业之前即刻签发。许可证内容由大副或轮机长写。
7. 许可证仅对既定情况有效,若情况发生变化则须签发新的许可证;许可证签发 24 小时后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