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国家教育部、北京市教委领导:
我们受广大北京学生家长的委托,向你们反映多年来民大附中越来越多地占用北京高考名额的问题。
我们知道这个问题已经困扰了一年又一年的高考家长,他们无数次地奔波反映,却一直都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反而让问题蔓延,直到今天发展成为北京家长挥之不去的切肤之痛。尽管如此,我们始终相信教育部及北京市教委的智慧和政策水平,愿意倾听最广大的北京市民和北京学生家长的心声,所以我们相信这次一定会有所改观。
    一、民大附中在全国掐尖招收中考生,严重侵占北京考生的高考录取名额
从后面附件三中的数据可以看出,今天的民大附中与2003年批复时的民大附中情势已发生根本性变化,高考人数由2005年的142人(关于2003年的准确数据我们暂时无法查到)扩招为2015年的620人,而且还在继续扩招(民大附宣传资料显示2015年中考招生计划为940人(2018年高考))。这直接导致了对北京考生的影响从微不足道变为实在性的巨大影响,尤其是今年全国高校(包括北清和外地高校)都对北京考生减招的情况下影响更甚。教育
部副部长杜玉波于201234日两会时公开承诺的“既想到要解决随迁子女的考试问题,又不能影响北京、上海当地考生的权益”, 但目前看,这句承诺已经成为一句空话。
目前,民大附的招生方式已由之前的边远地区推荐少数民族考生悄无声息地变为民大附在全国各地自主招收当地前20名考生为主。而在民大附每年组织的全国单独考试过程中,对考生少数民族身份的审核过程缺乏监督,录取结果更没有进行过信息公开公示。据家长们了解,录取名目五花八门:区域照顾生、空缺人口较少民族生、特长生、共建生、择校生等等,另外还有一定比例的汉族学生。所有以上种种,已经非常明显涉嫌组织异地高考,有违教育公平、公正原则,引起社会公愤,制造族隔阂和社会矛盾,破坏社会和谐稳定,严重背离当初面向少数民族和西部地区招收的少数民族学生、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培养、加速西部地区发展的初衷。
在此,我们恳请教育部和市教委本着对北京考生和家长负责的态度和原则, 尽快采取切实措施实现付部长的承诺,不再任由民大附中继续侵占北京考生的切身利益,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民大附中的无限量扩招;不再继续侵占北京考生已一减再减的剩余名额。
    二、强烈建议自2016年起民大附中非京籍考生回原籍考试和录取,或北京借考回原籍录取,
如必须照顾,则给予民大附中单列招生计划(不在北京计划中扣除)
2003年批准民大附参加北京高考和录取后,北京的异地高考情况快速膨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46)精神, 北京市教委于2013年开始执行北京市异地高考工作方案,明确规定:“自2014年起,凡进城务工人员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证明,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及合法稳定住所,其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的,可选择在京借考高考。北京市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经学生户籍所在省同意后为学生提供高考文化课在京借考服务,学生回户籍所在省参加高校招生录取。”
根据行政文件冲突的优先原则, 民委和教育部2003年的行政文件精神应该服从于2012年国办文件精神,民大附中无北京户籍的学生参照在京的异地高考政策已有了执行基础,我们恳请这一政策能一视同仁地得到执行。如果需要特别照顾,应将照顾指标按计划单列,且不能从北京市计划名额里扣除。
三、今年全国高校(包括北清和外地高校)都对北京考生减招,强烈要求必须停止对北京的减招,适当增加北京的名额。
近十年来高校一直大规模扩招,但是大部分全国重点高校却不断减少招北京考生,造成北京考生升入重点高校的比例明显低于上海天津等地考生(请参考附件4),强烈要求必须停止对北京的减招,适当增加北京的名额。   
长久以来,全国的家长都以为“北京400分能上北清”,“在北京能冲击清华的回内蒙只能上大专”等等,这些谣言让我们明知冤屈却百口莫辩,外地家长们不知道北京家长和孩子们的巨大辛苦和所面临的巨大压力!更不知道北京高考的录取率是建立在中考录取率60%的基础上! 我们相信教育界的领导应该了解这些历史渊源和实情的不应该以不断牺牲北京考生利益来应对全国不明真相家长们的步步紧逼,同时也不应该再继续默许民大附中这样变本加厉地蚕食北京考生已经越来越少的高考录取名额
我们恳请教委还给北京的孩子们一个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而不是不断让步换来无休止的被巧取豪夺。相信你们也是或曾是或将是作为家长的人,一定能理解家长们和考生这份对教育公平环境的渴求。
                                                此致
敬礼!
                                北京学生家长
                          二○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一:教育部办公厅文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拟同意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少数民族学生在北京市参加高考和录取的意见
教民厅(2003)1
北京市教委: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民族大学附中外地少数民族学生在京参加高考和录取问题的复函》(京政函[2002]39)的建议.我部会同国家民委进行了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随着中学素质教育的开展,高考制度改革的深化,一些地区中学的课程教材体系和高考命题均有不同程度区别,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少数民族学生高中毕业后,很难回原籍参加
高考。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国发[2002]14)关于“面向少数民族和西部地区在东、中部地区办学”的精神,结合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办学的历史发展和实际情况,作为特殊情况,我部同意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面向少数民族和西部地区招收的少数民族学生毕业后在北京市参加高考和录取.请你委协助落实。
二、北京市教委要把办好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民族班作为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培养、加速西部地区发展的具体举措,予以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将其高中毕业生升学纳入本市统一考试,统一录取,统一管理,未录取学生退回原籍。
                                                      限于教育部办公厅
                                              二○○三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