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要按公司规定统一着装,持证上岗;
2、驾驶员不得穿脱鞋和赤膊驾驶校车,驾驶员驾驶校车时不得吸烟
及吃食品;
3、驾驶期间不得做与驾驶无关的动作,影响驾驶;
4、遵守交通法及地方交通法规,在运营中发生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公
司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5、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
得“带病”行驶
6、驾驶车辆时不得接打电话,如特殊情况请将车辆停路边接听;
7、载送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60公里;
8、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禁止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
停车指示标志;
9、驾驶校车运载学生,必须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
灯,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
10、校车上下学生,必须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
11、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
检查,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禁止上道路行驶;
12、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禁止给车辆加油,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不能
离开驾驶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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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