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接送安全家长责任书2
一、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规则,并教育子女认真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乘坐校车的相关规定,不得损坏校车。
三、家长必须告知子女要准时上车,超出等候时间,校车不再等候。由此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校车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由家长向学校校车安全负责人举报:
1、校车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2、校车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
3、校车驾驶员存在作风问题或身体心理健康的现象。
4、校车驾驶员酒后驾驶的车辆。
5、校车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冲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
五、家长有责任了解接送子女车辆的基本情况(驾驶人员的作风、身体状况、驾驶经验以及车况是否符合要求等),发现异常应当向学校举报。
校车安全责任人(签名):
乘坐校车学生家长(签名):
xx市xx中学
xxxx年xx月xx日
校车接送安全家长责任书3
为了加强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全镇幼儿及小学低年级学生的接送行为,确保学生乘车过程不发生安全意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在广泛征询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我校特就建立全镇乘坐校车的幼儿园幼儿和小学低年级学生接送制度与家长签订责任书如下:
1、接送范围:原则上,所有乘坐校车的幼儿园幼儿和小学低年级(一般指一年级——三年级学生),应该由家长或亲属每天负责到候车地点接送。
2、接送人条件:必须是年满十八周岁、具有独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最好是学生家长或直系亲属,也可由家长指定的符合条件的代理人。
3、接送要求:
(1)学生的接送人应将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上报学校,尤其是,必须真实有效,便于发生问题时候,及时有效联系;
(2)学生的接送人应负责每天早晨,将乘坐校车的学生按规定的时间送到规定的校车候车地点,交给校车随车照管人员;每天下午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车候车地点接回自己的学生;
(3)学生的`接送人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接送孩子的,须提前将情况的书面说明或电话通知班主任老师,并告知临时委托来接送孩子的人的基本情况(应符合接送人条件),包括委托者之姓名、
性别、年龄特征、衣着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诉老师;
(4)有指定接送人员负责接送的学生,如果校车在候车地点没有发现指定的接送人,或者接送人与已知情况不符者,校车随车照管照管人员有权拒绝交接学生,并由校车将学生载回学校,由执勤教师电话通知指定接送人亲自到校来接学生;
(5)本制度自20xx.1.12日开始执行,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与家长协调解决。
学生班级: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班主任签名:
徐家镇初级中学
20xx1.8
校车接送安全家长责任书4
一、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规则,并教育子女认真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乘坐车辆的相关规定。汛期要教育学生注意人身安全,候车时不得离开候车地点下河玩水,远离河道,要熟知乘车时间,不得过早候车。家长要对学生乘车前时段安全进行监管,如果发生意外,由家长负责。
三、家长必须在学生返校时将子女送到校车站点,乘校车学生必须在固定乘车地点候车。要准时上车,超出等候时间,校车不再等候。因故不能返校的,家长要向随车调度员打电话或向学校打电话说明情
况。离校不乘坐校车首先要和班主任请假,然后由班主任和校车管理人员或随车照管人员请假。放假时,
需要接站的家长按照学校接送车到点时间,提前在接送点等候,接送车将学生安全送到家长手中签字后方可离开,不需要接站的,校车把学生送达车站学生下车回家途中安全由家长负责,要求家长要及时监管学生是否回家,知道学生去向。如因路况原因迟到的,驾驶人要立即告知家长,让家长放心。因一方原因未能按上述要求发生意外事故的,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四、学生上、下车时必须确保其安全,注意来往车辆,家长因事无法接送,必须嘱托他人代替接送工作,如果发生意外事故,由家长自己承担责任。
五、学生上车时不允许携带小刀、针、弹珠、小石子等危险物品及食物,为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及维护车内卫生,不允许学生在车上吃东西。不得在校车上打闹,喧哗,更不得吸烟。要服从随车照管人员管理。
六、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由家长向学校校车管理人举报:
1、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2、驾驶员在途中乘载其他人员的。
3、驾驶员存在身体心理健康的现象。
4、驾驶员酒后驾驶的。
5、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
七、乘坐校车学生取消乘坐校车必须要由家长和班主任沟通,由班主任同意方能通知校车管理人员取消乘坐。个别趟次不乘坐要首先和班主任请假,然后和随车照管人员请假。
八、家长有责任了解接送子女车辆的基本情况(驾驶人员的工作作风、身体状况、驾驶经验以及车况是否符合要求等),发现异常应当向学校举报。
校车驾驶安全责任人(签名):xxxx
乘坐校车学生(签名):xxxx
学生家长(签名):xxxx
校车接送安全家长责任书5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市教育局《关于切实落实中小学幼
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安全事帮的发生、切实维护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明确学校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现就规范校车管理制定以下安全目标责任。
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是本校(园)校车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建立切实可行的校车安全监管方案,建立详细的管理档案。校车安全
二、实行严格的校车准入制度。所有参与接送学生、幼儿的校车,车况和驾驶员要求必须符合《裕安区校车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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